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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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华埠

华侨华人英语:Overseas Chinese)一词包括华侨海外华人两个概念。其中,华侨一词在晚清以后普遍作为对移民定居海外的中国人的称谓。 (1904年,清政府外务部在一份奏请在海外设置领事馆的折子里提到:在海外设领,经费支出无多,而华侨受益甚大。此后,“华侨”一词就普遍作为寄居海外的中国人尤其是东南亚的中国移民及其后裔的称谓了。) 现指侨居海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台湾籍的公民

关于“海外华人”一词,在中国大陆方面(香港、澳门居民因一国两制可有双重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定居境外的华侨应当注销户口(回国后可恢复户籍) ,而当华侨加入或取得住在国国籍后,就丧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就成为外籍华人,也称海外华人,简称华人。在不强调国籍或法律内涵的情况下,华侨、华人有时候会混用,或使用“华侨华人”之综合称谓。

中国移民史可以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明清两朝执行“海禁”,出洋谋生被视为非法的行为,因此海外移民被朝廷冠以“逃民”、“罪民”、“汉奸”等的消极形象,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华侨。洋务运动之后,清政府对华侨的态度开始转变。民国在创立过程中,得到海外华侨的鼎力相助和支持,此后华侨的地位及形象出现了根本性的改变。

鸦片战争前夕,移居国外的中国人达到100万人以上。到20世纪30年代,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已达1000万人左右。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移居国外的中国人达到1300多万。目前,海外华侨、华人已达数千万人(约5000万),其中华侨约占10%、外籍华人约占90%,分布在五大洲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定义

“华”是中国的古称,“华人”在20世纪以前是指汉族,20世纪以来,在狭义上指汉族,广义则包括在文化上与汉族文化具有一体性的人。近代开始,华人、华侨有了法律上的定义,与中国人的含义也有所区别。

华侨

“侨”是寄居、客居之意。1878年,清驻美使臣陈兰彬奏章中把寓居国外的中国人称为“侨民”。1883年郑观应在给李鸿章的奏章中使用了“华侨”一词。1904年,清政府外务部在一份奏请在海外设置领事馆的折子里提到“在海外设领,经费支出无多,而华侨受益甚大。”此后,“华侨”一词就普遍作为寄居海外的中国人尤其是东南亚的中国移民及其后裔的称谓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指:

  1. 定居国外,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或尚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2. 中国公民,未加入外籍,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受到中国法律保护、制约。
  3. 华侨的范畴不包括因公务出国、公派或自费留学生、外派劳务人员。回国定居的华侨称为“归侨”。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称为“侨眷”。

华人

华人(英语:Ethnic Chinese)除了泛指具有中华民族血统的人士之外,还特指旅居海外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台湾籍的华裔人士,也称外籍华人海外华人,例如印度尼西亚华人泰国华人马来西亚华人美国华人加拿大华人澳洲华人等。华裔(英语:Overseas Chinese Descendants)指华人或者华侨在海外(非祖籍国)出生的后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允许大陆居民拥有双重或多重国籍(香港和澳门居民因一国两制不受此限制)。若大陆居民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被称为“外籍华人”,其法定身份已是外国人,受居住国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华裔是指外籍华人或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历史

古代(-1840)

中国移民史可以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据历史记载,汉朝日南郡朱吾县居民不满县吏苛政,逃至屈都昆(今马来西亚登嘉楼)。唐朝贞观年间,僧人孟怀业到佛逝国取经,后留恋佛逝不回故乡。五代苏门答腊就有中国人耕种,其中巨港华人最多。他们是黄巢起义失败后逃亡至苏门答腊的华侨。宋嘉佑年间,安南虏走大批中国人到安南。中世纪时,有三名中国妇女在东欧定居,并与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结婚。

元朝航海家汪大渊所着《岛夷志略》记载单马锡华侨定居。唐人到真腊国居住经商会娶真腊女子为妻。洪武三十年(1397年),时旅居三佛齐的华侨一千多人拥戴广东南海人梁道明为三佛齐国王。嘉靖年间,潮州江洋大盗林道乾聚集二千余人攻占北大年,因助暹罗王破安南,受暹罗王嘉奖,赐其女与之成婚。

清雍正年间,广东澄海华富里(今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人郑达,南渡暹罗,其子郑昭为暹罗王。婆罗洲戴燕国王吴元盛昆甸国王罗大均是广东嘉应人。乾隆年间华人罗芳伯在婆罗洲岛上(今加里曼丹西部)成立了“兰芳共和国”。

近代(1841-1911)

开平碉楼为旅美和旅加华工衣锦还乡后出资兴建,是该时期华工的历史见证。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朝的国门被迫打开,加上航运也比古代提高了不少,华人人口开始较大规模地迁徙到世界各地。清代钱庄为长途汇款的便利,需要派驻职员长居海外。19世纪,华人开始移居东南亚从事金融贸易生意。越南的移民被称为明乡(Minh Hương)或华(Hoa)及不同名称。新加坡最古老的华人墓葬能追溯到1833年,此时华人只占小部分。在康雍乾年间福建广东的华裔移民主要是做金融贸易生意为主。

嘉庆以后,清帝国的可耕地已无法乘载过剩的人口,由清末开始便屡屡发生饥荒,加上清帝国的产业结构早已因战乱而损毁严重,便令失业率上升,累积着过剩的劳动力,其中以华南地区的情况最为严峻。这时不少广东和福建的失业人口萌生远赴海外谋生的意向,很多选择到东南亚工作,当中广东台山人多选择移居新西兰等国。

广东土客冲突时期,很多广东人更成为了契约华工,被卖到秘鲁巴拿马墨西哥古巴一带。淘金热时期,有人被卖往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南非等国家从事危险的工作,如开采金矿与铁路工程等。根据记载,被卖往中美洲的契约华工死亡人数逾半数以上,当中许多人被骗,契约到期也不得回家。在这段时期,成功变得富有的契约华工仅为少数,例如广东的开平碉楼便是契约华工衣锦还乡出资兴建。

现代(1912- )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前,定居在海外的汉族,在书籍上多以“唐人”的名称出现。中华民国成立后,始用“华人”、“华侨”或“海外华人”等。在海外一直以来以均称为唐人,在普通话上则称为华人,一些华埠的正式名称为唐人街。今日通用的“汉语/普通话/国语/华语/中国话”在中华民国成立以前,是未被广泛教导和使用的。因此迁移海外福建人广东人因为语言不通,难以交谈良久,遂皆需倚靠各自的会馆和语言群来生存。

由于当年辛亥革命成功依靠大量海外华人支持,所以中华民国《国籍法]]》接受同时拥有中华民国国籍与他国国籍双重国籍身分,将华裔定义为只要血统上具有华人血缘者,皆为华裔,接受海外华人入籍为中华民国国民,造成了印度尼西亚华人国籍问题。

数量及分布

目前的海外华人主要生活于东南亚欧洲北美地区东南亚因邻近中国,自晚清起,就成为中国移民的目的地。当地为相对多数民族的新加坡及在当地为相对少数民族的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越南。这些地区的海外华人,又被称为南洋华侨、南侨,主要来自的福建省广东省

晚清至民国时期时期,中国移民主要是前往东南亚北美地区。1940年代海外华侨有1,100万人,其中100万分散在欧美各洲,有1,000万分散在南洋群岛,而这1,000万人中,约有六七百万是广东人,假定广东以3,000万人口计算,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是华侨;惟而今海外华人总数约为五千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人口尚可自由流动。其后,人口流动停滞。随着改革开放,自1980年代起,普通民众移民机会增多。随着中国人的收入、教育程度资加,技术移民人数也开始增加,除了欧洲和北美洲,华人人口稀少的澳大利亚、新西兰也成了今天的热门移民地,文化相对近且经济发展的东南亚也有部分移民。而前往遥远非洲、南美洲(如巴西)的也在有所增多。

海外华人统计数据

亚洲:30,000,000 (2013),其中:

以上居住国华人80万以上


美洲:7,500,000 (2011),其中:

以上居住国华人100万以上


欧洲:2,150,000 (2011),其中:

以上居住国华人10万以上


大洋洲


非洲:1,000,000 (2012),其中:

  • 南非华人:300,000–400,000 (2015),占当地人口比例:0.5–0.7%


以上统计数据使用当地政府数据或可信度最佳的估计。百分比可能因人口普查结果或估计结果而有所不同。

海外境遇

英属印度和东南亚国家的海外华人们已经奠定了他们的商业与财政地位。在北美洲欧洲大洋洲,华人所从事的职业则多样化,范围从餐饮业到重要类别如医学、会计、投资、法律、艺术教育等专业。

华人在各地组织建立了许多华社及侨商商会,较知名的有世界福州十邑同乡总会马来西亚华人公会砂拉越人民联合党董教总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美国亚裔社团联合总会百人会美国香港总商会等。

同化

英属印度和欧洲此外,泰国的一些混血华裔多认同泰国人的身份,没有华人的味道。在缅甸,华人很少与当地人通婚(甚至不与讲其它方言的华人通婚),在接受缅甸文化的同时维持华人传统文化。马来西亚华人则维持公开的华人身分,并且接受华文教育和保有民间信仰。换句话说,马来西亚华人始终坚持自己的根源,并无被当地人同化。虽然他们有极少数因转变信仰(伊斯兰教)而受同化,但此情况并不常见。

马来西亚仅有一水之隔的新加坡,华人在当地占大多数。新加坡华人语言以英语华语为主,并与马来西亚华人一样,保留不少中华文化。

菲律宾,很多年轻的海外华人被彻底同化,然而老一辈的华人则倾向被视为“外国人”。

华人也为一些国家带来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如保留部分中华文化的越南;越战结束后,大批人口逃往海外,未返中国。

语言

海外华人使用的语言除了现代标准汉语各种汉语外,也会使用居住国的当地语言。西方国家早期的华人移民通常使用粤语,而近期的华人新移民则使用普通话居多。在东南亚,南方汉语(主要为闽南语粤语客家话福州语等)则最常被使用。印度尼西亚与缅甸皆禁止国民以外文(包括华文)命名;尤其于印度尼西亚,华人进入政府工作的前提是懂得印度尼西亚语及不通华文。惟至2003年,印度尼西亚政府同意海外华人在出生证明上用他们的华文名字或华文姓氏。在越南,华文姓名以越南文拼写。大多数情况越南人与华人姓名没有明显差别。在西方国家,华人普遍使用罗马字母来拼写中文姓名,或加上英文名称(如Amy Chu),而名字使用所在国通用的名字的情况也很普遍。

歧视

海外华人、华侨会受到敌对的眼光与歧视。如1998年印度尼西亚排华事件与马来西亚的五一三事件。在美国加拿大,很多职业与铁路相关的北美海外华人于十九世纪深受种族歧视之害。尽管今日有些不平等的法律已经废除或不复施行,但两个国家都曾经立法禁止华人入境移民。

与祖国的关系

清朝的华侨政策以1860年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禁止中国人移居国外,限制华侨归国,对海外华侨进行防范与漠视;后期抛弃消极放任政策,对华侨实行保护和监督政策。

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第8条规定,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由政务院直接领导,何香凝为主任委员。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简称中侨委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9年,中侨委被撤消,侨务工作归属外交部。设立的中侨委留守处,由外交部代管,直到1978年1月,成立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统战部合并并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中国侨联行使。

归侨

1960年2月,周恩来邓颖超参观海南兴隆华侨农场

归国华侨,简称归侨,是指海外华侨回到中国作为自己的长期或终身居住地。抗日战争时期有数万华侨回国参战。当时中华民国空军战斗机飞行员中华侨后裔几乎占了四分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上将叶飞即是菲律宾归侨,曾参与指挥车桥战役

1950-70年代,东南亚华侨为躲避当地排华政策的危害,纷纷返回中国。中国政府成立“华侨事务委员会”,协调与海外华人关系密切的广东、福建、广西、云南等地,新建、扩建了多个华侨农场以紧急安置华侨。

归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占有重要地位,实业家陈嘉庚曾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协副主席一职。不过,文革时期,与海外华人的联系受到严重影响,当时有海外关系甚至会受批斗,许多归侨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改革开放后,对海外华人的政策恢复到原有水准并得到加强。在198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尝试积极地在其它方面寻求海外华人的支持,寻求他们的技术与资金来帮助发展。现在,很多海外华人投资中国大陆,提供了包括财政来源、社会与文化网络、互相交流与机会。今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有归国华侨的席次。

侨生

1907年清朝两江总督端方暨南学堂第一批回国学生合影

侨生指回到祖国就学的华侨学生。光绪三十二年,两江总督端方上书光绪皇帝请求允许“南洋各岛及檀香山旧金山等处侨民”回南京读书,以“宏教泽而系侨情”。1907年2月底,第一批华侨学生21人抵达南京。不久,又有第二批侨生10名抵达。此后又有不少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华侨学生前来求学。中国大陆台湾都实施侨生教育。从1949年至1958年,先后回中国大陆的侨生有5万人左右。侨生集中的北京、集美、广州、汕头、南宁、昆明和武汉等七个城市设立了“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集中接收新回国的华侨学生。从印度尼西亚回国的华侨学生在临行前,都会被当地政府要求签字承诺永远不再回印度尼西亚,并在护照上写下“Tidak akan kembali lagi ke Indonesia(同意永远不再回印度尼西亚)”。

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公布,中国大陆先后在北京、上海、福州、厦门、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开设报名和考试地点。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学生与内地学生一样缴纳学费和杂费,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在台湾方面,据《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毕业侨生后除原在台设有户籍者外,应一律返回侨居地。

护侨撤侨

1911年拉美发生排华暴乱,清政府电令正在北大西洋海域游弋的重巡洋舰海圻号前往古巴,古巴总统拜谒舰长程璧光时表示:“古巴军民决不会歧视华侨。”墨西哥政府就排华事件正式向清政府赔礼道歉,承诺偿付受害侨民生命财产损失,缉捕暴民。但中华民国成立后,墨西哥的一些承诺便不了了之。1918至1921年俄国内战期间,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组织力量从西伯利亚撤回3万多外侨,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大规模武装撤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组织了多次海外撤侨。其中1960年从印度尼西亚接回6万多华侨。2011年利比亚撤侨行动中,撤侨3.6万多人,包括所有在利比亚持中国护照的官员、学生、商人、中资企业人员、外派劳工、旅客、游客,以及主动要求回国避难的利比亚籍华人。

知名华人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