卫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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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瓘(220-291年),三国时期将领、书法家。字伯玉。代郡(治今山西大同阳高县东)人。出生于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北)。代表作品:《顿首州民帖》、《丧服仪》、《论语注》等。

  出身官宦世家,年轻时于魏国仕官,历尚书郎、散骑常侍、侍中、廷尉等职。后以镇西军司、监军身份参与伐蜀战争。蜀汉亡后,与钟会一道逮捕邓艾,钟会谋反时,又成功平息叛乱,命田续杀邓艾父子。回师后转任督徐州诸军事、镇东将军,封菑阳侯。

  西晋建立后,历任青州、幽州刺史、征东大将军等职,成功化解北方边境威胁,因功进爵菑阳公。后入朝为尚书令、侍中,又升任司空,领太子少傅。后逊位,拜太保。晋惠帝即位后,与贾后对立。不久,贾后唆使楚王司马玮矫诏诛杀卫瓘一门,享年七十二岁。

  卫瓘擅长隶书和章草,创草稿书,草书中加入纵引笔势——今草的征兆,并且纵引笔势的率情运用拓宽了草书的艺术空间。

  西晋是草书积极从楷、行、篆汲取因素的活跃期,是今草酝酿成熟的准备阶段。在这个关键时期,卫瓘书法创新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唐代张怀瓘《书断》较早对卫瓘书风作出相对完整评述:“(卫瓘)善诸书,引索靖为尚书郎,号一台二妙。时议放手流便过于索,而法则不如之,常云,我得伯英之筋,恒得其骨,靖得其肉。伯玉采张芝法,取父书参之,遂至神妙。天资特秀,若鸿雁奋六翮,飘摇乎青风之上,率情运用,不以为难。……章草入神,小篆、隶、行、草入妙”。从张怀瓘的评录中可以总结其书法特点:

  1.卫瓘书风注重了书写性,在字体的草化方面有更为主动的意识,草化着重打破了汉字相对独立规整的空间位置,能从字势上表达一种动态,即“率情运用,不以为难”;

  2.卫瓘最具代表性的章草作品植根于张芝与其父卫觊的特征的交融中,从文献记述可知张芝倾向疏放灵活一路,如“博学余暇,游手于斯”、“汉武爱道,凭虚欲仙”都说明了其书写过程中“表情性”的一面;反之,卫觊书风中则有更多“法度性”因素,“笔迹精熟”本身就包含一种对规则的掌握;

  3.卫瓘所谓得张芝之“筋”是其对线条质量优越感的认同。“筋”“骨”“肉”是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生物属性,表现在书法观念中则是笔与墨的协调关系,肉无骨不健,骨无肉不腴,含筋则血脉振动。卫夫人《笔阵图》中说:“多骨微肉谓之筋书”,卫瓘书法中的“筋胜”是高层次的用笔特征,是书法势与力的体现,是字体书写性与自然生命特征相融合的理念。

  卫瓘草稿书中率意放纵,“率情运用,不以为难”的笔法和张芝草写书风在传承上是一致的,草书对线条的安排有较大的灵活性,且韵律节奏更样化,能够更充分完成审美情感的表达。从《顿首州民帖》中应当能窥见张芝草体的影子,袁昂及萧衍谓其“书如汉武爱道,凭虚欲仙”,这种体势是对传统篆隶体法的一种突破,卫瓘则一方面吸收了草书对隶体横向取势突破,一方面不失字体的庄重稳定。卫瓘书风中流便之美,是隶体解散时期“以趋约易”的字体演变基础上的历史趋势。

  魏晋韵致追求书写更大程度反映“妙合自然”状态,卫瓘草稿书法正中时代主旋律,而卫瓘能在“草稿”一格上的发展与时代书风密切相关,与当时书体变革相符合,促进了行草书体的成熟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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