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拼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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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語拼音方案(Hànyǔ Pīnyīn fāng'à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漢語拉丁化拼音方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58年2月11日正式批准公佈。該拼音方案主要用於漢語普通話讀音的標注,作為漢字的一種普通話音標。1977年,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決定採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中國地名的國際標準。1978年9月,國務院轉發了《關於改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的報告》。1982年8月1日,國際標準組織(ISO)文獻工作技術委員會決議採用漢語拼音作為世界文獻工作中拼寫中國專有詞語的國際標準,標準號:ISO7098-1982。至此,《漢語拼音方案》已經從中國標準發展成為國際標準。

《漢語拼音方案》

漢語拼音方案


一、字母表

字母 名稱 字母 名稱
Nn ㄋㄝ
Bb ㄅㄝ Oo
Cc ㄘㄝ Pp ㄆㄝ
Dd ㄉㄝ Qq ㄑㄧㄡ
Ee Rr ㄚㄦ
Ff ㄝㄈ Ss ㄝㄙ
ㄍㄝ Tt ㄊㄝ
Hh ㄏㄚ Uu
Ii Vv ㄞㄝ
Jj ㄐㄧㄝ Ww ㄨㄚ
Kk ㄎㄝ Xx ㄒㄧ
Ll ㄝㄌ Yy ㄧㄚ
Mm ㄝㄇ Zz ㄗㄝ


二、聲母表

b p m f d t n l
ㄅ玻 ㄆ坡 ㄇ摸 ㄈ佛 ㄉ得 ㄊ特 ㄋ訥 ㄌ勒
ɡ k h j q x
ㄍ哥 ㄎ科 ㄏ喝 ㄐ基 ㄑ欺 ㄒ希
zh ch sh r z c s
ㄓ知 ㄔ蚩 ㄕ詩 ㄖ日 ㄗ資 ㄘ雌 ㄙ思


三、韻母表

  i
ㄧ 衣
u
ㄨ 烏
ü
ㄩ 迂
ɑ
ㄚ 啊

ㄧㄚ 呀

ㄨㄚ 蛙
 
o
ㄛ 喔
  uo
ㄨㄛ 窩
 
e
ㄜ 鵝
ie
ㄧㄝ 耶
 
ㄩㄝ約
ɑi
ㄞ 哀
  uɑi
ㄨㄞ 歪
 
ei
ㄟ 誒
  uei
ㄨㄟ 威
 
ɑo
ㄠ 熬
iɑo
ㄧㄠ 腰
   
ou
ㄡ 歐
iou
ㄡ 憂
   
ɑn
ㄢ 安
iɑn
ㄧㄢ 煙
uɑn
ㄨㄢ 彎
üɑn
ㄩㄢ 冤
en
ㄣ 恩
in
ㄧㄣ 因
uen
ㄨㄣ 溫
ün
ㄩㄣ 暈
ɑnɡ
ㄤ 昂
iɑnɡ
ㄧㄤ 央
uɑnɡ
ㄨㄤ 汪
 
enɡ
ㄥ 亨的韻母
inɡ
ㄧㄥ 英
uenɡ
ㄨㄥ 翁
 
onɡ
ㄨㄙ轟的韻母
ionɡ
ㄩㄥ 雍
   

  (1)'知、蚩、詩、日、資、雌、思”等字的韻母用i。

  (2)韻母ㄦ寫成er,用做韻尾的時候寫成r。

  (3)韻母ㄝ單用的時候寫成ê。

  (4)i 行的韻母,前面沒有聲母的時候,寫成yi(衣), yɑ(呀), ye(耶), yɑo(腰),you(憂),yɑn(煙),yin(因),yɑnɡ(央),yinɡ(英),yonɡ(雍)。u 行的韻母,前面沒有聲母的時候,寫成wu(烏), wɑ(蛙), wo(窩), wɑi(歪),wei(威),wɑn(彎),wen(溫),wɑnɡ(汪),wenɡ(翁)ü 行的韻母跟聲母j,q,x拼的時候,寫成ju(居),qu(區),xu(虛),ü上兩點也省略;但是跟聲母l,n拼的時候,仍然寫成lü(呂),nü(女)。

  (5)iou,uei,uen前面加聲母的時候,寫成iu,ui,un,例如niu(牛),ɡui(歸),lun(論)。


四、聲調符號

陰平 陽平 上聲 去聲

  聲調符號標在音節的主要母音上。輕聲不標。

  例如:

媽 mā 麻 má 馬 mǎ 罵 mà 嗎 mɑ
陰平 陽平 上聲 去聲 輕聲


五、隔音符號


  ɑ,o,e開頭的音節連接在其它音節後面的時候,如果音節的界限發生混淆,用隔音符號(')隔開,例如pi'ɑo(皮襖)。

 

《漢語拼音方案》的產生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就馬上著手研製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間團體“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協會設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員會”,討論拼音方案採用什麼字母的問題。

  1951年,毛澤東指出:“文字必須改革,必須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是,究竟採用什麼形式的拼音方案,他本人也是經過了反復斟酌的。毛澤東到蘇聯訪問時,他曾經問史達林,中國的文字改革應當怎麼辦;史達林說,中國是一個大國,可以有自己的字母。毛澤東回到北京之後,指示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制訂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同時,上海的新文字研究會停止推廣“北方拉丁化新文字”,等待新方案的產生。

  1955年10月15日,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在北京舉行。葉籟士在發言中說:“從1952年到1954年這個期間,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主要進行漢字筆劃式拼音方案的研究工作,經過了三年的摸索,曾經擬定幾種草案,都放在《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初稿》(漢字筆劃式)裡頭”。這次會議上印發給代表們六種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種是漢字筆劃式的,一種是拉丁字母式的,一種是斯拉夫字母式的。會議之後,當時的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向毛澤東報告說,民族形式方案搞了三年,難以得到大家都滿意的設計,不如採用拉丁字母。毛澤東同意採用拉丁字母,並在中央開會通過。

  在中國制定拼音方案的時候,蘇聯已經不再搞拉丁化,改為搞斯拉夫化,把所有的拉丁化民族文字一律改成了斯拉夫字母。蒙古人民共和國也把蒙古字母改成了斯拉夫字母。50年代,中國向蘇聯一邊倒,有人主張採用斯拉夫字母,跟蘇聯在文字上結盟。蘇聯派到中國的語言學家謝爾久琴柯也提出使用斯拉夫字母的建議。據說,蘇聯的一位副總理來中國訪問時,曾經向陳毅副總理說,希望中蘇兩國都採用相同的字母。陳毅副總理回答說,中國文化必須跟東亞東南亞聯繫,東亞和東南亞都習慣用拉丁字母。這樣,中國才沒有採用斯拉夫字母。

  1956年1月20日,毛澤東在知識份子問題會議上,發表了贊成拉丁字母的講話。他說,“吳玉章同志的發言講的很好。關於文字改革的意見,我很贊成。在將來採用拉丁字母,你們贊成不贊成呀?我看,在廣大群眾裡頭,問題不大;在知識份子裡頭,有些問題。中國怎麼能用外國字母呢?但是,看起來還是採用這種外國字母比較好。吳玉章同志在這方面說得很有理由。因為這種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幾個,向一面寫,簡單明瞭。我們漢字在這方面實在比不上。比不上就比不上,不要以為漢字那麼好。有幾位教授跟我說,漢字是‘世界萬國’最好的一種文字,改革不得。假使拉丁字母是中國人發明的,大概就沒有問題了。問題就出在外國人發明,中國人學習。但是,外國人發明中國人學習的事情是早已有之的。例如阿拉伯數字,我們不是久已通用了嗎?拉丁字母出在羅馬那個地方,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所採用。我們用一下,是否就大有賣國的嫌疑呢?我看不見得。凡是外國好的東西,對我們有用的東西,我們就是要學,就是要統統拿過來,並且加以消化,變成自己的東西。我們中國歷史上,漢朝就是這麼做的,唐朝也是這麼做的。漢朝和唐朝,都是我國歷史上很有名很強盛的朝代。他們不怕吸收外國的東西,有好的東西就歡迎。只要態度和方法正確,學習外國的好東西,對自己是大有好處的。”(轉引自鄭林曦《論語說文》)。

  此期間,群眾中也創制了不少的文字方案,寄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統計資料,從1950年到1955年8月31日全國文字改革工作會議為止,寄來的方案有655個,從1955年8月31日到1958年2月漢語拼音方案公佈為止,寄來的方案有1000多個,從1958年2月到1980年“文化大革命”結束為止,寄來的方案有1667個。群眾設計的各種各樣的文字方案總共有3300多個。這種創製造文字方案的積極性,在中國文化的發展歷史上是空前的。

  1955年2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設立了“拼音方案委員會”,開始設計漢語拼音方案,提出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1956年2月12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這個草案共有31個字母,其中有5個新字母(無點的i;長腳的n;帶尾的z,c,s),以便實現“一字一音”,不用變讀和雙字母。草案發表後在全國範圍內引起熱烈的討論,甚至海外華僑和留學生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1955年10月,國務院成立“漢語拼音方案審定委員會”,經過一年的工作,於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11月1日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60次會議作為新的《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通過,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准《漢語拼音方案》。

《漢語拼音方案》的特點

  1958年秋季開始,《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小學生必修的課程進入全國小學的課堂。《漢語拼音方案》是拼寫規範化普通話的一套拼音字母和拼寫方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拼音方案。這個方案吸取了以往各種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特別是國語羅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拼音方案的優點,它是我國三百多年拼音字母運動的結晶,是六十年來中國人民創造拼音方案經驗的總結,比任何歷史上一個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都更加完善和成熟。

  《漢語拼音方案》有如下特點:

  ①只用國際通用的26個字母,不增加新字母;

  ②儘量不用附加符號(只用了兩個附加符號);

  ③儘量不用變讀;

  ④採用y,w和隔音符號“'”來隔音;

  ⑤採用四個雙字母zh, ch, sh, ng;

  ⑥採用四個聲調符號來表示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個調類;

  ⑦採用拉丁字母通用的字母表順序,並確定了漢語拼音字母的名稱。

  周恩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報告中說:“現在公佈的漢語拼音方案,是在過去的直音、反切以及各種拼音方案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從採用拉丁字母來說,它的歷史淵源遠則可以一直追溯到350多年以前,近則可以說是總結了60年來我國人民創制漢語拼音方案的經驗。這個方案,比起歷史上存在過的以及目前還在沿用的各種拉丁字母的拼音方案來,確實更加完善。”

《漢語拼音方案》的應用

  《漢語拼音方案》自制訂以來,得到迅速的推廣和應用。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用於給漢字注音:從1958年秋季開始,全國小學的語文課本採用漢語拼音給漢字注音,接著,中學教科書、字典、詞典以及通俗讀物、掃盲課本也採用漢語拼音注音。《人民日報》等用漢語拼音字母給難字注音。1958年10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種商標圖樣和商品包裝上加注漢語拼音字母。郵電局名、鐵路站名、氣象站名、城市街道名也都使用漢語拼音標注。1982年6月19日國家標準局發佈了國家標準《中文書刊名稱漢語拼寫法》,規定國內出版的中文書刊在封面、或首頁、或封底、或版權頁上加注漢語拼音書名、刊名。

  ②用於教學普通話:《漢語拼音方案》公佈後,陸續出版了利用漢語拼音編寫的普通話教材、讀物、字表、字典、詞典,促進了普通話的推廣和普及。在對外漢語教學中,《漢語拼音方案》已經成為外國人學習漢語進行全面訓練的不可缺少的工具。

  ③用於字典、詞典的注音、排序,書刊的索引。75卷的《中國大百科全書》採用漢語拼音排序,正文的每一個條目都注上了漢語拼音。

  ④作為我國少數民族創制和改革文字的共同基礎。我國已經有壯族、苗族、侗族、哈尼族、傈僳族、佤族、黎族、納西族、土族等少數民族採用漢語拼音字母相一致的字母形式。

  ⑤用於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漢字的領域:《漢語拼音方案》為盲文的點字和聾啞人的手語的制定提供了依據。漢語拼音還可用於手旗通訊、燈光通信中,用同漢語拼音字母對應的手旗訊號或燈光符號來傳遞資訊。在電子電腦輸入漢字方面,拼音輸入法是一種最為普及的輸入方法。

  1977年,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決定採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中國地名的國際標準。1978年9月,國務院轉發了《關於改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的報告》。1982年8月1日,國際標準組織(ISO)文獻工作技術委員會決議採用漢語拼音作為世界文獻工作中拼寫中國專有詞語的國際標準,標準號:ISO7098-1982。《漢語拼音方案》已經從中國標準發展成為國際標準。

漢語拼音方案與注音符號、國羅、北拉的歷史淵源關係

  1912年,民國成立後,政府繼續推行國語。在推行國語的熱潮中,國語標準音經過“京(音)國(音)問題”大辯論,由“以京音為主,兼顧南北”修正為純以京音為准的新國音,其後注音字母也更名為注音符號,並成為推行國語的利器,使國語進入師範及小學語文教學中,在電臺廣播、電影、話劇等領域中建立了牢固的陣地。

  民國時期,從官話到國語,從老國音到新國音,國語運動最重要的一條歷史經驗就是要使自然形成的沒有明確標準的初級形式的民族共同語(官話)成為有明確規範的高級形式的民族共同語(國語和普通話),必須選擇一種自然語言,作為自身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國語運動在長期的實踐中終於找到了“中國語言的心”(劉複語),明確宣佈以北京(系)作為統一全國語言的標準音。這是它最大的歷史功績,它為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所開展的漢語規範化運動、推廣普通話和漢語拼音方案的制定,奠定了基礎。

  從學術發展的角度看,在漢語拼音運動不同歷史時期出現的國語注音符號、國語羅馬字、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直至五十年代後期的漢語拼音方案,顯然是一脈相承的繼承發展關係。漢語拼音方案的設計充分吸收了過去許多拼音設計,特別是“國羅”和“北拉”的許多寶貴經驗。

  注音符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套法定的拼音字母,它的公佈和使用是漢字注音走向拼音化的開端,但是注音符號在當時的人文背景中採用的是傳統的民族形式的字母(楷書的篆文古體字),這從文字發展的角度看,不符合世界大多數文字發展的拉丁化趨勢,在科技應用和文化交流上受很多限制,另外符號本身也沒有徹底音素化,其中有好幾個韻母還可以進一步分解為更小的語音單位,如ㄢ(an)、ㄣ(en)、ㄤ(ang)、ㄥ(eng)、ㄠ(ao)、ㄡ(ou)等。所以,注音符號公佈不久,就有人指出讀音統一會在字母形式上不選擇拉丁字母,而採用從古漢字中取材的注音字母,那是缺乏遠見的不明智的選擇。

  周恩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1988)中指出:“辛亥革命之後,產生了注音字母,這是中國第一套由國家正式公佈並且在中小學普遍推行過的拼音字母。注音字母對於識字教育和讀音統一有過一定的貢獻。儘管今天看來,注音字母還有不少缺點(例如,作為各少數民族文字的共同基礎和促進國際文化交流的工具,注音字母顯然遠不如拉丁字母),但注音字母在歷史上的功績,我們應該加以肯定.對於近40年來的拼音字母運動,注音字母也起了開創作用。”

  當時,面對注音字母公佈後的種種批評,以及主張採用國際通用的拉丁字母的呼聲,國語統一籌備會根據錢玄同的提案,照章正式成立了一個“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由11位委員組成,其中的核心成員是:趙元任黎錦熙錢玄同林語堂汪怡

  由於趙元任、錢玄同等事先在理論上、實踐上作了充分準備,一年之後,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就提交了“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1926),兩年後,由國民政府大學院(即教育部)院長予以正式公佈,定名為“國音字母第二式”,原注音字母則相應地稱之為“國音字母第一式”。

  國語羅馬字是中國漢字改革漢語拼音化運動中,我們自己擬定的、由政府公佈的第一套音素制的拉丁字母式的漢語拼音方案。它完全採用了現成的拉丁字母,不用附加符號,不另造新字母,並首先提出了按詞連寫等問題,就其“文字體系的完整性,符號觀點的國際化”來說,“國羅”把末以來的漢語拼音運動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周有光語)。但是,“國羅”實際上沒有得到認真的推行,它始終沒有進入中小學和師範的語文教學系統,因為對漢字注音來說,注音符號已使用了十多年,似乎不需要另有一套在認讀和拼寫上比它複雜得多的國語羅馬字。由於上面沒有政府機構積極有效的支持,下面又缺乏社會基礎,因之“國語羅馬字推行的成績等於零”(趙元任語)。

  “國羅”公佈之後不久,社會上就湧現了“中國拉丁化新文字運動”,上海西安武漢重慶廣州香港等地先後成立了不少研究拉丁化新文字的團體,在眾多的方案中,以“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簡稱“北拉”)最有名,流傳也最廣,甚至傳播到諸如法國里昂東南亞泰國新加坡等華僑學校。“國羅”、“北拉”以及拉丁化新文字運動中擬訂的各種拼音方案,為50年代漢語拼音方案的判定提供了很多寶貴的經驗。

制訂《漢語拼音方案》大事記

  1949年8月25日,吳玉章寫信給毛澤東主席,請示當前文字改革工作指導原則:根據文字應當力求科學化、國際化、大眾化的原則,中國文字應改成拼音文字,並以改成羅馬字的,也就是拉丁化的拼音為好,不要注音字母式拼音與日本假名式拼音。

  1949年10月10日,經毛澤東主席批准,中國文字改革協會正式成立,立即著手進行漢語拼音方案的研究。

  1950年到1955年,全國各地工農兵、機關幹部、學校師生和海外華僑共633人寄來了655個漢語拼音文字方案,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從中選擇了264種,編印成《各地人士寄來漢語拼音文字方案彙編》兩冊,作為制定漢語拼音方案的重要參考資料。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制定拼音方案的工作正式排上日程。

  1952年10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下設的拼音方案組召開會議,通過一個漢語拼音字母表,其中聲母24個,韻母37個。

  1953年初,毛澤東主席審閱了拼音方案組擬定的漢語拼音字母表。他認為這套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雖然簡單了,但筆劃還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難寫。

  1954年7月1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第四次全體委員會議,拼音方案提出了五個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

  1954年10月,周恩來提議設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並指示:拼音方案可以採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標出四聲。

  1954年12月23日,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成立大會上吳玉章提出工作任務,這就是做好三項準備工作:1.制定《漢字簡化方案》2.制定《漢語拼音方案》3.研究和推行標準音(普通話)的教學。

  1955年2月,文改會成立拼音方案委員會。

  1955年5月6日,劉少奇聽取彙報後,提出三點意見:1.為了減少社會震動,簡化字要分期分批進行,原來的繁體字要保留一個時期,不要馬上廢除。2.漢民族要有統一的語言,學校要用普通話進行教學。可以考慮做出這樣的規定:老師在一定時期內學會普通話,今後凡是不會講普通話的,不能當教師。3.拼音方案制定後,要用來作試驗,可以試譯《毛澤東選集》。

  1955年10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提出用“普通話”代替“國語”這個名稱,並確定了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語音標準,從而解決了《漢語拼音方案》的語音標準問題。中國文改會秘書長葉籟士彙報了幾年來研製漢語拼音方案的工作情況,同時提出六種漢語拼音方案的初稿,徵求到會代表的意見。

  1956年一、二月間,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即《漢語拼音方案》的第一個草案(後來人們把這個草案稱為“原草案”);同時還發表了《關於擬訂〈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幾點說明》。

  1956年1月20日,中央召開知識份子問題會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在會上作了關於文字改革的發言。然後毛澤東主席發表講話,他指出:“我很贊成在將來採用拉丁字母。……因為這種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幾個,向一面寫,簡單明瞭。……拉丁字母出在羅馬那個地方,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所採用,我們用一下,是否就大有賣國嫌疑呢?我看不見得。凡是外國的好東西,對我們有用的東西,我們就是要學,就是要統統拿過來,並且加以消化,變成自己的東西”。在會議總結發言時周恩來總理說:“中央政治局決定:‘首先簡化漢字,推行書報橫排,拼音方案採用拉丁字母,公佈後用在小學課本上,代替注音字母’。”

  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和《關於擬訂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幾點說明》,向全國人民徵求意見。

  1956年3月,吳玉章在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作了《關於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報告。吳玉章的這個報告,闡述了一九五五年以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拼音方案委員會研製的漢語拼音方案的性質和作用。

  1956年3月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擴大)討論《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當天,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發出《關於組織討論〈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通知》。

  1956年9月26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關於中國文字改革問題》的發言。發言指出,漢語拼音方案,採用羅馬字母,這是確定了的。因為拉丁字母是現代大多數的民族語言中所公用的字母,並且是為我國知識界所已經熟悉的一種字母。……拼音方案,在目前主要的用途,是為了給漢字注音和用作教學普通話的工具。

  1956年10月10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任命郭沫若為主任,張奚若、胡喬木為副主任,委員有16人。審訂委員會成立以後,召開五次會議,多次商討,並邀請在京的語言、教育、文藝、新聞、出版、科技、翻譯各界以及部隊和人民團體的代表178人舉行座談,同時向京外39個城市的100位語文工作者書面徵求意見。

  1957年10月,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提出《漢語拼音方案修正草案》,10月25日,政協全國常委會擴大會議同意這一《修正草案》。

  1957年11月1日,國務院全國會議第六十次會議通過《關於公佈〈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決議》。決議指出,《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經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提出後,兩年來,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各地方政協委員會組織了廣泛的討論,並且由國務院組織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加以審核修改,最後又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召開擴大會議加以審議,現在由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準備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討論和批准,並且決定登報公佈,讓全國人民事先知道。

  1957年11月29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關於討論壯文方案和少數民族文字方案中設計字母的幾項原則的報告》上報國務院。報告中說:這個壯文方案(草案)在字母的用法上跟漢語拼音方案基本上一致,而且能表達壯語的語音特點,在試用推行過程中受到壯族群眾的普遍歡迎。同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六十三次會議討論通過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關於討論壯文方案和少數民族文字方案中設計字母的幾項原則的報告》,並作了批復:……同意關於少數民族文字中設計字母的五項原則,今後少數民族設計文字方案的時候,都應該按照這些原則辦理。

  1957年12月6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六十四次會議批准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宣傳工作計畫要點》,擬定從1957年12月11日至1958年1月11日為漢語拼音方案宣傳月。

  1957年12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和漢語拼音方案》。

  1958年1月1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舉行報告會,周恩來總理作了《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重要報告。報告規定了我國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是: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定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並指出:漢語拼音方案是用來為漢字注音和推廣普通話的,它並不是用來代替漢字的拼音文字。胡喬木同志也作了《關於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幾點說明》的報告。會後,政協全國委員會派出六個宣傳組,分別到華東、西北、中南、西南、東北、京津的15個大城市宣傳《漢語拼音方案》。

  1958年2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漢語拼音方案的決議》。決定:一、批准漢語拼音方案。二、……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幫助學習漢字和推廣普通話的工具,應該首先在師範、中、小學校進行教學,積累教學經驗,同時在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並且在實踐過程中繼續求得方案的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