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泽普县
喀什地区:泽普金湖杨(泽普金胡杨国家森林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喀什地区:泽普金湖杨国家森林公园
喀什地区:泽普县一角(夜景)

  泽普县汉语拼音:Zépǔ Xiàn;英语:Poskam County),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所辖的一个县。位于喀什地区南部,地处叶尔羌河提孜那甫河中游的两河之间的冲积平原上。介于北纬37°55′~38°11′,东经76°55′~77°28′之间。东、南与叶城县毗邻,西、北隔叶尔羌河与莎车县相望。境域东西长约61公里,南北宽约23公里,总面积923.68平方公里。总人口21万人(2012年)。有维吾尔、汉、塔吉克、回、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哈萨克、蒙古等民族。全县辖1个区公所(奎依巴格区公所),2个镇、10个乡(包括1个民族乡)。县政府驻泽普镇。泽普是“泽普勒善”的简称,因泽勒苦善河得名。泽普勒善,塔吉克语,意为“黄金之河”,河有沙金,故名。泽普又名波斯喀木,是维吾尔语“波斯提坎”的变音,意为“富饶的土地”。

  泽普县历史沿革与叶城县相同,泽普县成立前是叶城县的一部分。民国10年(1921年)11月10日,由叶城县析置泽普县,归喀什噶尔道管辖。民国32年(1943年)后,归第十行政区莎车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56年,莎车专署撤销,归喀什专署(行署)管辖至今。

  泽普县地处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西缘,叶尔羌河与提孜那甫河冲积扇的中上部。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平缓倾斜,西南部为叶尔羌河冲积扇,东北部为叶尔羌河冲积平原。叶尔羌河、提孜那甫河流经全境。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奎依巴格为南疆重要石油化工基地。315国道过境。名胜古迹有有塔木阿力地古墓(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胡杨国家级森林公园等。

  • 邮编:844800 代码:653124 区号:0998

行政区划

  全县辖1个区公所(奎依巴格区公所),2个镇、10个乡(包括1个民族乡):

  • :泽普镇、奎依巴格镇
  • :波斯喀木乡、依玛乡、古勒巴格乡、赛力乡、依克苏乡、图呼其乡、奎依巴格乡、阿克塔木乡、阿依库勒乡、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

行政区划

  泽普县辖区10个乡、2个镇、4个农林场,即:波斯喀木乡、依玛乡、古鲁巴格乡、赛力乡、依肯苏乡、图乎其乡、奎依巴格乡、阿克塔木乡、阿依库勒乡、布依鲁克乡、泽普镇、奎依巴格镇、农场、园艺场、良种场、 亚斯墩林场。境内驻有中央直属石油企业、边防部队和兵团企业。

历史

  公元318年以前泽普为西域莎车国的一个大庄,地处泽勒普善河(今叶尔羌河)南岸。张骞出使西域后,汉朝军队曾在这里屯田。汉元康元年(前65年),莎车王杀12使背汉,卫侯冯奉世发诸国兵戮之,更立新王。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汉设西域都护,泽普随莎车受其管辖。东汉永平四年(61年)于田并莎车国,泽普归于田国。东汉永平十六年(73年),汉军司马班超定于田,泽普复归汉。东汉建初五年(80年)莎车降于龟兹,泽普随附。东汉元和二年(85年),班超发诸国兵击莎车,使之重新归顺中央政权。

  汉末至北魏,莎车并于疏勒。泽普为渠河国辖地。隋唐时期是斫句迦国的一部分。唐朝曾在莎车设立行政机构。唐开元五年(840年)以后,回鹘进入本地。9世纪上半期建立喀喇汗王朝,泽普受其管辖。大辽四年(1124年),又附属于西辽王朝。南宋嘉定十一年(1218年),成吉思汗征服天山南北,泽普成为蒙古属地。南宋宝庆元年 (1225年)泽普为察合台领地。元大德八年(1304年),统治本境。明正德九年(1514年),县境属赛亦德成立的叶尔羌汗国管辖,为王室成员封地。

  清朝康熙十七年(1678年),附属于准噶尔部国。乾隆二十四年 (1759年),清朝廷平定大小和卓后,在泽普建军台,设坡斯坎驿,置六品喀孜伯克署事,辖于叶尔羌办事大臣。光绪九年 (1883年),划给泽普县管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莎车直隶州升为府,泽普直属府治。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上下坡斯坎重划归泽普县统属,设稽查员置理左务。

  民国九年(1920年),波斯坎随泽普县划归和阗道,次年又划归喀什噶尔道。民国十年(1921年)九月四日,新疆省长杨增新呈报北京中央政府增设泽普县,经财政、内务两部核准,于1月10日正式建县,归辖于喀什噶尔道(后改为喀什行政区)。 民国31年(1942年),增设莎车行政区(次年改为莎车专区),泽普县改隶莎车行政区。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泽普县属莎车专区。1956年6月莎车专区撤销,泽普县划归喀什地区至今。

  1999年末,泽普县总人口167398人(含塔西南石油勘探开发公司15719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3313人,农村人口98093人。辖1区公所、2镇、10乡:泽普镇、奎依巴格镇、波斯喀木乡、依玛乡、古勒巴格乡、赛力乡、依克苏乡、图呼其乡、奎依巴格乡、阿克塔木乡、阿依库勒乡、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泽普县常住总人口181721人,其中:泽普镇19536人、奎依巴格镇8844人、波斯喀木乡20147人、依玛乡17008人、古勒巴格乡15885人、赛力乡13199人、依克苏乡20386人、图呼其乡8339人、奎依巴格乡13091人、阿克塔木乡7239人、阿依库勒乡12761人、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3321人、泽普石油基地21965人。

  2003年,泽普县总面积999.66平方千米,总人口175723人。辖2个镇、10个乡:泽普镇、奎依巴格镇、奎依巴格乡、波斯喀木乡、依玛乡、古勒巴格乡、赛力乡、依克苏乡、图呼其乡、阿克塔木乡、阿依库勒乡、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县政府驻泽普镇。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泽普县常住总人口206936人,其中:泽普镇31665人,奎依巴格镇10553人,塔里木油田公司18173人,波斯喀木乡20026人,依玛乡19628人,古勒巴格乡18571人,赛力乡16721人,依肯苏乡19340人,图呼其乡10359人,奎依巴格乡12713人,阿克塔木乡6652人,阿依库勒乡11728人,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3564人,农场场部3776人,泽普县良种场1873人,园艺场1314人,国营林场280人。

地理环境

  泽普县位于新疆西南部,昆仑山北麓,喀喇昆仑山东侧,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西缘。地处东经76°52′0″—77°29′30″,北纬37°57′—38°19′之间。海拔高度为1215—1490米。北与西北以叶尔羌河为界,同莎车县相望,东和东南隔提孜那甫河与叶城县为邻,西南亦接叶城县界。

  县境西南至东北最长61公里,西北至东南约宽14—23公里,总面积为989平方公里。属大陆性暖温带干旱气候,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晴天多,日照长,热量丰富,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为10.3-12.2℃,历年平均气温为11.7℃,平均年日照时数2665.2小时,热量资源比较丰富,全年日平均温度≥0℃的积温为4486.2℃;≥10℃的积温4032.9℃;≥15℃的积温3367.5℃;≥20℃的积温2108.7℃。历年平均无霜期212天,年平均降水量58.4mm,昼夜温差大,春、夏、秋、冬四季分明。

  这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农耕期280天,太阳辐射量143.5千卡/平方厘米,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年可引地表水5.5亿立方米,地下水补给量5亿立方米,适宜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

  泽普县地形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势较平坦。依其地形貌可分为4个区域:一是西南戈壁边缘高地,地势较高,海拔1 315~1 490米;二是中部平原,土壤肥沃,海拔1 235~1 315米,为全县主要农业区;三是东南潮湿地,地表多盐碱,海拔1 225~1 280米;四是西北叶尔羌河沿岸河阶地,土壤为轻盐化潮土,海拔1 251~1 260米,为棉花水稻主要产区。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泽普县耕地有42.28万亩,绝大部分耕地质地良好,通透性较好,地下水位适中,排水出路通畅,盐害轻,适宜于多种作物种植。全县土壤类型共分为6个土类:灌淤土、潮土、草甸土、沼泽土、盐土、棕漠土。

  水资源 泽普县主要河流有叶尔羌河,县境流长56公里,其多水年平均径流量为63.74亿立方米,多年实际引水5.5亿立方米;提孜那甫河,多年平均年径流量7.72亿立方米,年平均引水量0.8亿立方米。县境地下水年补给量为5亿立方米。全县有水库两座,年蓄水量为800万立方米,全县陆续建成小水电站14座,总装机容量5 846千瓦。

  动植物资源 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水稻、胡麻、高粱、向日葵、红花、芝麻、黄豆、绿豆、烟草、小茴香、苜蓿、甘薯、白菜、萝卜、番茄、辣子、西瓜、甜瓜等。药用植物有大芸、甘草、麻黄、枸杞、车前子等。家畜中以牛、羊、马、驴、骆驼等,家禽有鸡、鸭、鹅等,养蚕业有家蚕、蜜蜂。野生动物主要有狐狸、麝鼠、刺猬、斑鸠、喜鹊、麻雀等。昆虫资源共采集14个目、65个科、155个种。

  林木资源 泽普县累计造林16.54万亩,经济林和各种果园1.15万亩,环境保护林1.24万亩,森林覆盖率8.1%。

  草场资源 泽普县的天然草场资源一是高山荒漠草场,分属叶城、莎车、阿克陶辖区内总面积40万亩,可放牧面积10万亩;二是盐化草甸草场,植被复盖率30%~50%,面积为14万亩;三是薪炭林草场,植被覆盖率达80%,面积为2.6万亩。

旅游

  泽普金湖杨国家森林公园 座落在泽普县西南40公里处的亚斯墩林场境内,镶嵌在叶尔羌河冲击扇上缘,三面环水,景色宜人。风景区内天然胡杨林面积广达3万亩,春天百鸟欢歌,生机盎然;夏季浓荫蔽日,杂花生树;入秋黄叶如染,如诗如画;冬日银装素裹,满目苍劲。“胡杨、水、绿洲、戈壁”四位一体的独特自然风貌向人们展示了一幅塞外边疆的独特画卷,堪称塔里木盆地西南边缘不可多得的一处旅游圣地。现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AAA级旅游风景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
直辖市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河北省 | 山西省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海南省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台湾省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西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