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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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沙区汉语拼音:Lóng Shā Qū;英文:Longsha District),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辖区。位于齐齐哈尔市境中部,东与铁锋区接壤,南邻昂昂溪区,西濒嫩江,北与建华区毗连。总面积283平方千米。总人口30万人(2010年)。辖6个街道。

行政区划

  全区辖6个街道:五龙街道、湖滨街道、江安街道、正阳街道、彩虹街道、南航街道。区政府驻南航街道。

历史

  “龙沙”一词,来源于《后汉书·班超传》“赞”,即“坦步葱雪,咫尺龙沙”句;李白亦有“将军分虎竹,战士卧龙沙”之句。“龙沙”,初指西北白龙堆沙漠而言。清初,流入方式济随父流放卜魁(今齐齐哈尔),在“游览询访”中,著有《龙沙纪略》,意指黑龙江省地区。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黑龙江将军因感“边塞无佳境”,遂于屯兵仓库之地,堆土为台,掘池其下,辟为公园,相继修建万寿亭和望江楼,规模逐渐扩大,始称“仓西公园”,1916年改称“龙沙公园”。设治时,因其境内有龙沙公园,故名龙沙区。

  龙沙区为齐齐哈尔市老城区之一。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5月,齐齐哈尔市政府将全市原伪满时期的11个区划为6个区,今龙沙区城区分属二区和三区。1954年12月1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市内6个区调整为4个区。以原四区的全部区域和一区、三区、五区各一部分区域,设立龙沙区。1958年1月30日,撤销永定区,将其一部分区域并入龙沙区。同年12月,全市实现“人民公社化”,将原6个区改建为龙沙等10个人民公社(区)。1961年8月30日,将新华、龙沙公社合并为龙沙区。同时,将光荣管理区和龙沙园艺农场合并为龙沙农业分社。1972年将郊区所属的大民公社,划归龙沙区管辖。(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1992年末,龙沙区位于齐齐哈尔市境中部,东与铁锋区接壤,南邻昂昂溪区,西濒嫩江,北与建华区毗连。全区总面积283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20平方千米。总人口28.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1万人;满、回、蒙古、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6%。辖五龙、湖滨、江岸、正阳、安顺、彩虹、民航、铁南等8个街道和大民、龙沙两个乡镇。区政府驻龙华路中段南侧。

  1996年,龙沙区辖8个街道、1个镇、1个乡:彩虹街道、铁南街道、民航街道、安顺街道、江岸街道、湖滨街道、五龙街道、正阳街道、大民镇、龙沙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龙沙区总人口342511人,其中:民航街道33037人,彩虹街道27279人,正阳街道36798人,五龙街道46003人,安顺街道51100人,铁南街道37176人,湖滨街道36808人,江岸街道44108人,大民镇13549人,龙沙乡16653人。

  2004年,龙沙区辖6个街道、1个镇:五龙街道、湖滨街道、江安街道、正阳街道、彩虹街道、南航街道、大民镇。

  2005年7月7日,龙沙区撤销大民镇,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城市街道办事处管辖(黑民区[2005]80号)。调整后,全区辖6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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