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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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族老人
循化撒拉族姑娘
56朵“民族体育之花”:韩玉芳,撒拉族(青海),来源:第八届全国民族运动会

  撒拉族汉语拼音:Sala Zu;英语:the Sala nationality),是中国使用突厥语族的少数民族之一,与中亚土库曼人在历史和族源上关系密切,原是古代土库曼人东迁到中国的一个部落。如今主要聚居在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乡)、以及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镇)。


  撒拉族自称“撒拉尔”(salar),系“散鲁尔”的变音,简称“撒拉”。据考证,“撒拉”这一名称最早可追溯至公元7世纪西突厥时期乌古斯部的撒鲁尔(salur)部落。撒鲁尔又译作“撒罗尔”或“撒卢尔”,为乌古斯汗6个儿子中五子塔黑(tag)之长子,撒鲁尔意为“到处挥动剑和锤矛者”。汉文文献对“撒拉族”这一称谓记载有十几种之多,大部分是“撒拉尔”或“撒拉”的不同译名,如“撒剌”、“撒剌儿”、“沙剌”、“沙剌簇”、“萨拉儿”、“撒拉尔”、“撒喇”等,而邻近藏族汉族回族等民族称之为“撒拉”,土族称之为“撒勒昆”。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定名为“撒拉族”。


  撒拉族有自己的语言撒拉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奴语支乌古斯语组,也有人认为属于撒鲁尔方言。撒拉语与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等族语言一样,属于粘着语类型的语言。句子的基本语序是:“主语—宾语—谓语”。撒拉语没有方言差别,只是根据语音和词汇上的某些差异,划分为“街子”和“孟达”两种土语。由于伊斯兰教的影响,撒拉语中掺杂着少量阿拉伯、波斯语借词,主要是宗教生活和日常生活上的词。由于长时期与周围汉、回、藏、土等民族交往,也吸收了不少汉语和藏语的词汇。青壮年多兼通汉语。有一部分撒拉族在宗教会上使用一种阿拉伯字母式文字“撒拉语小儿经”(与回族“小儿经”类似,是以阿拉伯字母拼写撒拉语);民间上通用汉文


伊斯兰教是撒拉族的主要信仰,所以,宗教对其历史发展和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较深的影响。


  撒拉族居住地区气候温和、空气温润、雨量充足、土壤肥沃,有着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和丰富的天然资源。农产品种类繁多。粮食作物有小麦、青稞、荞麦、玉米、谷子、豌豆、蚕豆等。油料作物有油菜、胡麻。黄河沿岸的川水地区,盛产瓜果,有梨、杏、核桃、葡萄、桃、西瓜、甜瓜、苹果等,素有“瓜果之乡”的美称。撒拉人善于经营花椒、辣椒和各种各样的蔬菜,是从事经济作物的能手。循化花椒粒大味浓,素称“循椒”,曾陈列于广州交易会。“金帅”、“元帅”、“红富士”苹果、露仁核桃、红辣椒等农产品,驰名中外。。山区产大黄、党参、麻黄、麝香等药材。

民族历史

  撒拉族的族源,根据民间传说,有多种说法,一说是从土耳其来的,一说是从哈密来的,一说是从撒马尔罕来的。学术界目前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撒拉族源自中亚撒马尔罕。

  撒拉族的祖先是怎样迁来循化的,有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传说故事。

  传说撒拉族始祖尕勒莽、阿哈莽兄弟两人原居住撒马尔罕,在伊斯兰教门中很有威望。由于他们反对压迫,遭到国王的嫉恨和迫害。一天,国王派人偷来一条牛宰杀了,偷牛人吃了牛肉,把牛头、牛蹄等包在牛皮里,偷偷地放在尕勒莽的屋顶上。接着,牛主人到国王面前告状,说他家的牛被人偷了。国王派人到尕勒莽家搜查,在屋顶上查获了牛头等物。于是,国王以偷牛罪逮捕了尕勒莽。审讯时,国王特地召唤来许多老百姓,说:这就是你们素所尊敬的人,却干出偷牛的勾当,证据确凿,你们说该怎样处置他呢?百姓们在国王的淫威下,只得说:国王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尕勒莽被判了死刑。临刑时,当着众多百姓,尕勒莽请求说:我愿就死,但请允许我念经,向胡达(安拉)祈祷。经念完了,在真主默佑下,国王当即变成了一个怪物。于是,尕勒莽的沉冤得申,性命得保,真相大白。这时,尕勒莽认为此地不能再继续呆下去了,宁肯放弃家产,也不愿舍弃教门,便和阿哈莽带领同族18人,牵了一峰白色骆驼,驮着《古兰经》,向东方寻找新的乐土。当地一位“外利”(伊斯兰教法中学问道德很高之人)叫他们带上故乡的一瓶水和一袋土,并告诉他们:哪里的水土与家乡的相同,哪里就是居住的乐园。他们向东走了17个月。经天山北路、吐鲁番,进嘉峪关,经肃州、甘州、凉州,到宁夏。再东南行至了秦州(天水),折而西返,到伏羌(甘谷),又到洮州(临潭)、黑错(合作),经拉卜楞,进入夏河县的甘家滩。尕勒莽等人离开撒马尔罕后,又有45人跟踪而来,追随他们,经天山南路进入青海省境内,沿青海湖南岸东行。他们先到贵德,走尖扎滩,又到同仁县的龙车(即龙布、隆布,今隆务),折到元珠沟,疲惫不堪,有12人留了下来,以后繁衍为元珠沟12族。其余33人继续东行,在甘家滩与尕勒莽等18人巧遇,同行进入循化境内。他们在甘家滩朝西北方向行走,经夕厂(夕昌)沟,越孟达山,攀上奥土斯山。这时天色已晚,苍茫中走失了骆驼,便点起火把在山坡寻找,撒拉语叫“奥特贝那赫”,意即“火坡”。当他们到了街子东面的沙子坡时,天正破晓,后人又称沙子坡为“唐古提”,即“天亮了”。在曙色中,他们眺望街子一带,眼见土地肥美,清流纵横,确实是一块好地方。下了山坡,发现一眼泉水,清澈见底,走失的骆驼卧在水中,已化为白石一尊。众人试量了水、土,与所带故乡的水、土重量相同,这就是他们建立新家园的乐土,于是,决定在此地定居下来。现在街子的骆驼泉、骆驼石的来历,即源于此。骆驼所驮的《古兰经》,成为撒拉族世代珍藏的传世之宝。

  撒拉族先民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迁来的历史,近年来被一些历史学家证实。其祖圣尕勒莽、阿哈莽的坟墓与《古兰经》手抄本仍在街子清真大寺内保存。一本土耳其文著作《回族源流考》中记载:“原住在撒拉克(今土库曼境内)的尕勒莽和阿哈莽兄弟二人,带领本族一百七十户,离开此地东行至西宁附近定居下来。”从民族习俗来看,过去撒拉人结婚时往往表演“骆驼舞”或“骆驼戏”,其内容就是追述先民从中亚撒马尔罕迁来的经过。

  在撒拉族的主要成分究竟是以中亚哪个民族为主的问题上,学术界仍存在分歧,主要观点有:一是以“撒马尔罕人”为主说,认为“早在元代,经新疆迁入循化一带的中亚撒马尔罕人与周围的藏、回、汉、蒙古族等民族长期相处,互相影响,逐渐发展而形成。” 二是以“撒鲁克人”为主说,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认为“据民间传说,约在元代 (13世纪)居住在今撒马尔罕的西突厥乌古斯部落撒鲁克人的一支。”三是以“撒鲁尔人”为主说,认为撒拉族形成过程中“不只是撒罗尔部唯一源泉组成新的民族而是逐渐融合了中亚各族以及周围民族。这个过程中撒鲁尔人占主导地位,并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形成了统一体。”芈一之认为“撒拉族的先民是乌古斯部的撒鲁尔人”。米娜瓦尔认为“撒拉族的先民属撒鲁尔人尕勒莽部” 。四是土库曼斯坦的马雷州说,认为撒拉族先民更有可能来自于土库曼斯坦的马雷州,而撒马尔罕则仅仅是其东迁时的必经之地。

  撒拉族祖先到循化定居后,与周围藏、回、汉、蒙古等族长期杂居融合、繁衍,逐步形成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撒拉族。

  撒拉族先民自元代由撒马尔罕迁入中国境内后,即受到元统治者的优遇,其首领尕勒莽被授予积石州的世袭“达鲁花赤”。尕勒莽之孙韩宝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归附明朝,三年后被授为积石州千户所的世袭百户,职衔是“昭信校尉管军百户”,正式确立了土司制度,拨属河州卫积石千户所。韩宝成为撒拉族历史上的第一任土司,此后子孙相传。正统元年(1436年),韩贵因征战有功,被授副千户职,调赴凉州御敌。清代承续明代旧制,由地方官吏委任,称外委土司。

  清朝中后期,撒拉族人民进行过多次反抗宗教压迫与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就发生了由撒拉族苏四十三和韩二个领导的反清起义,直接原因是撒拉族内部新教与老教的斗争。但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则是清朝封建统治者和撒拉族土司、掌教等的残酷压榨所引起的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的普遍激化。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大量集中在土司、户长(撒拉语称为“哈尔”)和伊斯兰教寺院的掌教等少数封建上层的手中。掌教控制寺院的土地和财产,子孙相承、世袭罔替,形成了掌教兼地主的封建门宦制度。不同的门宦、教派之间争权夺利,给撒拉族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广大撒拉族贫苦农民受着高租和重利的层层盘剥,生活十分艰难。新教提出的革除门宦和消灭土司等口号,反映了撒拉族广大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愿望。对此,清朝封建统治者采取“邦扶旧教”、“尽洗新教”的“赦一剿一”的挑拨分化政策,实质上是支持土司等旧势力,因此斗争又迅速转化为撒拉族人民包括众多的旧教信徒在内的反清武装起义。苏四十三等起义首领杀死了前来镇压的清兰州知府和副将,率领二千多人,由循化越过大力加山,攻下河州,包围兰州,给清朝以很大震动。同治年间(1862-1874年)和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撒拉族人民又两次掀起反清斗争。1895年的起义,烽火遍及河湟,史称“河湟事件”。这些起义虽终告失败,但充分显示了撒拉族人民反抗封建压迫的英勇斗争精神。

  在此后的诸如太平天国、西北回族人民的反清起义,以及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撒拉族人民都积极响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撒拉族历史上存在的社会基层组织,即“阿格乃”和“孔木散”,长期影响着撒拉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之初,人口较少,居住地域广阔。随着每个家庭人口的增长,除幼子继承家业外,其余的儿子都要另立门户,成亲持家。由此而形成了以父系血缘为基础的近亲组织“阿格尼”。“阿格尼”发展到2—10户就组成了一个“孔木散”。这种远亲组织的“孔木散”,后来逐渐成为地缘组织,与异族同教(回、保安、东乡等民族共同信仰伊斯兰教)比邻而居。数个“孔木散”,就构成了一个村落。

  “阿格乃”内严禁通婚。“阿格乃”在卖房、典当或者其它一系列事情上有优先权。如果“阿格乃”同意,主人即可卖出,卖出以后,“阿格乃”还有赎回的权力。同一“阿格乃”的人员在一些大小事务上都有互相帮忙的义务。

  “孔木散”,有的写作“库木散”,在循化孟达地区也称“欧里木”, 意即 “宗族”,是“远房兄弟”、“一姓人”、或“一个根子”的意思。两个或多个“孔木散”构成一个“阿格勒”。过去禁止同一“孔木散”的男女结婚,但实际上一直未曾杜绝。“孔木散”有公共墓地,“阿格勒”有公共的山林和牧场。在生产和生活中,同一“孔木散”的成员有互相帮助的传统。婚嫁时,本“孔木散”的成员负责送亲,而男方的“孔木散”则负责迎亲以及安排食宿;丧葬时,同 “孔木散”的人负责料理丧事,包括掘墓、送葬等。“孔木散”内有买卖、典当的优先权。每个 “孔木散”都有一位“哈尔”,意为长老,过去由乡长派粮差,到各村去找“哈尔”安排,由“哈尔”通知本“孔木散”的人,汉文史籍中写作“哈尔户长”。在 1896 年以前,“哈尔”一职是世袭的,之后,改为轮流担任。在村落中,每个“孔木散”选一个代表作为清真寺的学董,负责本“孔木散”人在宗教生活上的一应事务。“阿格乃”和“孔木散”的组织形式,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在撒拉族社会中一直存在很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繁衍,清雍正时撒拉族形成了一种名为“工”的行政区划单位。工是“干”字的变音。“干”是突厥语,意为城镇。最早出现“工”的名称,是在清雍正八年的粮册上,以循化县城为中心分为十二“工”。“工”包括若干村落,相当于后来乡一级的行政单位。城西为上六“工”,即:街子、草滩坝、查加、别列、查汉大寺、苏只;东部为下六“工”,即:清水、达速古(今大寺古)、孟达、张尕(哈)、夕昌、崖曼(乃曼)。这里地势西高东低,黄河之水自西向东流,故西为上而东为下,合称“撒拉十二工”。清政府为加强管理,于雍正八年(1730年)在十二工的中心草滩坝筑土城一座,取名“循化”,设循化营,驻兵八百。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又改置循化厅,隶属兰州府。道光三年(1823年),循化厅改属西宁府。至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撤消土司制度。

  在反抗压迫的斗争中,撒拉的“工”迭经变迁。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苏四十三、韩二个领导新教群众举行反清起义失败后,人口锐减,“十二工”被并为“八工”。上六工中,草滩坝工并于街子工,别列工并于苏只工,下六工中,达速古工并于清水工,夕厂工并于乃曼。从此循化西乡的街子、苏只、查加、查汉大寺被称作“上四工”,东乡的清水、孟达、张哈、乃曼被称作“下四工”,合称“撒拉八工”。当时上四工有46个村庄,下四工有36个村庄,共82个自然村。另一些撒拉族迁居到化隆县境内,经过一百多年繁衍生息,人口大增,逐渐形成了甘都工、卡尔岗工、上水地工(亦称群科工)、黑城子工(亦称扎巴工)、十五会工(化隆县城附近)五个工。与循化本土的“八工”相对,称之为“外五工”,共计十三工。

  清代撒拉族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与明朝基本相同,仍然是封建领主制。1949年以前,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撒拉族完整地保存着封建经济的特征,人民生活极端困苦。

宗教信仰

  撒拉族是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民族之一,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宗教制度和基本信仰,实行念、礼、斋、课、朝五项功修,尊奉《古兰经》、圣训。

  清代乾隆年间,河州回族聚居区的“门宦制度”和一些不同教派先后传入了撒拉族地区后,撒拉族开始有了教派之分和教派之争。不同教派群众间的纠纷、械斗,给劳动人民造成了很大灾难。过去撒拉族虽有老教、老新教、新教、新新教之分,但在伊斯兰教基本信仰上并无不同,只是对教义、教律有不同解释或仅礼仪细节稍有差异。新中国建立后,撤拉族人民获得宗教信仰自由。

  在宗教制度和宗教仪式方面,撒拉族还有许多与其他民族和地区不同的特点。撒拉族聚居的自然村都建有清真寺。每个寺院聘大学阿訇一人,二学阿訇一至二人,“满拉”若干人。清真寺里还推选一个专门侍奉开学阿訇的人,叫“穆扎维”,此人选须精明能干、勤快麻利。

  撒拉族曾有过一种名为“尕最”总掌教的教长制度。据传说,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后,为了防止错解伊斯兰教教义,从中亚请来了由苏来曼率领的四十位伊斯兰经学者,从中推选出一位“尕最”执掌教规、教律,负责管理宗教事务。“尕最”之下,设有专管诵经、呼唤教徒和领教徒做礼拜的各种宗教职业人员。在“尕最”制下,“阁的木”教坊制度逐渐失去了原先的纯宗教性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清真寺聚敛了大量财物,占有了大量土地。在这种基础上形成了宗教世袭封建特权和掌教兼地主的制度。“尕最”是宗教的最高统治者,其下又形成了海依、哈提布、伊麻目(或称掌教、付掌教、小掌教)所谓的“三头”。

  撒拉族在社会生活、风俗习惯方面处处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

  在居住习俗方面,每一户人家自成院落,称为“庄廓”,由堂屋、灶房、客房、圈房四部分组成:堂屋在正中,灶房和客房分设两旁,圈房建在院落的东南或西南角。撒拉人家在堂屋的正中墙壁上挂着用阿拉伯文书写的伊斯兰教经文中堂,表示虔诚的敬仰。

民族服饰

撒拉族男子服饰
撒拉族女子服饰

  撒拉族男子头戴无檐白色或黑色六牙帽或小圆帽,外套“白布汗褡青夹夹”,腰系红布带或红绸带,短衣略为宽短,长衣较为狭窄。冬天穿光板羊皮袄或羊毛织稿子,脚着布鞋或用牛皮制成的“洛提”(撒拉语,是一种用牛皮制成的鞋,里面装草取暖)。妇女喜欢色泽艳丽的大襟花衣服,外套黑色坎肩,喜欢佩带长串耳环、戒指、手揭、串珠等首饰。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妇女普遍戴“盖头”。

  撒拉族服饰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首先,撒拉族服饰具有浓郁的伊斯兰教风情;其次,由于与回、藏、汉等民族服饰的相互融合,撒拉族的服饰大体又与回族相似,同时也创造出了具有特色的民族服饰。

  撒拉族男子最早的衣着穿戴,颇具中亚游牧民族的风格,男子一般头戴卷沿羔皮帽,穿圆领长衫,束绸或布制的腰带,佩挂腰刀,下穿大裆裤,脚穿半腰靴或"洛提"(一种用牛皮缝制的船型鞋),撒拉人将这样的装束称为"袷木夹"(类似维吾尔族的"袷袢")。尔后,撒拉族服饰随历史的发展而缓慢地演变,撒拉族男子服饰与回族服饰比较近似了,区别在于他们的上衣一般较为宽大,腰间系绸布带。撒拉族男子通常头戴无檐白色或黑色六牙帽或小圆帽,夏天爱穿白汗褡,外套青夹夹,俗称"白布汗褡青夹夹",即白衬衫上套一件黑坎肩,这样的服饰,黑白对比鲜明,显得干净文雅。在腰间则系一条红布带或红绸带,短衣带宽,长衣带窄,下穿黑、蓝色长裤。结婚时,男子的腰束用红、蓝缎子缝制并绣有各种花卉图案、缀有绣带的"绣花围肚",脚穿绣花袜子和布便鞋。冬天他们喜欢穿光板羊皮袄或羊毛褐衫,富有者则在外面挂上布或毛料面。老年男子则常穿两侧开衩的长衫,撒拉语称为"冬"。做礼拜时头上缠着"达斯达尔",一种长约数尺的白布。在色彩上撒拉族男子服装以白、黑色为主,忌讳红、黄色及花色繁缛的服饰。撒拉族男子喜留胡子。

  早期,撒拉族妇女多穿长连衣裙、长裤、短筒靴,头戴赤青缲丝头巾。明末清初,妇女外出劳动时,用青布缠头,喜庆节日身披宽敞的绣有花边的披风。后来受生产方式和地理环境的影响,及居住区的回、汉、藏等民族的同化,撒拉族女子服装的式样与原料也渐渐发生了变化,更具农耕民族的特色,短装越来越多,棉布、绸缎的使用不断增加。如今,撒拉族姑娘喜欢穿颜色鲜艳的大襟上衣,外套黑色或紫色坎肩,下身穿长裤,脚穿绣花鞋,显得妩媚俊俏,颇具特色。中年妇女的衣服较长,裤脚一般触地,脚穿绣花翘尖的"姑古鞋"。冬季,中老年妇女服装多为颜色素净的大襟夹棉长袍。由于受伊斯兰教文化影响,撒拉族妇女普遍戴"盖头",所戴盖头还颇有讲究,撒拉族姑娘一般婚后戴盖头,新婚妇女戴绿色的,象征朝气蓬勃、欣欣向荣;中年或婚后生有小孩的戴黑色的,象征成熟练达、沉稳持重;年长者多戴白色,象征白净无瑕、自然朴素。做礼拜时,妇女普遍戴上盖头,且要求遮盖除面部外的头部其它部位。撒拉族妇女喜欢戴金、银戒指,玉石、铜或银制的手镯,银耳环等首饰。

  过去,撒拉族服饰的质料以平布或白布为主,多数穷苦人只能穿自制的褐衫或毡衫,只有少数富贵人家穿得起斜纹布和毛蓝布。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无论是服饰的质地还是款式都已今非昔比,日趋现代化。如今,撒拉族妇女们身穿五彩缤纷的化纤、绸缎及毛料时装,头戴质地优良的乔其纱盖头;男子多穿毛料中山服和西服,脚穿新式皮鞋。

  宗教对撒拉族的服饰也有很大影响,婴儿一降世,就穿上无领、无扣的白色衣服,意味着孩子清白圣洁地来到了人间。孩子一会走路,服饰就有性别的区分,女孩普通穿花衣,扎辫子,颈佩三角形白护符,里面装避邪的经文。

  另外,撒拉族人对服饰的利用方面,还有一个非常具有本民族特色且特别有趣的地方。撒拉人冬穿皮袄,袖子长且宽,因此过去撒拉人都是在袖筒里讨价还价,进行交易。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撒拉人的穿着逐渐改为制服或西服。即使有人穿传统的皮袄,其袖子也不是太宽了。所以,今天不少撒拉人捏价改在羊皮袄下面。专事羊皮买卖的,则将羊皮往手上一盖,即进行交易。

文化

语言

  撒拉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语支乌古斯语组,与阿塞拜疆语、土库曼语、土耳其语、克里米亚鞑靼语等十分接近。

  撒拉族有自己的文字,公元1世纪左右,据传是撒拉族的原始祖先的匈奴人已经有自己的文字古代匈奴文。大约5世纪,撒拉族的祖先突厥人开始使用突厥文,突厥文是对古代匈奴文的传承和改进。撒拉族的祖先信仰伊斯兰教以后,开始使用阿拉伯字母版的撒拉文,撒拉族人称图尔克撒拉文。据最近的资料显示撒拉族的祖先至少在200年前使用这种图尔克撒拉文,这种文字至今也被部分宗教人士和民间文化人使用。现在撒拉族人主要使用中国撒拉尔青年联盟推行的TB31版拉丁文。

文学艺术

  撒拉族的文学艺术,丰富多彩,最有特点的是“说”、“唱”。

  说,包括故事、神话、传说、寓言、谚语、笑话等,十分丰富,且语言幽默含蓄。神话有《阿腾其根•麻僧保》,叙述了青年猎手麻僧保力斩妖魔,为民除害的事迹。撒拉族最主要、最通俗的传说,是与“骆驼舞”相表里的族源传说。故事有《阿姑尕拉吉》、《阿娜云红姬》、《桃花姑娘》、《采赛尔》、《鸽子姑娘》、《青蛙给农夫当狮子》、《公道县长》等等,都是以人们对自由、幸福、美满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主题。《河州事变歌》和《韩二个》,则是两首反清斗争的民间叙事诗。童话和寓言,主要通过拟人化的手法,表达撒拉族人民的善恶观、是非标准和道德规范,富有生活的哲理性和趣味性。许多童话和寓言都与动物相关联,如《狐狸和兔子》、《兔和狼》、《贪心狼》等。笑话作品如《馒头吓死人》、《聋子一家》、《愚人看镜》等,嘲笑、戏谑了贪生怕死的“财主”、自以为是的“聋子一家”和少见多怪的“愚人”,使人们从诙谐、幽默中,回味无穷。

  唱,包括撒拉曲、宴席曲和花儿等民歌。“撒拉曲”是撒拉族人民用本民族语演唱的一种抒情民歌。由许多具有独立意义的短体小诗组成,大量运用民歌中的比兴手法,借物喻情咏志。撒拉曲流传较广,影响较大,为广大群众所熟悉和喜爱的作品有《阿里玛》、《巴西古溜溜》、《撒拉赛西已尕》等。宴席曲主要流行于循化孟达和临夏大河家等地,是在喜庆日子里宴客助兴时唱的。往往触景生情,即兴编词,可一人唱,也可一人唱众人和。流行的曲子有《依秀儿码秀儿》、《阿舅日》、《吾热赫苏斯》等。回族的“宴席曲”《方四娘》、《马五哥》等也在撒拉族民间广为流传。撒拉“花儿”是撒拉族民间普遍流行的一种演唱形式。它吸取了回族宴席曲、藏族民歌、汉族俚歌小曲的精华,再加上了撒拉语的衬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其特点是音调高昂嘹亮,婉转悠扬,长于抒情。撒拉“花儿”的曲调很多,较著名的有“孟达令”、“撒拉大令”、“清水令”、“三花草令”、“水红花令”等。

  撒拉族最流行的舞蹈——四人“骆驼舞”,是撒拉族传统戏剧中唯一保存下来的内容比较完整的剧目。一般在婚礼上由四人进行表演,其中二人翻穿羊皮袄扮骆驼,一人扮蒙古人,一人扮撒拉族祖先尕勒莽。尕勒莽身穿长袍,头缠“达斯达尔”,手持拐杖,牵着骆驼。前半部为二人对话,一问一答,叙述撒拉族先民迁徙时长途跋涉的经过。后半部由扮尕勒莽一人用撒拉语朗诵吟唱韵文,叙述撒拉族祖先如何迁到循化的经过。表演多在夜间月光下进行,观众围坐成一圈,参与对答,气氛非常热烈。

民间乐器

撒拉族乐器:口细

  口细 是撒拉族人民十分喜爱的一种乐器。尤其是妇女更是爱不释手。过去,由于封建礼教的禁锢,撒拉人特别是妇女弹唱歌舞被视为非法,唯独吹弹“口细”不受任何制约,并颂其美。相传,先知穆罕默德的外孙哈三、胡才,双双阵亡于沙场,其母法蒂玛(先知的独生女)悲伤至极,哭得嗓子也哑了,泪水也干了,便以“口细”代替,倾诉失子之痛。

  “口细”长不到0.5厘米,重不到0.05克,小巧玲珑,在各种乐器中可算得是体积最小的一种。它以其悦耳动听的音质,倾诉着撒拉人的喜怒哀乐。今天,“口细”还是青年男女们倾吐爱慕之情的主要媒介之一。

  “口细”的制作是将一火柴杆粗的细铜( 或白银)制成马蹄形状,中间嵌一片极薄极细的黄铜片,尖端弯曲。含入口中靠舌尖拨动或夹在牙缝用指弹拨发音,以收敛嘴唇的大小和吹气的强弱调节音量、掌握音符。其音量非常微弱,音符起伏、跳动也不太大,但听起来却十分悠扬缠绵,如泣如诉,动人心弦。

民间工艺

  撒拉族妇女的刺绣,十分精美,剪纸、窗花也是妇女的特长。

风俗习惯

生育习俗

  撒拉族把小孩的出生看作家里的大事,对孕妇(撒拉语叫勃亚格日)尤其照顾,不让她从事体力劳动。妇女生育时,丈夫不得在旁边侍候。孩子出生后,由助产婆将婴儿洗净。次日,请阿訇行命名礼,命名是阿拉伯语名称。有的男婴也可以用数字命名,即以小孩出生时爷爷的年龄来命名。主人要设宴款待阿訇。产后第三天,娘家亲戚前来探视,民间称为“小月”或“问月”,带的礼品主要有红糖或油搅团。再过几天,就是正式的“看月子”或“看大月”,娘家和左邻右舍炸好油饼前来庆贺。娘家还要给亲家父母做一双鞋袜,给女婿和婴儿各一套衣服,并牵上一只绵羊。看望妇女坐月子,都要带上“比利买海”,请产妇滋补身体。主人在大门口列队恭候贺喜的客人,互道“色俩目”后请进家门,然后请客人上席。先吃干果,喝三泡台盖碗,随后有次序地端上固定的一套饭菜,其中的手抓羊肉必须是用女方家牵来的羊做成的。饭后,客人依次去探望婴儿和母亲,祝福婴儿健康成长,劝慰母亲养好身体。孩子满月,要选择一个带“九”的吉日抱孩子出门。孩子满月时,主人要用核桃、大枣和把薄面片切成正方形或菱形小块油炸成一种名为“古古麻麻”的食品,散发给来祝贺的客人并以水果糖之类干果,散发给巷子里的大人小孩,让邻里分享得子之喜。

  撒拉族男孩到七八岁时,便要接受“割礼”。女孩到八九岁时,就要戴上“盖头”,以示进入成年。完成这两项仪式之后,成年男女都要担负起宗教义务。与此同时,家长们都开始为自己的子女物色对象。到十五六岁时,便都结婚成亲,生儿育女。

婚姻习俗

  撒拉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实行家族外婚。近亲家族“阿格乃”和远亲“孔木散”(撒拉语意为“一个根子”)之间禁止联姻,但对“孔木散”的限制并不十分严格。婚姻的缔结全凭父母之命,婚礼由阿訇主持。新娘在娘家人簇拥下要“挤门”强行入屋,新郎家则闭门要礼。通常还要“对委”,即表演“骆驼戏”。新娘要“哭嫁”,哭唱着走出家门。新娘到新郎家要出示针线活儿,即“摆针线”。在新娘上路之前,女方的家长要用做好的“比利买海”和上好的茶水招待迎送新娘的客人。

  撒拉族的婚姻分说亲、行聘、婚礼三个步骤。“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这是撒拉族人形容青年男女婚姻的一句俗话。这是因为撒拉族人民长期受宗教和封建思想的影响,男女青年成婚,须由“嫂吉”(即媒人)作介绍,父母作主。撒拉人不论男女,均以做媒为荣,认为每成全一件婚事,就等于积了立一座“米那勒”(宣礼塔)的功德。在撒拉族当中,男家看中了谁家的姑娘,首先邀来“嫂吉”,致意女家。女家父母应允后,还要请其亲房叔伯俱至,其中舅舅的意见尤为重要。大家都应允后再由媒人向女家送订婚茶一份和大耳环一对。茶叶是送给父母的,耳环是送给姑娘的。当日,女家做“油搅团”请来亲房叔伯与媒人同吃,表示婚事己定,决无反悔,并当场议定聘礼。双方商定后,媒人带着余下的”油搅团“,送给男家,作为复命。

  撒拉人不论男女,均以做媒为荣,认为每成全一件婚事,就等于积了立一座“米那勒”(宣礼塔)的功德。订亲时,男方先给阿娜送一对耳环,表示“系定”,不再许他人,几天后再送去一条围头的黑纱巾,算正式订亲。订亲全由父母做主,但必须征得近亲们的同意,其中阿舅的意见尤为重要。

  送彩礼时,声势虽大,礼并不多。送彩礼的人少则二三十人,多则八九十人,均为男人。一般人家,彩礼仅有细衣料一套(缎子或灯芯绒)、粗衣料一套(素布),还有一些化妆品,富户人家则多送一件长羔皮筒。女方给新郎也只回敬一双布鞋和一双绣花布袜。这是因为相传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儿法蒂玛与阿里成婚时,阿里家贫如洗,只有一升大麦,一个手推石磨和一床破旧的铺盖。法蒂玛非常寒心,哭着对父亲诉苦。先知对女儿耐心启迪,说人在世上,要知足,有这点家当,就应该感谢真主。法蒂玛听了,转忧为喜。撒拉族人民一直以此为榜样,忠实遵行。

撒拉族婚礼

  撒拉族的婚礼全在隆冬举行。除了这时节农活少,人手闲、粮油足、肉类肥而又好储藏外,主要还是人员全,所有外出的人均已陆续返家。

  婚礼一般在黄昏举行。仪式开始,先由女方的长辈在庭院里给新郎戴上新帽,系上绣花腰带,再进上房,由已婚的至亲陪伴,面对阿訇坐在炕上的木凳上。岳丈问新郎:“我女儿已许配给你了?”新郎点头允认,然后阿訇起诵“尼卡亥”(证婚赞词),把盘中的红枣、核桃分撒给室内外的观众,婚姻算正式准认。

  娶亲时,由新郎及其男亲备上骡马,前往女家迎娶新娘。到了女家,新郎及男亲都不进家门,而是坐在门外的场院里,由女家先用油香等茶食招待,饭后请到叔伯家住宿。次日,女家设宴招待,宴席仍在门外场院进行。席前先由阿訇诵”尼卡海“,即合婚经。诵经时,新郎跪在门外野地,新娘跪在家中炕上,阿訇站在院中高声诵经。诵毕,将一盘红枣、核桃、糖果等撒给门外众人。席毕新郎及男亲先回。

  阿娜出嫁这天,至亲好友,左邻右舍的男女老幼纷纷赶来,坐在新娘身旁,一边看长辈给新娘梳妆打扮,一边专心致志倾听阿娜哭唱“撒赫稀”。

  到黄昏时分,梳妆好了的新娘,由至亲长辈二人搀扶,哭唱着缓缓退出大门,在门前的场院里绕走三匝,徐徐撒完一把粮食,象征家中五谷丰登,到婆家生根发芽,然后登上新郎家送来迎亲的骡马,带上面纱,由至亲中已婚的两名妇女陪伴,其它亲朋簇拥送到婆家。这时,女方村里早先嫁到男方村庄的妇女们,端着一盘盘香喷喷的”比里买亥“(油拌的面食),在村外的道旁热情迎接,并通风报信,密告本村”挤门“的情况,使送亲者有个精神准备。

  此刻,在新郎的大门口,村里的小伙子们挽袖露臂,准备“挤门”--阻挡新娘入门。送亲的一方认为,这天是新娘一生中最宝贵的日子,应该足不沾尘,由长辈直接抱入洞房;迎亲的一方却认为这样会有损于新郎的身价,以后难使唤和驾驭新娘,硬要新娘下马步行。于是你冲我堵,兴高采烈,大喊大叫,互不相让,致使送亲的人要把新娘带回去。但这不用担心,经长者对本村嗔怪一顿,对送亲者和颜悦色地赔个不是,客人们仍和好如初,一一返回,上炕入席。

  新娘就餐前,由至亲长辈作一番美好的祝福,然后用筷子揭开新娘的面纱,撒拉语叫“巴西阿什”。这双象征吉祥的筷子,新郎家一定要破费收回。餐毕,新郎家的妯娌们端一盆净水,前来向新娘索取喜钱。她们用筷子或手搅动盆里的水,让新娘把铜板丢在水中,象征婆家清白似水,愿新娘深扎根,结硕果。撒拉语称此为“盖吉尔桥依”。

  这时,年轻人纷纷起来,把新郎的父亲、哥哥、阿舅捉起来,满脸涂上锅灰,头戴破草帽,眼挂空心萝卜镜,用木棒抬起,或让骑牦牛转圈,热闹非凡,直到讨得一笔可观的喜钱方才罢休。接着就表演“骆驼戏”、“宴席曲”。

  当晚成亲,次日鸡鸣而起,新婚夫妇各依伊斯兰教进行沐浴,并盛装出门,拜见公婆和长辈,新郎赴女家拜岳父母道安。在大庭广众中,女方还要开箱"摆针线",陈列陪送新娘的嫁妆,大伙儿一一观赏新娘的精心刺绣,新娘还要给男方家人和叔伯至亲送刺绣的鞋袜、枕头等。为了表达对新娘家长及至亲们的深情厚谊,男方也拿出一部分钱财,予以酬谢。 对送亲者,先以茶食招待,路途远的,当晚分别请到本"阿格乃"、"孔木散"家去住宿,次日,始摆宴席款待。宴席毕,还要分送"肉份子",凡女方的至亲远房,不论老少都要分送煮熟的牛、羊肉一份;给新娘的父母至亲要送钱或衣料。随即,由女方一老者说几段"吾热赫苏孜"(婚礼赞词),祝愿新婚夫妇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嘱托亲家对"羽毛未丰、年幼无知"的新娘多加爱护,言传身教。

丧葬习俗

  撒拉族的葬礼,按伊斯兰教规定进行,习惯速葬,一律土葬,不用棺椁。当人病危时,禁止各种噪声,除至亲骨肉外,他人不得入病房,惟有深明教义者亲侍病人身旁。病人亡故后,由家人瞑其目,合其颏,理其发须,顺其手足,然后把遗体安放在公用尸盒上,家人围哭。同时,派人告知远近亲友及本村清真寺阿訇。亲友等至丧家后,向丧主吊唁,进行悲切的“哭丧”,撒拉语叫“牙斯牙格拉”。其内容都是怀念亡人,讲亡人在世时如何勤劳持家,如何待人接物,又如何为人效劳而又赢得大家的尊敬等等。给亡者净身,撒拉语“苏土特”(抓水),用白布裹其身,谓之“穿开凡”。穿毕,由丧家男亲抬到清真寺或墓地站“知那孜”,替亡人祈祷。将“埋体”轻轻放进坟内偏洞中,用土坯砌好偏洞口,再用土填平其墓,墓穴上砌以若干石块,作为识别的标志。同时,阿訇念《古兰经》。葬后第三天,丧家宰羊煮“麦仁饭”,撒拉语叫“高吉尕依纳特”,请亲友和本村老幼共餐,并给他们分送油饼、肉份子。此俗现在仍盛行。亡人生前穿过的衣服、用过的被褥,必须送给舅舅家一份,其余施舍给贫困者,也有送给阿訇的,不能留在家里。亡人亡故后的头七、二七、三七、四十天和百天,家人均请阿訇上坟,念“海庭”。撒拉人不但重视老人和成年人的葬仪,而且对小孩或初生婴儿的葬仪也很重视。

禁忌

  忌食猪肉、狗肉、驴肉、骡肉和死的畜禽肉及动物的血;严禁在清真寺内及其附近地吐痰或携带污浊之物进入清真寺;作礼拜时,他人不得从面前走过;忌在水井、水塘附近洗涤衣物;与人谈话时忌咳嗽和擤鼻涕;在老人面前不能有失礼的行为。

  到撒拉族做客,必须尊重其宗教信仰,餐饮时避免提及猪肉等词汇。进餐时,忌讳随便拨弄盘中的食物,不要随意靠近锅灶。如果吃抓饭,食前要洗手。

食俗

  撒拉族日食三餐(农忙时根据情况适当加餐)。食物以小麦为主,辅以青稞、荞麦、马铃薯及各类蔬菜。主食通常做成花卷、馒头、烙饼、馄锅馍、面条、面片、拉面、擀面、散饭、搅团和糊糊等。肉食以牛、羊、鸡肉为主,肉食及家禽均由阿訇宰杀。忌食猪、狗、驴、骡、马等不反刍动物肉、一切凶猛禽兽的肉、血液和自死之物。撒拉族有一种传统特色食品叫“比利买海”,又称“油搅团”,用植物油、面粉制成。逢年过节,人来客至,炸油香、馓子和鸡蛋糕,煮手抓肉,还要蒸糖包子和菜包子、烩“碗菜”,煮大米饭、装火锅。婚嫁喜庆日要杀牛宰羊,水煮油炸,食物更为丰盛。

  奶茶和麦茶是撒拉族男女老幼最喜爱的饮料。家家都备有火壶和盖碗等茶具。日常饮料除清茶、奶茶和盖碗茶以外,还常饮麦茶和果叶茶。制作麦茶时,将麦粒炒焙半焦捣碎后,加盐和其他配料,以陶罐熬成,味道酷似咖啡,香甜可口;果叶茶是用晒干后炒成半焦的果树叶子制成,别具风味。

  撒拉族热情好客,讲究礼节,彼此见面,互道“色兰”问安(“色兰”,阿拉伯语“和平”、“安宁”之意),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男女见面,要保持一定距离。到撒拉族家中做客,首先须向主人问好,然后才能落座;主人沏的茶,客人要把茶碗端在手上;吃馒头和面饼时,要把馒头掰碎送进嘴里,切忌狼吞虎咽。与主人分别时,要表示谢意。撒拉族十分敬重“舅亲”,认为“铁出炉家,人出舅家”。

  撒拉族人用餐时,第一碗由女人先端给年老的男人;待客时,先端给坐在炕中间的阿訇和长老,要由小伙子们一手端送恭让,女人不得露面。男人们一般不得下伙房操劳,否则会被人耻笑。

  撒拉族人一般不喝酒,不吸烟。严禁在清真寺内及其附近吐痰或携带污浊之物入寺;作礼拜时,他人不得从面前走过;忌在水井、水塘附近洗涤衣物;与人谈话时忌咳嗽和擤鼻涕;在老人面前不能有失礼的行为。到撒拉族人家作客,如要喝水、洗漱,须请主人代劳,切忌自己动手;吃油香、烙饼、馓子等,要先掰开再吃。宰牛羊时,旁人忌说“杀”,应说“宰”;撒拉族人家若有人去世应说“定了”,忌说“死了”。到清真寺参观,一般不要进入礼拜堂,若想进去,应征得教长、阿訇的同意,并要脱去鞋子;在寺内不要吸烟、唱歌或大声喧哗,更不要翻阅经典等。

日常食俗

  撒拉族习惯于日食三餐(农忙时根据情况适当加餐),主食以面粉为主。家常品种有花卷、馍馍、馒头、烙饼、焜锅馍、面片、拉面、擀面、散饭、搅团等。在一年一度的斋月里,一般都只食早、晚两餐,饭菜比平时丰盛一些。制作散饭时把面粉或豆面徐徐撒入开水里(或煮了洋芋块的开水),然后搅成糊状的面粥,搅团也同散饭一样,只是比散饭要稠些。吃时配以酸菜和蒜泥、辣椒等辛辣佐料,既开谓又可口。吃饭时一家人围坐在炕上,老人和长辈坐上席。一般的家庭都由年轻妇女和姑娘专司做饭、端盘子,不与老人、长辈在一起进餐。按照伊斯兰教义,撒拉族严禁饮酒,一般在撒拉族的筵席上不备酒。平时吃饭更无饮酒的习惯。日常饮料除清茶、奶茶和盖碗茶以外,还常饮麦茶和果叶茶。制作麦茶时,将麦粒炒焙半焦捣碎后,加盐和其他配料,以陶罐熬成,味道酷似咖啡,香甜可口;果叶茶是用晒干后炒成半焦的果树叶子制成,饮用别具风味。

节日、礼仪食俗

  撒拉族最大的传统节日为古尔邦节,每当节日来临,撒拉族都要宴请宾客,煮手抓羊肉,炖鸡肉,做糖包、油炸蛋糕、炸馓子,做“比利买海”(油搅团)、“木丝日”(一种以油、熟面等为馅的包子)和各种烩菜。在民间,婚丧嫁娶都要炸油香、煮麦仁饭,其间凡参与炸油香、煮麦仁饭的妇女必须要“乎斯里”(即沐浴过),未经沐浴或经期妇女,不允许参与这项工作,也不允许到油锅附近去。孩子出满月,主人要拿出核桃、大枣和把薄面片切成正方形或菱形小块油炸成一种名为“古古麻麻”的食品,散发给来祝贺的客人。亲友之间往来,一般要相互馈赠焜锅馍、酥盘(一种类似大馒头的蒸馍)、比利买海等。尤其看望妇女坐月子,都要带上比利买海,请产妇滋补身体。在新娘上路之前,女方的家长要用做好的比利买海和上好的茶水招待迎送新娘的客人。 有些地方吃比利买海的方法与维吾尔族吃抓饭的方法一样,用三个手指捏拢抓食。一般在为亡人祈祷时煮麦仁饭。即先将小麦去皮,然后同羊(或牛)杂碎及少许的豌豆、蚕豆放入大锅里长时间的熬煮,熟后再拌一些面粉,调以盐、花椒粉等各种调味品,成为一种像粥似的饭。在食用前,要请全村的男女老少自带碗筷而来,先男人,后妇女,席地而坐,随来随吃,因故不能来的也可让别人带回去。

典型食品

  比利买海,又称“油搅团”,撒拉族传统风味食品,用植物油、面粉制成。

民居

  典型的撒拉族民居,夯土打的院墙保留着中亚西亚风格,房屋土木结构,但坐北朝南的正房又融入汉族庭院建筑风格,房檐门窗大都是精美细巧的雕花,刷一层清漆显得素朴美观。院内栽着瓜果和辣椒,而窗檐下挂着好几串火红的干辣椒,撒拉人家的庭院格外明艳生动。

传统节日

  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是撒拉族人的三大节日。每当节日来临,撒拉族都要宴请宾客,煮手抓羊肉、炖鸡肉、做糖包、油炸蛋糕、炸馓子,做“比利买海”(油搅团)、“木丝日”(一种以油、熟面等为馅的包子)和各种烩菜。具有民族特色的节日有:转“拜拉特夜”节、“法蒂玛”节、“盖德尔”节。转“拜拉特夜”节在斋月前第15天夜举行,各家各户邀请阿訇到家诵经。“法蒂玛”节,在斋月的第12天纪念穆罕默德的女儿——法蒂玛。一般只有成年妇女参加,每7人凑在一起主持一年一度的“法蒂玛”节。“盖德尔”节在斋月的第27日举行,也称“小开斋节”,以一个“孔木散”为单位制作麦仁饭、油香、包子等,请阿訇、满拉到家中念经,准备开斋。

中国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且经过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由于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相对汉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另外,还有尚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中国未识别民族)。根据从语言的系属来看,中国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六大语系:汉藏语系、壮侗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 :




(一)主体讲汉藏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回族藏族门巴族羌族普米族纳西族珞巴族僜人景颇族阿昌族独龙族怒族彝族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基诺族白族土家族苗族瑶族畲族等民族。




(二)主体讲壮侗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仡佬族黎族等民族。


(三)主体讲南亚语系的少数民族有:京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等族。


(四)主体讲南岛语系的少数民族有:高山族等民族。 (包括泰雅语赛德克语邹语卡那卡那富语沙阿鲁阿语排湾语阿美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赛夏语邵语噶玛兰语巴则海语雅美语等语言)


(五)主体讲阿尔泰语系的少数民族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撒拉族裕固族蒙古族土族东乡族保安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锡伯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


(六)主体讲印欧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塔吉克族俄罗斯族等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