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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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主义英语:multilateral doctrine),多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依据一定的普遍行为准则,协调相互之间外交关系以及处理国际纠纷和共同面临的国际问题的理念、政策和方式的总和。它以多边外交为基础,协调与合作是其基本特征。与单边主义孤立主义等相对应。一些国际机构如联合国G20欧盟欧亚联盟英联邦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都是奉行多边主义的机构。

一般说来,多边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国际联盟和集体安全理论的建立、提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集中表现为联合国。联合国是多边主义的产物和最大的多边主义组织,此外还出现了一些多边主义的组织。冷战结束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以及国际社会对解决诸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军备竞赛等问题的需要,多边交往日趋频繁,多边主义更多地作为一种指导性外交理念而兴起和发展。此外,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多边主义以多边外交和常设性的多边体制来处理国际政治的历史,起点应是拿破仑战争的结束。1815年维也纳会议形成英国、俄国、奥地利等国家之间协调关系的机制,时称大国协调或欧洲协调。其协调原则是,欧洲大国不得采取单边行动,要在多边协商以后。它们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一些由各国的外交大臣或大使召开的大会。

多边主义的普遍行为准则主要体现为国家主权原则,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国际法准则等;多边外交形式主要包括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国际会议、多国对话机制、集体安全体系等。有的将多边主义分为制度性多边主义和战略性多边主义;也有的将之分为制度性多边主义、战略性多边主义(对立面为单边主义、多边主义和帝国主义)和工具性多边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西方关于多边主义的理论主要有一体化理论、相互依赖理论、合作理论、建构主义、结构自由主义和全球治理理论等。

多边主义主张国际事务不能由一个国家、集团说了算,而是要由世界各国特别是联合国的成员国协商处理,因此成为应对人类共同挑战和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并有利于促进国家关系民主化和法制化。对于恐怖主义这一世界性威胁,各国政府应加强多边合作,因而多边主义也是反恐怖主义的重要内容。但多边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并不是只要有多个国家一起采取行动就是多边主义,霸权可以利用多边外交的方法牵制其他国家。如美国在推行单边主义时借以“多边主义”,仍然不能改变单边主义的实质,核心是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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