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一)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中国目前存在三套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即:(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这里介绍的是湖北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