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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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斯兰教'''([[汉语拼音]]:Yisilanjiao;[[阿拉伯语]]:الإسلام、al-’islām;[[英语]]:Islam),与[[佛教]]、[[基督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7世纪初产生于[[阿拉伯半岛]]。[[中国]]旧称“'''回教'''”、“'''清真教'''”或“'''天方教'''”。是[[古兰经]]明确说明的一种宗教,古兰经被伊斯兰教信徒视为唯一神灵一字不漏的说话及先知的演示和生活例子(由同伴转述收集得来,称为圣训)。伊斯兰(Islam)是一个同形异义词,有多个意思,又是阿拉伯语萨拉姆(Salaam)的闪族字根,萨拉姆可直译为“和平”。其他的意思还有顺从,或把自身奉献给神。伊斯兰教的追随者称为[[穆斯林]],意指“顺从神的人”。穆斯林是一个不变动词的分词,而伊斯兰(Islām)则是不定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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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一名穆斯林在朝觐过程当中在麦加礼拜.jpg|thumb|300px|一名穆斯林在朝觐过程当中在[[麦加]]礼拜。]]
  
  穆斯林信仰独一且无与伦比的真主,名曰阿拉;人生的唯一目的是崇拜真主;真主派遣了多位先知给[[人类]],包括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尔撒(耶稣)等,但最终讯息是传达给最后的先知[[穆罕默德]],并载于古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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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阿拉伯语]]:الإسلام, al-’islām‎;[[英语]]:Islam),是以《[[古兰经]]》为基础,[[圣训]]为辅助的[[一神教]][[宗教]],[[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穆斯林]](伊斯兰信徒)相信《古兰经》为造物主命天使、天神给其最后使者[[穆罕默德]]逐字逐句的启示,而[[圣训]]则是穆罕默德的言行录。伊斯兰这一名称来自《古兰经》,源自[[闪语]]字根[[S-L-M]],意为“追随、服从(真主的律法)”;[[穆斯林]]的名字也来自这个字根,意为“追随者”、“和平与善的实践者”。
  
  伊斯兰教的宗教习俗包括五功,是为“念、礼、斋、课、朝”,五功是穆斯林需要奉行的五个义务。伊斯兰教还拥有自己的一套伊斯兰法律,该法律实际触及生活及社会的每一个层面,由饮食、金融到战事以及福利等各方面。绝大多数的穆斯林属于[[逊尼派]](略占穆斯林的85%)或[[什叶派]](略占穆斯林的15%)两大派别,另外两派中均有人同时信仰伊斯兰神秘主义。伊斯兰教是[[中东]]、[[非洲]]的大部分及[[亚洲]]主要部分的主流宗教。在[[中国]]、[[俄罗斯]]及[[加勒比地区]]都可找到庞大的穆斯林族群。最多穆斯林的[[国家]]是[[印度尼西亚]],占全球穆斯林总数的15%。30%的穆斯林都位于[[南亚]],20%的穆斯林在[[阿拉伯国家]]。改信伊斯兰教的人及穆斯林移民几乎可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可找到。至2011年为止,全球约有13亿9300万穆斯林,人数上伊斯兰教是世界第二大宗教,被认为是世上增长得最快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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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7世纪初产生于[[阿拉伯半岛]][[中国]]旧称“'''回教'''”、“'''清真教'''”或“'''天方教'''”。古兰经被伊斯兰教信徒视为唯一神灵一字不漏的说话及先知的演示和生活例子(由同伴转述收集得来,称为圣训)。伊斯兰(Islam)是一个同形异义词,有多个意思,又是阿拉伯语萨拉姆(Salaam)的闪族字根,萨拉姆可直译为“和平”。其他的意思还有顺从,或把自身奉献给神。伊斯兰教的追随者称为[[穆斯林]],意指“顺从神的人”。穆斯林是一个不变动词的分词,而伊斯兰(Islām)则是不定词。
  
== 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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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信仰[[认主学|独一且无与伦比]]的造物主[[阿拉]],并相信人生意义和目的是追随、服从和取悦造物主安拉(真主)并慈爱所有真主的创造物;伊斯兰教导安拉在人类历史长河里都有派遣了众多先使者带领并教导人类,历代各个时期、民族都有,其中包括[[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尔撒]]([[耶稣]])等,而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古兰经]]载有他所得的讯息。伊斯兰的教义色彩较其他宗教更明显,而强调信仰与坚持戒律的价值观,伊斯兰的基本功修包括[[五功]],是为“[[证信|念]]、[[礼拜 (伊斯兰)|拜]]、[[斋戒月|斋]]、[[天课|课]]、[[朝觐 (伊斯兰教)|朝]]”,五功是穆斯林需要奉行的五个基本义务。伊斯兰还拥有自己的一套[[伊斯兰教法|宗教法律]],该法律实际触及生活衣食住行及社会的每一个层面,由[[伊斯兰饮食|饮食]]、[[伊斯兰金融|金融]]到[[战利品的分配|战事]]以及[[天课|福利]]等各方面。
  
=== 兴起和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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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后,伊斯兰帝国持续扩张,占据了大片的地区,促使[[哈里发国]]的诞生,传教活动亦吸引更多人改信伊斯兰。早期哈里发的宗教政策、[[伊斯兰经济史|穆斯林的经济及商贸开拓]]及后来[[奥斯曼帝国]]的扩张都使伊斯兰从[[麦加]]向[[大西洋]]及[[太平洋]]的方向扩散,形成[[穆斯林世界]]。
  
  伊斯兰教兴起于阿拉伯氏族社会由部落到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时期。因氏族制解体而形成的贫富分化和对立,各部落间长期的仇杀,波斯和拜占廷帝国为争夺东西商路的激烈冲突,激发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识,使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历史前提渐趋成熟。同时,因部落宗教的崩溃,犹太教、基督教传入的影响,使一些具有模糊一神观念的人转而探求真正的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兴起,正是这些社会经济变动和政治统一要求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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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的穆斯林属于[[逊尼派]](顺尼派)(75%-90%)及[[什叶派]](10%-20%)两大[[伊斯兰教派]],两派中均有人同时信仰[[苏非主义|伊斯兰神秘主义]]。伊斯兰教是[[中东]]、[[中亚]]、[[东南亚]]主要部分及[[非洲]]的大部分的主流宗教。在[[法国]]、[[德国]]、[[中国西北地区]]、[[俄罗斯]]西南部及[[加勒比地区]]都可找到庞大的穆斯林社群。[[各国伊斯兰教|穆斯林最多的国家]]是[[印度尼西亚]],这里居住着全球穆斯林总数的15%。[[南亚]]、[[中东]]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穆斯林分别占全球总数的25%、20%及15%。皈依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几乎可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可找到。截至2020年,全球约有19亿穆斯林,占24.9%的世界人口。在信徒人数上,伊斯兰教是[[世界主要宗教|世界第二大宗教]],被认为是世上增长得最快的宗教。
  
  约610年,穆罕默德在麦加宣布奉到真主的启示,号召族人皈信正道,以免末日的惩罚。他宣称真主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独一无二的主宰,反对流行的多神和偶像崇拜。622年,在麦加贵族的迫害下,穆罕默德与其信徒迁徙麦地那,建立以信仰为纽带的穆斯林社团乌玛。经过10年斗争,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取得统治地位,在穆罕默德去世后开始向外扩张和征服。100年后,阿拉伯人建立的世界帝国横跨亚、非、欧三洲,伊斯兰教成为统治者的宗教。750年,阿巴斯人利用人民起义建立新王朝后,以征服民族为统治者的社会结构瓦解,全面伊斯兰化的进程大大加快。至10世纪,各宗教学科基本定型,伊斯兰教的宗教体制大体确立。同时,哈里发帝国开始急剧衰落,各地割据自立,外族相继入侵。在动荡不定的政局下,伊斯兰教发展为依靠自身机制维持和扩展的世界宗教,不受以其名义统治的王朝兴衰的左右。清真寺、宗教学校和教法法庭由宗教学者主持,伊斯兰教继续向外扩张,或由于穆斯林君主的军事征服,或得益于穆斯林商人的积极活动。但真正意义上的传教活动,是苏非苦行者的自发努力。他们使伊斯兰教在民间和异教地区得以不断扩展和深入,然后由宗教学者施加进一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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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源及词义 ===
  
=== 创教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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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是一个[[动名词]],出自闪语三字母的字根“s-l-m”,后来成为阿拉伯语动词“Aslama”,意指“接纳、追随、服从”。伊斯兰的意思是接纳、追随和服从真主的命令或意志,而[[穆斯林]]是同一个动词形式的[[分词]],意思是“追随者”、“拥护者”、“服从者”,用以指称伊斯兰教的信徒或所有服从造物主的事、物,因为信徒实践信仰方式包括行善、礼拜和遵从真主的指示。在《[[古兰经]]》里,伊斯兰一词有时带有独特的言外之意。在一些经文当中,这个词语带出了冥冥中自有主宰的意思:“真主欲使谁遵循正道,就使谁的心胸为伊斯兰而敞开;……”
  
  穆罕默德出身于麦加古来什部落哈申家族的没落贵族家庭。自幼父母双亡。12岁时随叔父和商队到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经商,接触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教义;对当时的阿拉伯社会和国际环境也有所了解。后为麦加富孀赫蒂彻去叙利亚经商,并于25岁时同她结婚。赫蒂彻的堂兄是个基督教的学者和流行于半岛的“哈尼夫”一神论思想的传播者。穆罕默德受其影响,40岁时,经常到麦加附近的希拉山洞潜修冥想。在阿拉伯历9月的一天,他申述自己受安拉的启示,宣布自己是安拉的使者和先知,从而开始了传播伊斯兰教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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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经文则将伊斯兰指称这个正信:“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正信),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作为你们的宗教(正信)。”另一些经文则形容伊斯兰所指的接纳和追随的意思,是真心诚意的归依真主,而不仅是口头上的承诺。在[[加百列圣训]]里,伊斯兰是伊斯兰三大要素的其中一个,另外两个是[[伊斯兰信仰学|伊玛尼]](正信)及[[伊赫桑]](卓越),这里的伊斯兰在信仰学上就是[[认主学]],从历史上认定穆罕默德是真主的最后使者,并在教义上要求穆斯林奉行[[五功|五个基本支柱]]的功修。
  
  起初,他传教的范围只限于至亲好友。612年,才开始向麦加的居民公开传教。他宣称安拉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是独一无二的。他劝导人们归顺并敬畏安拉,止恶行善。反对崇拜多神和偶像。宣称伊斯兰教是自古以来正统的宗教,他自己是这个宗教的最后一位使者,受命于安拉,传布伊斯兰教。其使命是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安拉之道”。他提出禁止高利贷,买卖公平,施济贫民,善待孤儿,奴隶赎身,制止血亲复仇,实现“和平与安宁”等改良社会的主张,激起了阿拉伯半岛的劳苦大众对伊斯兰教的向往和期望。伊斯兰教影响的日益扩大,遭到多神教徒,特别是部落贵族、富商和其他宗教首领的种种阻难,甚至直接危及他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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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条 ===
  
  622年,穆罕默德宣称自己受到安拉的“默示”,动员大多数穆斯林离开麦加迁往麦地那,在当地一些部落的支持下继续传教,从而进入一个将宗教和政治、经济、军事结合在一起的新时期。他打破穆斯林间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界限,号召所有穆斯林,不分种族、部落和家族,团结一致贯彻“穆斯林都是弟兄”、“你们要一同抓紧安拉的准绳,不要分裂”等原则,建立起以穆罕默德为首,包括艾卜·伯克尔、欧麦尔、艾卜·欧拜德、奥斯曼和阿里等为领导核心的穆斯林公社。穆罕默德以先知兼政治、军事领袖的身份,发号施令。同时,建立清真寺,逐步规定了一些必须遵行的礼拜、斋戒等宗教制度。针对当时出现的社会问题,陆续作出一系列关于经济、政治、法律的规定,并提出有关伦理道德等方面的主张,以政教合一的组织对当时的阿拉伯社会实行全面的改革。他先后向阿拉伯半岛各部落以及阿比西尼亚、埃及、波斯、拜占廷等地派遣传教使节,扩大自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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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主 ====
  
  630年,他率领1万多人攻占麦加。以艾卜·苏富扬为首的麦加贵族迫于形势,改信了伊斯兰教;承认穆罕默德的先知地位和宗教、政治的权威。随后,穆罕默德下令清除克尔白神殿中的偶像,并将麦加定为伊斯兰教的宗教中心。631年末,半岛各部落相继归信伊斯兰教,政治渐趋统一,麦地那成为新政权的政治首都。632年3月,穆罕默德率领10多万穆斯林到麦加进行了一次经过改革的朝觐,史称“辞别朝觐”。他以安拉启示的名义,宣布“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同年 6月穆罕默德病逝。至此,伊斯兰教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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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索菲亚大教堂中的“安拉,伊斯兰教的神”.jpg|thumb|260px|[[土耳其]][[伊斯坦堡]][[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圆形图案写有“[[安拉]]”([[真主]])的字样。]]
  
=== 传播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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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学观念是[[认主学]],即是伊斯兰的信主独一论。真主在[[阿拉伯语]]里称作安拉,部分学者相信那是“al-ʾilāh”(主)的简化字,又有人将之追溯到[[阿拉姆语]]“Alāhā”。五功之一的认主学在[[清真言]]里有述,宣称除了安拉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最后使者,《古兰经》里断定了祂的独一性:“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间还有许多神明,那么,天地必定破坏了……”。《古兰经》又把真主描述为:“祂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祂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祂的匹敌。”穆斯林坚信,真主不仅仅是某个民族的主,而是全人类的主,全世界的主,甚至是众世界的养主、普慈特慈的主。他们也相信真主所造之物是受祂掌管、管理和支配,[[生命的意义]]是信仰、崇拜和服从祂。
  
  穆罕默德逝世后,由于他生前没有留下关于继任人问题的遗嘱,因而引起了伊斯兰教内部为争夺继任者(哈里发)地位的纷争。结果,穆罕默德的密友和岳父艾卜·伯克尔当选为第一任哈里发,从而产生了影响深远的哈里发制度,并出现了一个空前发展的时期。哈里发制度从632年一直延续到1924年3月凯末尔主持的大国民会议正式决议废除哈里发制度才告结束。伊斯兰教经历了漫长的哈里发时期的发展和变化,到1798年法国拿破仑入侵埃及以后,伊斯兰教国家开始沦为西方殖民地,从而揭开了近代伊斯兰教史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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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的信仰是严格的[[一位论]],真主[[阿拉]]是[[唯一真主]]。穆斯林认为[[耶稣]]是前代的其中一位先圣先贤、一位[[先知]]、一位伟人,但仅只可以称耶稣为真主的[[使者]],就像穆罕默德一样。他们并不认同[[基督教]][[三位一体]]的教义,认为那是[[多神论]]。
  
==== 四大哈里发时期(632~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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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定 ====
  
  穆罕默德逝世后,先后继任政、教首领的是艾卜·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他们都是通过推选产生的,被称为正统的哈里发。由于伊斯兰教对统一不久的阿拉伯半岛的统治还不巩固,所以在穆罕默德逝世后,半岛曾一度出现动荡混乱的局面。首任哈里发艾卜·伯克尔迅速平息各部落的反叛,巩固新政权对阿拉伯半岛的统治,同时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开始对外征战和扩张。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于636年击溃拜占廷军队,占领了大马士革;637年占领波斯首都泰西封;638年又攻克了耶路撒冷;641年,攻占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等地;642年灭波斯萨珊王朝;同年征服埃及,占领亚历山大港。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又继续西进征服北非,并东征亚美尼亚,镇压波斯和呼罗珊的反抗。随着阿拉伯人的军事扩张,伊斯兰教开始了第一次大传播,由地区性宗教变为世界性的宗教。为统一思想和指导立法,在奥斯曼主持下,完成《古兰经》的编纂工作。同时开始建立伊斯兰教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等制度。第四任哈里发阿里继位后,伊斯兰教内部争夺哈里发权位的斗争进一步激化,出现了彼此对立的政治派别和第一次武装冲突。661年阿里遇刺,当时驻叙利亚总督伍麦耶族的穆阿维叶取得哈里发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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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又称'''前定''',根据逊尼派对“前定”的信条,真主已预定所有事物。《古兰经》的经文也有说明,如:“我们只遇到真主所注定的胜败,是我们的保佑者……”穆斯林认为世上发生的所有善或恶的事物都是早已预定的,真主不容许的事物便不会发生,他把每个人已发生的事和即将发生的事都写在一块被严加保护的板子上。据穆斯林学者所述,人类的所作所为是可以自主的,也是真主的意志,有不可改变部分(天生的),也有可改变部分(人为部分),人类只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不负其他人的责。大部分什叶派都不同意前定的说法。
  
==== 伍麦耶王朝时期(66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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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 ====
  
  661年穆阿维叶自称哈里发,定都大马士革。改哈里发的选举制度为世袭制,使哈里发国家成为一个君主专制的封建国家。在经济上,游牧的阿拉伯人走上定居的道路,统一币制和税收,分封土地,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在文化上,吸收被征服地区包括希腊、拜占廷、波斯、印度等地的先进科学与文化,开始形成多民族的“阿拉伯文化”。在军事上,发动更大规模的对外扩张。随之出现了伊斯兰教的第二次大传播。从7世纪中到8世纪初,阿拉伯人从波斯继续前进,在阿富汗建立了自己的统治,占领了印度西北部,进入阿姆河以北地区,并征服了外高加索,控制了中亚的大部,势力直达帕米尔高原。从7世纪末到8世纪初,完全征服了马格里布(意为西方,包括今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消灭了拜占廷帝国在北非的残余势力。使当地游牧部落柏柏尔人很快地信奉了伊斯兰教。 711年,以柏柏尔人为主力的阿拉伯军队渡过直布罗陀海峡,进攻西班牙的西哥特王国。经过3年征讨,占领了比利牛斯半岛大部地区,使伊斯兰教的传播范围扩展到西南欧。732年,阿拉伯军队侵袭高卢西南部,战败后撤回比利牛斯山以南,伊斯兰教向西方的传播,遂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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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使、天神的看法在伊斯兰的信仰里至关重要,天使、天神的[[阿拉伯语]]“马拉克”(ملك ''malak'')意指使者,与[[希伯来语]]“马拉克赫”(malʾákh)及[[希腊语]]“安基卢斯”(angelos),在中文则与道教的“[[力士 (消歧义)|力士]](黄巾力士)”相近。据《古兰经》所说,天使、天神没有[[自由意志]],有别于人类,他们是完完全全追随、服从真主的所有命令。天使、天神的职责包括转达真主的启示、赞美真主、记下每个人的行为(俱生神)以及在人们去世时取去他们的魂魄(死神)---等等。《古兰经》里是这样描述天使的:“每个天神具有两翼,或三翼,或四翼。祂(真主)在创造中增加祂所欲增加的……”
  这一时期,由于反映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教派斗争的发展,特别是反抗伍麦耶王朝残暴统治的人民起义,终于导致伍麦耶王朝的灭亡。一个自称是穆罕默德叔父阿巴斯后裔的艾卜·阿巴斯夺取了哈里发地位,建立了阿巴斯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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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巴斯王朝时期(750~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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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伊斯兰不接受把无形的事物形象化,因此伊斯兰艺术一般来说都避免用图画描绘天使、天神。穆斯林相信天使、天神本体是不能被肉眼所见,[[穆罕默德]]等先知都是通过接触人形化的天使、天神那里获得[[启示|天启]]。他们不相信天上的事物能够用形像来表示,在伊斯兰,在西方艺术中的天使图像与对天使外观的观念,并不存在{。
  
  伊斯兰教国家封建制度成熟的时期,由于任用波斯人担任首相,使波斯人取得了实际的统治地位。以首相为首的波斯官僚体制代替了阿拉伯的贵族统治,迁都巴格达。由于未进行大规模的武力扩张,政治局面安定,经济发展,从而出现了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黄金时代。阿巴斯哈里发提倡翻译和研究希腊、罗马、波斯、印度古典名著,这不仅保存了欧洲的古代文化遗产,而且也进一步发展了阿拉伯的科学与文化。同时,古兰学、古兰经注、圣训学、教法学和伊斯兰教哲学等,渐臻成熟,出现了很多的宗派和学派。10世纪以后,苏非主义盛行并进入正统派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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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启 ====
  
  10世纪末,哈里发国家出现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即中国史书上所谓“黑衣大食”(750~1258的巴格达的阿巴斯哈里发王朝)、“绿衣大食”(909~1171的埃及开罗的法蒂玛哈里发王朝)和“白衣大食” (756~1031的西班牙伍麦耶哈里发王朝)。在哈里发国家内,农民和奴隶起义到处兴起,各地的封建主也纷纷割据,后经十字军东征(1096~1291)和蒙古人的西征,阿巴斯王朝终于在1258年被旭烈兀所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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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奥斯曼帝国书法大师阿齐兹先生手抄的《古兰经》,开端章.jpg|220px|thumb|奥斯曼帝国书法大师[[阿齐兹]]先生手抄的《古兰经》,[[开端章]]。]]
  
==== 奥斯曼帝国时期(13世纪中叶至18世纪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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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穆斯林相信伊斯兰的圣书是真主向先知口授并被纪录下来的典籍。穆斯林相信所有真主在以前启示过很多给之前的众先知使者们的经典,其中给穆萨(摩西)和尔撒(耶稣)并纪录在[[《古兰经》中的妥拉|讨拉特]]([[妥拉]])及[[引支勒]]的部分内容遭到[[塔利夫|扭曲、篡改]],(现在已不存在,只有极少残余碎片)混入了作者的言语。《古兰经》是真主启示的原文,并且是真主最后的启示,也是[[阿拉伯语]]最出色的文学典范。
  
  13世纪中叶,奥斯曼土耳其人在中亚细亚兴起。1299年,酋长奥斯曼自称土耳其王。他在统一了中亚以后,继续向外扩张。1453年灭拜占廷帝国,将君士坦丁堡改名伊斯坦布尔,并在此建都。其间,伊斯兰教虽在西班牙遭到彻底的失败,但却占领了全部巴尔干半岛,在东西欧获得重大发展。16世纪,苏丹(君主)苏来曼一世在位时,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已成为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军事封建帝国。同时,在印度也建立了强大的伊斯兰教的莫卧儿王朝。随之出现了伊斯兰教第三次大传播。在此期间,通过商业和军事活动,伊斯兰教又传播到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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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相信《古兰经》的经文是真主在公元610年开始通过天使[[加百列]]向[[穆罕默德]]作出的启示,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6月8日逝世为止。在穆罕默德在世的时候,所有启示都通过他的同伴([[萨哈巴]])传承下来,但主要的传承方式是[[哈菲兹|背诵者]],当时就有许多[[萨哈巴]]们背记下全部、整本《古兰经》,直到今天有数以百万计[[哈菲兹|背诵者]],之后才再收集成册。
  
  奥斯曼帝国的当权者属逊尼派,在教法上遵循哈乃斐学派的主张。帝国的统治者称为“苏丹们的苏丹”(万王之王)。在被征服的地区实行军事占领,对内采取高压手段,并经常煽动教派纠纷,利用阿拉伯封建主镇压阿拉伯人民起义。18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亚非两大洲展开的掠夺殖民地的斗争,首当其冲的便是奥斯曼帝国。1798年,法国拿破仑一世率领的侵略军占领了埃及,奥斯曼帝国成为欧洲列强的角逐场。欧洲列强掀起一场为“瓜分奥斯曼遗产”而引起的所谓“东方问题”的长期争斗,导致奥斯曼帝国的彻底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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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分为114个[[苏拉]](章),共有6236节[[阿亚]](节)。年代较早(麦加时期)的一些苏拉主要论及伦理及宗教话题,较后期(麦地那时期)的苏拉则主要讨论与穆斯林社会相关的社会及道德事项。《古兰经》较为侧重在道德方面给予指引,而不是法律指示,它被视为是“伊斯兰教原则及价值的原始资料”。穆斯林法学家会在诠释《古兰经》的时候参考[[圣训]]或穆罕默德的生平纪录作为诠释和具体示范。对《古兰经》的诠释被称为[[塔夫细尔]]。
  
== 经典、教义和礼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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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一词是阿拉伯语的译音,解作朗读,穆斯林所指的《古兰经》,是指阿拉伯语的原版,而不是它的复印品及译本。对于穆斯林来说,阿拉伯语原文的古兰经才是完美的,因为它是“启示的原文”,译文会因语言、时代不同及误译而造成缺失,译本只会被视为是《古兰经》的注释。
  
  穆斯林是真主意志的顺从者。顺从真主的意志,就是遵奉曾启示于众先知,最后在麦加和麦地那降示于封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系列天启。穆罕默德去世后不久,这些启示被收集、汇编成《古兰经》。这部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被视为真主的言语。经文强调的主旨是真主独一。他超绝万物,至尊全能,而在多神和偶像崇拜意义上以物配主,则是不可宽恕的大罪;他普仁特慈,是引导信徒走向他的“天地的光明”,“比他的命脉还接近于他”。仅次于《古兰经》的经典是圣训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圣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收集圣训的活动始于早期,至9世纪下半叶,随着圣训学的发展,出现六大圣训集,被逊尼派奉为权威的圣训实录,与《古兰经》同为教义、教法、社会伦理和学说思潮的经典依据。对经、训的理解差异,曾引起长期的教义争论,并兴起不同的学派或教派。唯理主义的穆尔太齐赖派一度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学派,但遭到正统派的反对。而后出现维护正统教义的艾什尔里学派、马图里迪学派和塔哈维学派共同奠定逊尼派的教义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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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知 ====
  
  穆罕默德十分注重实际,伊斯兰教对信徒顺从真主而规定的宗教信仰和义务,朴实而易行。基本信仰是:信仰真主是唯一真实的主宰;信仰吉卜利勒为首的众天使;信仰《古兰经》和以前的诸经典为天启;信仰众先知和穆罕默德为封印先知;信仰死者复活和审判、后世的奖惩。有的还加上信仰一切皆由真主前定。宗教义务就是称为信仰支柱的五功:信仰作证(念清真言) ,谨守拜功(每日5次);完纳天课(法定施舍),封斋节欲(每年一月),朝觐天房(一生1次);为主道而奋斗,即圣战,早年曾是重要的宗教义务。这些仅是最基本的义务,而伊斯兰教法,即真主对于人类生活的全部诫命,还有更为广泛的要求。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兰教成为以律法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内容从宗教礼仪、社会伦理、政治制度、经济活动到法律规范,几乎涵盖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构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应尽义务的体系。因此,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教法的实质性内容,穆斯林认为已在《古兰经》中包揽无遗,只要加以认识和阐述即可。至于具体问题的解释和适用,则求助于先知的圣训。由此而发展的四大教法学派,在教法学中坚持公议的原则,承认各学派由类比推理作出的不同裁决。但什叶派坚持只有出自先知家族的宗教领袖,即不谬的伊玛目,才有权传述圣训和诠释教法,并因此否认公议和类比。不过 ,十二伊玛目派的乌苏里学派,以理性为教法的补充渊源,坚持教法学家运用独立判断的权利。这些正是两大教派在教义和宪制上的分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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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相信先知们(أنۢبياء ''anbiyāʾ'' )是被真主挑选成为替祂传递信息的人物(使者)。根据《古兰经》,真主指示先知们把“真主的启示”传达给各国、各地、各民族的民众。虽然先知们可以显示真主给他们的奇迹、神迹以证明他们的身份,但穆斯林相信他们都是凡人,而不是神明。[[伊斯兰信仰学派别|伊斯兰信仰学]]指出,所有真主的先知都宣扬伊斯兰正信的信息,即传递真主的启示正信~伊斯兰,让人们追随和服从真主的意志。《古兰经》提及许多[[先知|先知]],包括[[亚当]]、[[努哈]]、[[亚伯拉罕]]、[[摩西|摩西]],[[尔撒]](即[[耶稣]])等。伊斯兰教也认同耶稣的存在,也非常尊崇耶稣,但不相信耶稣是[[神]]或者[[神的儿子]]——穆斯林们相信耶稣是穆罕默德之前的众多伟大先知之一。
  
=== 《古兰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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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相信真主指派的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带有真主讯息的先知([[众先知的封印]]),向人类传达载于《古兰经》当中完美无暇的最后训示。在伊斯兰里,穆罕默德生平的“基准”范例称为[[圣行|逊奈]](字面上解作“行走的道路”)。这些事迹被保存下来成为传说,称为圣训,详细叙述他的言语、行为及个人特征。库德西圣训是其中一种圣训,是穆罕默德用自己的言语复述真主的说话,而《古兰经》则被认为是真主的原话。古典穆斯林法学家[[沙斐仪]]强调逊奈在伊斯兰法里的重要性,把逊奈视为仅次于《古兰经》的法律来源。
  
  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被认为“安拉的言语”,传说是安拉通过天使吉卜利勒降给先知穆罕默德的最后一部天启经典。伊斯兰教承认古代先知所传的《旧约》、《新约》等为天启经典,但又认为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被篡改,只有《古兰经》是一部最完善的经典,是伊斯兰教最根本的立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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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是跟随所有历代、各民族众使者们信和行(信仰和生活方式),而不是信或崇拜他们。
  
  《古兰经》的主要内容包括穆罕默德在传教期间同阿拉伯半岛的多神教徒和犹太教徒斗争的记述;阐发以信仰安拉、反对多神崇拜为中心的宗教哲理;宗教制度和礼仪;针对当时阿拉伯社会的状况提出改革社会的各项主张,以及为宣传伊斯兰教而引述的一些有关古代先知的故事传说等。开始只是陆续颁布的零散记录,穆罕默德在世时,并未成册。后经第一任哈里发艾卜·伯克尔命令整理、保存,到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再次订正,编成“奥斯曼定本”,流传至今。全经共30卷,114章,6200余节。《古兰经》既是一部宗教经典,又是一部阿拉伯文献。它汇集了古代阿拉伯世界的神话、历史、风土人情、法律和道德规范,直接地反映了 7世纪初发生在阿拉伯半岛的一场社会变革,是阿拉伯文学和语言的典范。至今,《古兰经》已被翻译成世界多种文字,其中包括汉语和维吾尔语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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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日审判与复活 ====
  
=== 圣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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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穆斯林来说,[[伊斯兰教末世论|审判日]](يوم القيامة ''Yawm al-Qiyāmah'')的信条亦十分重要。他们认为真主已经预定了审判日的时间,是人类不能预知的。审判日的审判及[[大灾难|大灾难]]也在《古兰经》及圣训里被描述出来,[[阿訇|伊斯兰学者]]的诠释亦有所提及。与[[前伊斯兰阿拉伯国家]]时期人们对认知不同,《古兰经》强调了[[死者复活]],说明人类被聚集起来之后,亡者便会复活,以真主的审判作终。
  
  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教经典。是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主要内容是有关穆罕默德及其传教过程中的记事和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宗教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阐述等。在穆罕默德生前并无文字记载。他逝世后80余年,才开始根据传述,着手收录,并出现了各家各派的圣训实录。到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布哈里、穆斯林·本·哈加吉、艾卜·达伍德、提尔米基、奈萨仪和伊本·马哲六人各自汇编的圣训集,流传颇广,被逊尼派称为六大圣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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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相信所有人类会在审判日被复活并接受审判,以决定他们的归宿,善功重的进[[天堂 (伊斯兰教)|天园]],罪恶重的入[[地狱 (伊斯兰教)|火狱]]。《古兰经》在地震章里把末日审判描述为“以便他们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古兰经》列出一些会使一个人被打下火狱的[[伊斯兰对罪的看法|罪行]],如至死不信、高利盘剥及犯奸淫等。不过,《古兰经》明确地指出真诚悔过的人可以获得真主的赦免。施舍、礼拜、爱护动物等善行可以得到进入天园的回报。穆斯林视天园为极乐世界,《古兰经》有提及天园的特征及身处其中者实在所得的喜事。有伊斯兰教的神秘学说认为天园的喜事是指精神上的快乐。
  
  此外,还有古兰经注、古兰学、圣训学、伊斯兰教法、和伊斯兰哲学等学科的各种著作。什叶派还有自己的经典,如四大圣训经、《辞章典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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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里有时会把审判日称为“报应日”(يوم الدين ''Yawm ad-Dīn'')、“复活时刻”(الساعة ''as-sāʿah'')及“大难”(القارعة ''al-Qāriʿah'')。
  
=== 五条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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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训 ====
  
  伊斯兰教教义中的五个基本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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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教经典。是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主要内容是有关穆罕默德及其传教过程中的记事和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宗教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阐述等。在穆罕默德生前并无文字记载。他逝世后80余年,才开始根据传述,着手收录,并出现了各家各派的圣训实录。到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布哈里、穆斯林·本·哈加吉、艾卜·达伍德、提尔米基、奈萨仪和伊本·马哲六人各自汇编的圣训集,流传颇广,被逊尼派称为六大圣训集。
  
  '''信安拉''' 相信安拉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恩养者和唯一的主宰;是全能全知、大仁大慈、无形象、无所在又无所不在、不生育也不被生,无始无终、永生自存、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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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古兰经注、古兰学、圣训学、伊斯兰教法、和伊斯兰哲学等学科的各种著作。什叶派还有自己的经典,如四大圣训经、《辞章典范》等。
  
  '''信天使''' 相信天使是安拉用“光”创造的一种妙体,为人眼所不见。天使只受安拉的驱使,执行安拉的命令,各司其职。它们并无神性,穆斯林只需承认他们的存在,不能膜拜。天使数目很多,著名的有四大天使,其中以吉卜利勒的地位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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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条信仰 ====
  
  '''信经典''' 相信《古兰经》是“安拉的言语”,是通过穆罕默德“降示”的最后一部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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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教义中的五个基本信条。
  
  '''信先知''' 相信自“人祖阿丹”以来,安拉曾派遣过许多传布“安拉之道”的“使者”或“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个使者,因而是最伟大的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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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拉''' 相信安拉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恩养者和唯一的主宰;是全能全知、大仁大慈、无形象、无所在又无所不在、不生育也不被生,无始无终、永生自存、独一无二的。
  
  '''信后世''' 相信人要经历今生和后世,认为将有一天,世界一切生命都会停止,进行总的清算,即“世界末日”的来临。那时所有曾在世界上生活过的人,都将“复活”,接受安拉的裁判,行善者进天堂,作恶者下火狱。此外,各教派还有各自的特殊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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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使''' 相信天使是安拉用“光”创造的一种妙体,为人眼所不见。天使只受安拉的驱使,执行安拉的命令,各司其职。它们并无神性,穆斯林只需承认他们的存在,不能膜拜。天使数目很多,著名的有四大天使,其中以吉卜利勒的地位最高。
  
=== 五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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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经典''' 相信《古兰经》是“安拉的言语”,是通过穆罕默德“降示”的最后一部经典。
  
  穆斯林的五项宗教功课。简称五功。它既是教义和制度,又是穆斯林必须履行的宗教义务;被认为伊斯兰教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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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先知''' 相信自“人祖阿丹”以来,安拉曾派遣过许多传布“安拉之道”的“使者”或“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个使者,因而是最伟大的先知。
  
  '''清真言'''(证言) 伊斯兰教的基本信经及教义:“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主使者。”这是伊斯兰教所有信念及仪式的基础。穆斯林须在礼拜时诵读清真言,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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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后世''' 相信人要经历今生和后世,认为将有一天,世界一切生命都会停止,进行总的清算,即“世界末日”的来临。那时所有曾在世界上生活过的人,都将“复活”,接受安拉的裁判,行善者进天堂,作恶者下火狱。此外,各教派还有各自的特殊信条。
  
  '''萨拉赫''' 即礼拜,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唤拜。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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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功 ====
  
  '''天课''' 即施舍,这是施舍累积财富的行为,是所有财政状况许可的穆斯林的义务。他们有义务将积蓄的固定部分捐献出来,帮助穷人及用于传播伊斯兰教。天课被视为宗教义务,富人的财富是“真主恩惠的信托财产”,故富人有欠于穷人。古兰经及圣训都认为穆斯林应自愿捐献更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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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功]]是伊斯兰教的五项基本习俗,被认为是所有穆斯林都需要遵行的义务。《古兰经》指出五功是穆斯林崇拜真主及履行宗教信仰的准则和证明,分别是“[[证信|念]]、[[礼拜 (伊斯兰教)|拜]]、[[斋戒 (伊斯兰教)|斋]]、[[天课|课]]、[[朝觐 (伊斯兰教)|朝]]”,五种,念証([[清真言]])、礼拜([[礼拜 (伊斯兰教)|萨拉特]])、施舍([[天课]])、[[斋戒月]]斋戒及在身体及财政条件许可之下于有生之年至少有一次到麦加[[朝觐 (伊斯兰教)|朝觐]]。[[什叶派]]及[[逊尼派]]都同意这五个项目就是五功。
  
  '''斋戒''' 即赖买丹月斋戒,穆斯林在赖买丹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并思念过错。斋戒是要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着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穷人。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一些穆斯林不会在赖买丹月斋戒,他们会分开不同的时间进行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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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言'''(证言) 伊斯兰教的基本信经及教义:“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主使者。”这是伊斯兰教所有信念及仪式的基础。穆斯林须在礼拜时诵读清真言,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
  
  '''朝觐''' 即伊斯兰历都尔黑哲月在麦加的朝圣。任何体格健全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须到麦加朝圣一次。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着受戒服装,由两件无缝的被单构成。朝觐仪式包括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触摸黑石、在萨法山与麦尔卧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及象征性地在米纳(Mina)向魔鬼投石。朝觐者在他们的社区里备受尊重,伊斯兰教师认为朝觐是对真主虔诚的表达,不是获取社会地位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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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赫''' 即礼拜,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唤拜。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组成。
  
== 宗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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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课''' 即施舍,这是施舍累积财富的行为,是所有财政状况许可的穆斯林的义务。他们有义务将积蓄的固定部分捐献出来,帮助穷人及用于传播伊斯兰教。天课被视为宗教义务,富人的财富是“真主恩惠的信托财产”,故富人有欠于穷人。古兰经及圣训都认为穆斯林应自愿捐献更多的财富。
  
  伊斯兰教充斥着大量的宗派,这些宗派在宗教信仰的本质上相同,但在神学和法律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逊尼派及什叶派是最基本的划分,苏非派被认为是伊斯兰教一种神秘主义,而不是一个宗派。许多资料都显示,全球穆斯林当中的85%是逊尼派穆斯林,另外的大约15%是什叶派穆斯林,还有少量其他宗派的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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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戒''' 即赖买丹月斋戒,穆斯林在赖买丹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并思念过错。斋戒是要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着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穷人。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一些穆斯林不会在赖买丹月斋戒,他们会分开不同的时间进行斋戒。
  
=== 逊尼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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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觐''' 即伊斯兰历都尔黑哲月在麦加的朝圣。任何体格健全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须到麦加朝圣一次。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着受戒服装,由两件无缝的被单构成。朝觐仪式包括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触摸黑石、在萨法山与麦尔卧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及象征性地在米纳(Mina)向魔鬼投石。朝觐者在他们的社区里备受尊重,伊斯兰教师认为朝觐是对真主虔诚的表达,不是获取社会地位的手法。
  
  逊尼派是伊斯兰教最大的宗派,在阿拉伯语里,“逊尼”有“原则”、“路线”的意思。古兰经里的圣行(Sunnah,穆罕默德的生活例证)及圣训是逊尼派教义的核心。逊尼派穆斯林认为首四任哈里发都是穆罕默德的正统继任人,真主没有指明任何继承人,因此哈里发是被选举出来的。逊尼派认可四个主要的教法:哈纳菲(Hanafi)、马利基(Maliki)、沙菲耶(Shafi`i)及罕百里(Hanbali)。这四个学派都承认其他的学派,穆斯林可在这些学派里选择他们认为最合适的,但其他宗派的革新被多数人视之为偏离了伊斯兰教。沙拉菲教派自视为复辟者,称其教义是来自伊斯兰教的原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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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证 ====
  
=== 什叶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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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莫卧儿帝国皇帝阿克巴时期的银币,一面(左)的文字为清真.jpg|thumb|300px|[[莫卧儿帝国|莫卧儿帝国]]皇帝[[阿克巴]]时期的银币,一面(左)的文字为清真言]]
  
  什叶派是伊斯兰教第二大的宗派,什叶派穆斯林信任阿里·本·阿比·塔利卜后嗣的伊玛目的政治及宗教领导地位,阿里被多数什叶派穆斯林认为是免罪性(Ismah),绝无错误的。他们认为,作为穆罕默德亲属及女婿的阿里是正统的继承者,又称阿里为第一代伊玛目,拒绝承认阿里之前的穆斯林哈里发的合法地位。对大多数的什叶派穆斯林来说,伊玛目具有神圣的统治权力,并且在穆斯林当中具有“绝对的宗教权力”,对教义及启示有最终发言权。什叶派伊斯兰教又分成多个分支,最大的一支是十二伊玛目派。十二伊玛目派与逊尼派都持有很多相同的习俗惯例,但两派对于汇集圣训的重要性及有效性存有争议。十二伊玛目派遵随贾法里法派。其他较小的派别有伊斯玛仪派及扎伊迪派(Zaidiyyah),这些派别在伊玛目继承人及神学宗教信仰上与十二伊玛目派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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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言]]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是以念証([[宣誓]])的具体声明:“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在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时须右手伸出食指比出1的手势,代表“认主独一”;念“穆罕默德,是主使者。”时,食指收回握拳。前半部分表示声明者承认真主是唯一敬拜的神,这亦意味着声明者跟从真主在《古兰经》所作的启示和律例。后半部分表示他们崇拜的真主是通过先知穆罕默德接触他们。
  
=== 苏非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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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在奉行五个教规规订的礼拜时都会诵读清真言,以示他们追随真主的意志,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在此后被正式视为穆斯林。清真言经常都出现在书法作品、清真寺的墙上、公众场所及穆斯林的家里,用以提醒穆斯林要崇拜独一的真主。
  
  苏非派在严格来说并非一个宗派,而是伊斯兰教神秘苦行的形式。苏非派注重于宗教的精神层面,苏非派穆斯林利用思想及情感官能力求得到真主的体验166。苏非主义与伊斯兰法律常被视为伊斯兰教的补充167,但一些穆斯林却批评苏非主义是不必要的创新168。大多数的苏非教团都可被分为逊尼派及什叶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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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拜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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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穆斯林男子在大马士革倭马亚大清真寺礼拜期间俯伏在地.jpg|thumb|300px|穆斯林男子在[[大马士革]][[倭马亚大清真寺]]礼拜期间[[俯伏]]在地。]]
  
  哈里哲派(Kharijites)的历史可追溯至伊斯兰教早期。现在仅存的哈里哲派分支是伊巴底派(Ibadism),这个派别与大部分的哈里哲派不同,哈里哲派不会把有罪的穆斯林视为无信仰者。伊玛目是伊巴底派法律文献里的主要论题,指出伊玛目应单凭其知识及虔诚而被选举出来,行为不当的伊玛目应被废黜。现今大部分的伊巴底派穆斯林都居住在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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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伊斯兰教的礼拜称为萨拉赫或萨拉特(صلاة ''Ṣalāh Ṣalāt'')。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如老人、病人、军人、旅宿者、孕妇、残疾人士等,可以减免礼拜次数。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宣礼|唤礼]]。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及赞美真主的用语组成。
  
  为了逃避历史上某些时期的迫害,伊巴底派穆斯林逃到阿尔及利亚南部的姆扎卜(M'zab)、利比亚西部的纳夫萨山脉(Nafusa Mountains)及突尼斯的杰尔巴岛(Djerba),因此当地有伊巴底派穆斯林的社区。另一支较大的派系是阿赫迈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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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寺是穆斯林的[[宗教场所|礼拜场所]],穆斯林经常都用阿拉伯语“马斯吉德”来指称清真寺。汉语的清真寺是指所有用于伊斯兰教礼拜活动的建筑物,但在阿拉伯语里,私人的小型清真寺与公众的大型清真寺有不同的名称。虽然清真寺的主要用途是用作礼拜场所,但它亦是[[乌玛|穆斯林社群]]聚会及学习的地方,麦地那的[[先知寺]]曾经是贫苦人士的庇护所。最早的一些清真寺没有[[宣礼塔|叫拜楼]],于是派人在其他地方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大部分现代清真寺都有叫拜楼及穹顶构造。
  
== 节日和圣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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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舍 ====
  
  主要节日有开斋节(伊斯兰教历10月1日)、古尔邦节(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和圣纪(穆罕默德诞辰,教历3月12日)。此外,还有阿舒拉日(伊斯兰教历1月10日)、圣女法蒂玛纪念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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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课]](زكاة ''ALA|Zakāt'')有“净化”的意思,是指财政上有能力的穆斯林把累积的财富拨出一部分捐献给贫困及有需要的人士。《古兰经》指明这些捐献仅给予“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一种宗教义务,不是自愿性质的善举,富人被认为是亏欠有需要者,因为他们的财富被视为是“真主托付的赠款”。据保守估计,穆斯林每年捐献的天课总额是全球人道援助金的15倍。非贫困者每年需要捐献的天课是[[金融资本|资产]]的2.5%。《古兰经》及圣训又呼吁穆斯林自愿作出更多的捐献,这种自愿性质的捐献称为[[萨达卡]]。
  
  三大圣地: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此外,什叶派另有自己的圣地:纳贾夫、卡尔巴拉(以上在伊拉克)、库姆和马什哈德(以上在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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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斋戒 ====
  
== 伊斯兰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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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的[[斋戒 (伊斯兰教)|斋戒]](صوم ''ṣawm'')要求穆斯林在[[赖买丹月]]([[伊斯兰历]]的第九个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及避免[[性交]],他们会在这段时期前往清真寺进行额外的礼拜。在赖买丹月结束的当晚,穆斯林会举办盛大的庆典。斋戒的用意是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着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有需要的人。伊斯兰教认为斋戒可以磨练穆斯林的道德品格,抵抗及远离任何形式的罪恶。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如[[病人]]或[[孕妇]]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在赖买丹月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
  
=== 人口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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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赖买丹月必须恪守的斋戒,穆斯林亦可在其他时间进行斋戒,以调整心态及铭记对真主的信仰。
  
  2009年一个调查232个国家及地区的人口统计发现,全球人口的23%,即15.7亿的人口都是穆斯林,当中的89%-90%是逊尼派,10%-13%是什叶派,还有少数属于其他派系。约有50个穆斯林为多数的国家,在穆斯林当中,阿拉伯人占大约20%。全球穆斯林里的约62%都住在亚洲,超过6.83亿人分布在孟加拉、印度、印尼及巴基斯坦。根据美国政府的数据,中国在2006年有二千万穆斯林。中东不属于阿拉伯的土耳其及伊朗是最大的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非洲的埃及和尼日利亚拥有人口最密集的穆斯林社群。在许多欧洲国家,伊斯兰教是第二大宗教,仅次于基督教。但另一方面中南美洲、大洋洲和东亚的日本、朝鲜半岛、蒙古国、台湾等地区穆斯林人口仍旧非常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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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觐 ====
  
=== 清真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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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到禁寺朝觐的朝觐者.jpg|thumb|300px|到[[禁寺]][[朝觐 (伊斯兰教)|朝觐]]的朝觐者。]]
  
  清真寺是穆斯林的礼拜场所,穆斯林常以阿拉伯语“masjid”来称呼清真寺。英语的“mosque”泛指所有伊斯兰教用作礼拜的建筑,阿拉伯语里则区分了小型、私人拥有的清真寺与集体使用的清真寺(masjid jāmi`)。虽然清真寺的主要用途是用作礼拜场所,但亦是穆斯林社群会面及学习的地方。现代的清真寺与七世纪时的清真寺设计差异很大,一些建筑构造如叫拜楼都是清真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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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觐 (伊斯兰教)|朝觐]](حج ''ALA|ḥajj'')是在[[伊斯兰历]][[都尔黑哲月]](伊斯兰历第十二个月)在[[麦加]]进行的宗教活动。任何体格健全有能力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须到麦加朝觐一次。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着[[受戒服装]]。朝觐仪式包括在米纳及阿拉法特宿夜进行礼拜,接着追溯亚伯拉罕的足迹在穆兹达里法宿夜之后转至贾马拉特,象征式地向魔鬼投石,重复亚伯拉罕做过的动作。朝觐者接着到麦加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穆斯林相信克尔白是亚伯拉罕建造的礼拜场所。最后,朝觐者要在[[萨法山]]与[[麦尔沃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体验亚伯拉罕的妻子[[夏甲]]为她的儿子[[以实玛利_(伊斯兰教)|伊斯梅尔]]寻找食水的考验。曾经去过朝觐的男穆斯林称为哈吉,女穆斯林称为哈佳,在穆斯林世界里倍受尊重。
  
=== 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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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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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罕默德时期 ====
  
  伊斯兰教界定了家庭各个成员的义务和法定权利。父亲负责家庭的财政,有义务向他的家庭成员提供福利。财产继承的划分在古兰经里亦有说明,古兰经提到大部分遗产都会由直系亲属继承,一部分会用作支付债务及遗赠之用。妇女一般可继承的财产是拥有继承权男子的一半。伊斯兰教婚姻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婚姻双方在两名见证人在场的要约和承诺。合同里规定新郎将聘礼(马尔,Mahr)送给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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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阿拉伯文书法作品。内容为: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愿平安与真主的慈悯在他上.png|thumb|260px|阿拉伯文书法作品。内容为:[[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愿平安与真主的慈悯在他上]]
  
  穆斯林男子可以拥有多达四个妻子,只要他自己觉得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妻子。相反,穆斯林女子只可以有一名丈夫。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伊斯兰教里的离婚又称为塔拉克(Talaq),丈夫须读出“离婚”来开始离婚的进程。学者对于圣典在传统的伊斯兰习俗如面纱、隔离的根据存在分歧。二十世纪伊始,穆斯林社会改革者反对这些诸如一夫多妻制的习俗,成效各异。同时,穆斯林妇女尝试以积极的生活方式和对外庄重的结合来顺应现代的潮流。一些伊斯兰组织如塔利班则力图继续实行适用于妇女的传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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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在传统上视穆罕默德为[[众先知的封印|最后一位先知]]。根据现存最早的传记资料所载,40岁的穆罕默德在公元610年开始透露他接收到相信是来自真主、经天使[[加百列]](吉布里勒)传达的天启,一直持续到他在22年后逝世。穆罕默德的[[萨哈巴|同伴]]记录了这些天启的内容,从而编成《古兰经》。
  
== 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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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麦加的穆罕默德向人们传道,恳请他们摒弃多神宗教,崇拜唯一的真主。虽然有一些人改信伊斯兰教,但麦加的权贵却迫害穆罕默德及他的追随者,导致一些穆斯林[[阿比西尼亚迁徙|迁徙至阿比西尼亚]]([[阿克苏姆帝国]])。许多在早期改信伊斯兰教的人都是贫民及奴隶,如[[比拉勒]]。麦加的权贵担心穆罕默德谴责部族意识、宣扬扶助贫民的讯息及呼吁停止多神崇拜会破坏他们的优越生活方式。
  
  '''[[伊斯兰历]]'''在[[中国]]又称'''回历''',为目前伊斯兰教国家通用的历法,正式名称为'''哈吉来历'''(الهجري,Hajra),意指公元622年先知[[穆罕默德]]从受迫害的[[麦加]]迁徙到[[麦地那]]的希吉拉(Hajrah),伊斯兰历是一种纯粹的[[阴历]],以公元622年7月16日为伊斯兰教历的元年一月一日,完全以月相为准,每当新月出现时定为每月的一日,12个月为一年,不设闰月,闰年于第12个月后加一天(每30年中设11闰年),平均每年只有354天8小时48分,每隔2.7年和公历相差一个月(即19年差7个月),因此不分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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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12年[[麦加人对穆斯林的迫害|被麦加人迫害]]的生活及[[麦加对哈希姆系的杯葛]]之后,穆罕默德及他的亲人、穆斯林决定[[希吉拉|出走]],在622年迁移到[[麦地那]](旧称雅兹里布)。穆罕默德与迁移到麦地那的穆斯林([[迁士]])及改信伊斯兰教的麦地那人([[辅士]])在那里建立了政治及[[神权政治|宗教实体]]。穆罕默德又草拟了[[麦地那宪章]],落实麦地那穆斯林、犹太人、基督徒及异教徒社群的权利和责任,并把他们融合为一个社群,称为[[乌玛]]。宪章保障宗教自由及妇女的安全,赋予麦地那[[圣地]]的地位、制定了对内施政及对外防卫所需的税收体系及解决争议所需的司法体系。
  
  伊斯兰历在三十年的周期里,十九年为平年(354天),十一年为闰年(355天)。在转换成公元时不能只在伊斯兰历上加上622年,因为西来吉历的一个纪元只对应基督教历的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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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麦地那的麦加人及当地的麦地那人都同意捍卫穆罕默德及麦地那,对抗外来的威胁,包括多个犹太人部族。在数年之内,他们与麦加爆发了两次冲突。首先是624年的[[白德尔战役]],穆斯林在这次战役里取得胜利。麦加人为了[[复仇]]在一年后进军麦地那,双方在[[伍侯德战役]]里交战,虽然麦加人获胜,但他们无力攻取麦地那。
  
  伊斯兰历的1428年几乎与公元2007年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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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阿拉伯地区的部族组成联盟,并在[[壕沟之战]]里围攻麦地那,意图消灭伊斯兰教。麦加与穆斯林在628年签订[[侯代比亚和约]],和约列明穆罕默德要退回投奔他的麦加人。不过,在和约签订之后有更多的麦加人改信伊斯兰教,并迁出麦加,切断麦加的贸易路线。穆罕默德在629年几乎兵不血刃地[[占领麦加|征服麦加]],并在632年逝世之前统合各个[[阿拉伯部落]]皈依伊斯兰教。
  
  伊斯兰穆斯林节日固定在阴历之上,因此这些节日会在公历不同年份的不同季节上出现。伊斯兰教最重要的两个节日一个是都尔黑哲月第十天的宰牲节(古尔邦节),是麦加朝觐的日子。另一个是闪瓦鲁月第一天的开斋节(肉孜节),标志着赖买丹月(斋月)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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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里发国与内乱 ====
  
  伊斯兰教历法最重要的问题是确定斋月的开始,因为伊斯兰教历法根据观测月亮合朔情况来判断,但是观测情况又受到地球自转、人为和天气影响的制约多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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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阿卜杜勒-马利克·本·马尔万·本·哈卡姆下令兴建的圆顶清真寺在第二次穆斯林内战期间完工.jpg|thumb|300px|[[阿卜杜勒-马利克·本·马尔万·本·哈卡姆]]下令兴建的[[圆顶清真寺]]在[[第二次穆斯林内战]]期间完工。]]
  
== 在中国的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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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之后,对于由谁来继承他成为穆斯林社群的领袖出现分歧。最终,在其他穆罕默德伙伴的支持下,[[阿布·伯克尔]]成为了首任[[哈里发]]。在他的统治之下,穆斯林镇压了阿拉伯部落策动的[[里达暴动]](又称叛教战争),又把势力延伸至[[叙利亚]]及[[伊拉克]]。伯克尔又接纳穆罕默德另一位重要伙伴欧麦尔的建议,把《古兰经》编纂成书。
  
  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不久,就传入了中国。在中国史籍中,最早用汉语记述伊斯兰教情况的文献是唐代杜环的《经行记》。杜环于唐天宝十载 (751)随高仙芝军队攻葱岭以西各地,怛逻斯一役败后,为阿拉伯人所俘,遂在阿拉伯各地游历,至762年由海道回国,他把十余年的经历和见闻写成《经行记》,原书已佚,现只能从其叔父杜佑所撰的《通典》中见到他介绍伊斯兰教情况的片断。又据《闽书》记载,穆罕默德有门徒大贤四人,唐武德(618~626)中来朝,一贤传教于广州,二贤传教于扬州,三贤、四贤传教于泉州。据传,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从7世纪开始,阿拉伯穆斯林就沿着海陆交通线到达中国,进行贸易或旅行,传播伊斯兰教。唐、宋、元三代,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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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伯克尔]]在634年逝世,由[[欧麦尔]]、[[奥斯曼·本·阿凡]]、[[阿里·本·阿比·塔利卜|阿里]]、[[哈桑·本·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相继继位,他们被统称为[[四大哈里发]],在他们的管治下,穆斯林军队征服了波斯、叙利亚、亚美尼亚、埃及及北非部分地区。
  
=== 唐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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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麦尔在644年被波斯人刺杀,[[奥斯曼的选举|奥斯曼被推选]]成为哈里发,但过程受到更大的阻力。奥斯曼制订了《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并发送至全国各地。656年,奥斯曼亦遇刺,阿里成为哈里发。在与敌对势力爆发了[[第一次穆斯林内战]]后,阿里在661年被[[哈瓦立及派]]刺杀。此后,奥斯曼的表亲、不承认阿里为哈里发的[[穆阿威叶一世|穆阿威叶]]掌权,创建[[阿拉伯帝国]]的[[倭马亚王朝]]。
  
  据《旧唐书·西域传》记载,永徽二年(651)八月,阿拉伯帝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遣使到中国,在长安朝见了唐高宗。使者介绍了哈里发国家建国的经过、国内习俗和伊斯兰教情况。这是阿拉伯帝国第一次遣使聘问,中国伊斯兰教史家就把这一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始。从唐永徽二年到南宋末的 600余年间,阿拉伯帝国遣使赴华曾达47次之多。当时,中国和阿拉伯之间的交通主要通过陆、海两路。陆路是从阿拉伯半岛经波斯及阿富汗到达新疆天山南北,复经青海、甘肃直至长安一带。海路由波斯湾和阿拉伯海出发,经孟加拉湾、马六甲海峡分别到达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地。当时,在华进行贸易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对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起了很大作用。宋代,中国和阿拉伯之间海上交通很发达。中国政府专门指定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城市作为国际贸易港口,并设有专门销售阿拉伯商品的市场。不少阿拉伯人长期在沿海港口久居不归。世代在华居住的被称为“蕃客”,居处称为“蕃坊”。中国政府简选其中德高望重者为“蕃长”,其办事处称“蕃长司”。负责领导宗教活动,管理民事诉讼,联系贸易等。他们还经营穆斯林的公共墓地,建筑了一些清真寺。在长期居留的过程中,与中国人通婚,繁衍后代,逐渐成为中国的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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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及政治领导权的争端引起穆斯林社会的分裂。多数穆斯林都承认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发是合法的,他们就是[[逊尼派]]。少数穆斯林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阿里及他的后裔才应该是统治者,这类穆斯林被称为[[什叶派|什叶派]]。穆阿威叶在680年逝世后,继承问题的争论再度引发内战,是为[[第二次穆斯林内战]]。
  
  阿拉伯人在向东方扩张的过程中,征服了中亚细亚,并传入伊斯兰教。北宋乾德三年(965),中亚地区伊斯兰教的萨曼尼王朝,又把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喀什地区的哈拉汗国。后分南北两路向内地传播。南路沿大戈壁入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并继续向东伸展。到北宋天禧元年(1017)又进入了南疆的于阗,取代当地佛教的地位。北路由喀什传播到阿克苏和库车,到16世纪,伊斯兰教已遍及全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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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马亚王朝]]征服了北非、西班牙,势力直达中亚及印度河流域。作为少数宗教族群的当地犹太人及基督徒受到严重迫害,他们被课以重税,以支持穆斯林在[[拜占庭-萨珊战争 (602年-628年)|602-628年的东罗马帝国和萨珊波斯之间的冲突]]里作战,加上两个帝国大规模的战争令他们的军事都衰弱,使倭马亚能得以迅速征服各地,夺得[[东罗马帝国]]及波斯帝国的领土。不过,在签订麦地那宪章之后,犹太人及基督徒仍然可以在国内通过他们的法官执行他们的法律。
  
=== 元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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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50年,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本·哈希姆|阿拔斯·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的后裔勾结心怀不满的非阿拉伯裔穆斯林([[马瓦里]])、贫困的阿拉伯人及一些什叶派,并在[[阿布·穆斯林]]将军的协助下推翻倭马亚王朝,建立[[阿拔斯王朝]]。
  
  13世纪初,成吉思汗西征。此时,大批的中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东迁中国,他们信仰的伊斯兰教也随之传播到中国各地。这些人大部被编入“探马赤军”镇守边疆,平时进行生产劳动,战时打仗;有的被编入官局,成为工匠。一些阿拉伯的上层人物,在元朝政府中有相当高的地位,据文献记载,元代的穆斯林任中央政府丞相、平章政事等重要官职的有32人,在地方政权任职的更多。其中如赛典赤·瞻思丁,不仅本人历任陕西、四川和云南等地方要职,子孙三代亦都居高官。元世祖忽必烈之孙阿难答自幼信奉伊斯兰教,其所率士卒多数为穆斯林,从而使其辖区(陕、甘、宁、青等地)伊斯兰教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1365年,喀什嗣王托和乐铁木尔汗改信伊斯兰教后,借政治力量传教,使伊斯兰教在新疆得以进一步传播。至于东来的穆斯林商人,主要分布定居在甘肃、宁夏、陕西、河南、云南等地,当时称这部分人为“回回”,故有“元朝回回遍天下”之语。元朝政府尊重这些穆斯林的信仰,各地也普遍建立清真寺,伊斯兰教随之遍布于中国广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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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典时代 ====
  
  明代开国功臣中有不少是穆斯林,如在朱元璋的起义军中就有回族著名将领常遇春、胡大海等。在朝做官的穆斯林亦为数不少。著名的航海家郑和是云南的回族穆斯林,和他一起七次“下西洋”的马欢、哈三等人也都是穆斯林。1430年,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时,曾踏上阿拉伯半岛,船队的一部分人还到麦加朝觐,绘制了“天房图”,加强了中国人民和阿拉伯人民之间的友谊。明代中国先后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十个兄弟民族信奉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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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圣训集|主要的圣训集]]在阿拔斯王朝的早期得以整编。伊斯兰教法学家[[贾法尔·萨迪克]]的理论学说形成了[[贾法里派]],而逊尼派的四大[[麦兹海布|法学派别]][[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马立克派]]及[[沙斐仪派]]则分别出自[[阿布·哈尼法]]、[[艾哈迈德·伊本·罕百勒]]、[[马立克·伊本·艾奈斯]]及[[沙斐仪]]的学说。沙斐仪又设计了一种确认圣训可靠程度的办法。[[穆罕默德·伊本·贾里尔·塔巴里|塔巴里]]及[[伊本·凯西尔]]分别在9世纪及14世纪所写的《[[塔巴里古兰经注]]》及《[[伊本·凯西尔古兰经注]]》是最常用的《古兰经》注释本。哲学家[[伊本·西那]]及[[法拉比]]设法将希腊的哲学理论并入伊斯兰神学,至十一世纪时神学家[[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伊本·穆罕默德·安萨利|安萨利]]等人极力反对他们的观点,最终占得上风。
  
  中国穆斯林大都是逊尼派,在教法学上属该派中的哈乃斐学派。在传播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支系,如格底目、依赫瓦尼、哲赫林耶、虎夫耶、卡迪林耶、库布林耶及依禅等。他们的基本信仰、基本义务相同,只是在某些教法和修持细节上有所区别。在穆斯林聚居的地方,都建有清真寺,著名的如广州怀圣寺、泉州圣友寺、杭州真教寺、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北京牛街礼拜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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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阿拔斯·阿卜杜拉·马蒙·本·哈伦|马蒙]]及[[穆阿台绥姆]]等哈里发把[[穆尔太齐赖派]]的哲学列为官方的信条,下令穆斯林跟从。穆尔太齐赖派是一个受希腊影响的哲学流派,属于一种叫[[伊斯兰教义学|凯拉姆]]的思辨神学,凯拉姆是指[[辩证法]]。许多传统穆斯林都不承认穆尔太齐赖派的学说,并谴责他们贬低《古兰经》的地位。罕百勒拒绝向马蒙妥协,因而被投入暗无天日的[[巴格达]]监狱接近三十个月。由[[艾什尔里]]建立的[[艾什尔里]]是凯拉姆的另一个流派。
  
=== 翻译与著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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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穆斯林开始质疑尘世间放纵的生活并非虔诚的表现,他们强调清心寡欲,过着清贫、谦卑及正直的生活。苦修的伊斯兰神学家[[巴士拉的哈桑|哈桑·巴士拉]]激发起苏非主义运动。通过[[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伊本·穆罕默德·安萨利|安萨利]]的规范化及重整,苏非主义在13世纪变革,发展出[[塔里卡|苏非教团]]的模式。苏非教团是灵修导师与学生组成的团体。
  
   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和著名阿訇相继出现。他们一方面提倡寺院教育,传播和保持伊斯兰教的学术文化;另一方面又从事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经籍的翻译和著述,宣传、介绍伊斯兰教历史和教义,以增进中国穆斯林的理解和认识。明代后期,陕西胡登洲阿訇招生授业,传习阿拉伯语经典,为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之先河,后发展为陕西学派。约100年后,山东经师常志美在传授阿拉伯语经书外,还兼授波斯语的教义著述,后发展为山东学派。此后,经堂教育逐步推广到其他穆斯林聚居区。明末清初,以南京、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和云南大理、保山一带,以汉语译著教义著作的活动十分活跃,并出现一批著名的学者,如王岱舆、马注、刘智、马德新、张中等。至近代,在北京、上海、江苏、镇江、云南等地,实行宗教教育的改革,培养了一批伊斯兰学者和译经家,并出现了《古兰经》和其他典籍的汉语译本。新疆维吾尔族近代伊斯兰学者谢木斯丁曾赴麦加朝觐,受瓦哈比派影响,提倡宗教改革,著有《古兰经注释》。泰剑立萨依布是喀什地区的著名学者,曾支持喀什地区的宗教改革,著有诗集和《古兰经注》等。早期流传的《古兰经》都是相互模仿的手抄本。清同治元年(1862),云南出现了木刻版的《古兰经》,经版至今仍存。最早的《古兰经》选译本,大约是在明末清初之际出版。1927年才有全译本问世。1931年出版了汉译《古兰经》,1946年又出版了《古兰经译解》等,现已有多种译本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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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又被称为[[伊斯兰黄金时代]]。在这时开设的[[公立医院]](称为[[病坊]])在医治病人的方式上具有现代教学医院的鶵形,医学生在接受教育和实习后需要通过考试才可以取得行医资格。建于859年的[[卡鲁因大学]]被[[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认定是世上最早颁授学位的大学。有学者[[博士学位]]是源自穆斯林[[法学院]]的[[教统|教学资格]]。[[实验]]及[[定量]]技巧的标准亦得以落实,并形成引证的习惯。[[海什木]]被视为是现代[[科学方法]]之父,被称为是“世界上第一位真正的科学家”。政府会向科学家发放相当于当今职业运动员的薪水。有人认为[[尼古拉·哥白尼|哥白尼]]采用了阿拉伯天文学家的观测数据,从而提出[[日心说]]。[[贾希兹]]亦提出[[自然选择]]的基础理论。[[鲁米]]写了一些最出色的波斯[[诗歌]],至今依然是美国最畅销的诗歌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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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世纪的柏柏尔人叛乱使第一个独立于哈里发国的穆斯林国家得以成立。隶属伊斯玛仪派的组织[[卡尔马特]]在930年发起叛乱声讨阿拔斯王朝,麦加遭到洗劫,黑石亦被掠夺,后来阿拔斯王朝赎回黑石。[[蒙古帝国]]在1258年灭掉阿拔斯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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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时,[[德里苏丹国]]统治印度次大陆的北部。[[伏尔加保加利亚]]亦成为伊斯兰教的国家。许多穆斯林前往[[中国]]经商,在[[宋朝]]的进出口贸易当中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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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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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奥斯曼王朝的阿卜杜勒-迈吉德二世是最后一位伊斯兰教哈里发.jpg|thumb|260px|[[鄂图曼王朝]]的[[阿卜杜勒-迈吉德二世]]是最后一位伊斯兰教哈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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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4世纪初,苏非商人把伊斯兰教带进东南亚,并在随后的两个世纪传播到[[苏门答腊]]及[[印度尼西亚]]东部。伊斯兰教亦传播到中亚突厥人及蒙古人的原居地,成为几乎所有突厥语族人的宗教。除了经由陆路东抵中国西部的[[新疆]],伊斯兰教又通过[[广州]]等港口从海路传入中国,最早具传统中国特色的清真寺仍然屹立在广州。[[马里]]在15世纪有一个兴盛的穆斯林王国,伊斯兰教在大部分西非地区落地生根,遍及[[萨赫勒]]、[[尼日河]]沿岸及当今的[[尼日利亚]]。阿拉伯的穆斯林部落亦在14世纪迁居至[[苏丹]],当地的[[努比亚人]]亦逐渐转信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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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时,什叶派最大的派系[[宰德派]]与大部分的逊尼派派系一样都采纳哈乃斐派的法学。什叶派的[[萨非王朝]]在1501年当政,征服了整个伊朗。随后,萨非王朝强迫大量的伊朗逊尼派穆斯林改信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直至现在,十二伊玛目派仍然是伊朗的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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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图曼帝国]]则通过海陆路的武力扩张威胁欧洲,他们在1529年的[[维也纳之围]]兵锋直指[[中欧]]。通过征服[[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及[[塞尔维亚]],伊斯兰教亦乘势传入[[东欧]]。在16世纪之前,[[克里米亚]]、俄国南部、[[哈萨克斯坦|哈萨克]]及[[西伯利亚]]西部亦受到伊斯兰教法的管治。[[高加索|高加索地区]]在17世纪中叶之前亦落入伊斯兰势力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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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00年代开始,穆斯林世界的政治局势开始全面衰退。这种衰退在文化上十分明显,18世纪尚有[[塔基丁·穆罕默德·伊本·马鲁夫|塔基丁]]在[[伊斯坦堡]]设立天文台,杰辛格天文台也是在这个世纪内建成,但到20世纪,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拥有主要的天文台。[[英属印度|大英帝国]]在19世纪正式结束了[[蒙兀儿帝国]]在印度的统治,奥斯曼帝国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瓦解,[[哈里发国]]的制度在1924年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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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瓦哈布]]在18世纪于当今的沙特阿拉伯推动[[赛莱菲]]复兴运动,这是逊尼派的一种极端保守改革运动。他们自称为认主独一者(一神论者),外界则称为[[瓦哈比派]]。建基于[[伊本·泰米叶]]及[[伊本·卡伊姆·贾兹亚]]的学说,瓦哈比派致力于维护一神论,革除后世的[[比达阿|创新]]达到净化伊斯兰教的目的。他们极力反对[[偶像崇拜]]的庙宇和神殿,导致许多庙宇和神殿都遭到[[对沙特阿拉伯伊斯兰教早期遗址的破坏|破坏]],包括穆罕默德及其追随者在麦加及麦地那的遗址。19世纪则出现[[德奥班德运动]]及[[巴雷尔维派]],他们都是伊斯兰复兴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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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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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与工业化国家的接触,穆斯林通过经济移民来到新的地区。许多的穆斯林以合约佣工的身分由印度、[[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移居到[[加勒比地区]],使加勒比成为穆斯林人口比例最大的美洲地区。此外,[[城市化|都市化]]及在[[非洲]]的贸易增长使穆斯林在新的地区定居,又在这些地区传播伊斯兰教,结果使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穆斯林在1869年至1914年倍增。自1960年代开始,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劳工移民到欧洲,使穆斯林移民显著地增加,现在西欧国家的穆斯林人口大约有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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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越来越多的穆斯林知识份子不再把永恒不变的伊斯兰教宗教信仰与过时的文化传统习俗混为一谈。[[伊斯兰自由运动|自由派]]尝试使宗教传统与现代的世俗统治及[[人权]]规范共存。[[伊斯兰自由运动|自由派]]的支持者认为解读宗教经典的方法有多种,又强调有需要“在宗教事务上留有独立思考”的空间。女权问题在现代有关伊斯兰教的讨论当中有很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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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关闭了许多清真寺,并禁止宗教活动,但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伊斯兰教在中国又兴盛起来。[[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阿尔巴尼亚]]曾经是第一个正式禁止包括伊斯兰教在内所有宗教习俗的国家。另外,在柬埔寨,由于穆斯林独特的信仰与红色高棉仇视所有宗教信仰的政策不兼容,约有15万[[占族]]穆斯林在[[红色高棉]]时期被杀害。在[[土耳其]],军事政变推翻了伊斯兰政权,政府建筑物内禁止佩戴头巾,[[突尼斯]]也一样。阿富汗([[塔利班]])及伊朗的革命运动则将世俗政权推翻,建立了较极端的伊斯兰政权。一些跨国的极端组织如[[奥萨玛·宾·拉登]]的[[基地组织]]诉诸恐怖主义反抗西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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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阿布都]]、[[贾迈勒丁·阿富汗尼]]及[[穆罕默德·伊克巴勒]]等伊斯兰思想家意识到穆斯林社会落后于欧洲,他们呼吁要振兴及活化伊斯兰教的思想和习俗,以恢复穆斯林的尊严和高尚的地位。学者[[阿布·阿拉·毛杜迪]]则推动了现代[[伊斯兰主义]]的发展。经常被封杀的[[穆斯林兄弟会]]等伊斯兰组织提倡利用伊斯兰教作为全面的政治操作方案。[[伊朗]]的[[伊朗伊斯兰革命|革命]]推翻了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国 (政权形式)|伊斯兰国]]。土耳其的伊斯兰政党[[正义与发展党 (土耳其)|正义与发展党]]在民主制度下执政了超过十年,其他国家的伊斯兰政党在[[阿拉伯之春]]后的选情亦顺利。1969年[[耶路撒冷]][[阿克萨清真寺]]的纵火事件促使[[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成立,该组织致力于促进穆斯林国家之间的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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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伊斯兰教的虔诚而出现的现象遍布全球。在许多地方,穿戴[[希贾布]](头巾)越来越普遍,支持奉行伊斯兰教法的穆斯林比率亦增加。随着越来越多的宗教资料以电子形式发放给穆斯林,他们能够接收到足够精确的讯息,不再倚赖沦为配角的教士。一些组织开始利用传媒传播伊斯兰教,例如24小时电视频道[[Peace TV]]。由于伊斯兰教的价值观切合非洲传统的生活方式,许多专家都认同伊斯兰教在东非和西非的增长超出其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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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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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沙里亚法规]](字面解作“前往温泉胜地的道路”)是由传统伊斯兰学术界所建立的伊斯兰法律,大部分的穆斯林都遵从沙里亚法规。根据《大英百科全书》,沙里亚法规是“出于宗教信仰而使穆斯林负有义务遵守的一种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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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制定了人们和社会的权利、责任及他们需要遵守的规则。穆罕默德则树立榜样,这些范例都记录在圣训里,展示他在实际上如何于社会上落实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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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广泛包罗每个细节,从国家大事如政府治理、[[外交]]到日常生活的事宜。《古兰经》指出,[[侯杜德]]是五种特定罪行的刑罚,该五种罪行分别是偷盗、酗酒、私通、诬陷私通、抢劫。《古兰经》及圣行里亦包括了[[伊斯兰继承法学|继承法]]、[[伊斯兰婚姻法学|婚姻法]]等法律及伤人、谋杀的赔偿机制,还有[[斋戒 (伊斯兰教)|斋戒]]、[[萨达卡|施舍]]、[[萨拉赫|礼拜]]的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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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在《古兰经》、圣行及通过其他方式找到的具体线索而解释法理依据,是为[[伊斯兰教法学|费格赫]](伊斯兰教法学)。[[伊斯兰教法渊源学]]则解释伊斯兰教法是如何从法律来源当中得出,并说明它们的分类、理解及应用方式。在9世纪,法学家[[马立克·伊本·艾奈斯]]的学生[[沙斐仪]]把伊斯兰教法学的理论编纂成典,他的著作称为《法源论纲》,为伊斯兰教法提供理论基础。根据沙斐仪所述,伊斯兰教法的来源有四个,依重要性排列分别是《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的言行)、穆斯林法学家的共识([[伊制马]])及类比论证([[格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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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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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一名伊玛目在埃及开罗领祷(1865年,让-里奥·杰洛姆的画作).jpg|thumb|300px|一名[[伊玛目]]在[[埃及]][[开罗]]领祷(1865年,[[让-里奥·杰洛姆]]的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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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里有许多词汇用以指称在宗教上获得认可的身份,法学家一般是指涉猎[[伊斯兰研究]]多门学科的穆斯林法律学者。从广义上来说,[[乌理玛]]是指接受过多年的教育及钻研伊斯兰教科目的穆斯林神职人员,例如[[穆夫提]](解释伊斯兰教法的学者)、[[卡迪 (法官)|卡迪]](伊斯兰教法法官)、[[法基赫]](伊斯兰教法学专家)及[[圣训研究|穆哈第斯]](圣训专家)。一些人把学术身份较低的村落[[穆拉]](接受过伊斯兰神学及法学教育的人)、[[伊玛目]](领祷者)及[[毛拉维]](高级伊斯兰学者)包括在乌理玛之内,另一些人则认为符合较高资格的神职人员才可以称为乌理玛。一些穆斯林奉行[[伊智提哈德]]作出法律裁决,不承认宗教权威人士。伊斯兰教是一神论宗教,真主是唯一的神,穆斯林不会崇拜法学家,他们视所有法律和道德标准都是源自真主,法学家不能加以改动,他们的职责是通过《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及其他先知的言行解读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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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仪与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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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习惯都属于伊斯兰教的礼仪法,称为[[艾达卜]]。这些礼仪包括以[[色兰]](愿主赐您平安)来问候他人、经常诵[[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只用右手进食吃喝。伊斯兰教的卫生习惯则主要属于个人整洁及健康的范畴,对男性有[[割礼]]的习俗。[[伊斯兰教葬礼]]的仪式包括在遗体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礼拜,这种礼拜称为[[者那则礼]],遗体须洗净及以殓布包裹,并葬在[[坟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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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饮食受到限制,禁止食用及饮用猪肉制品、血、[[腐肉]]及[[酒]]。所有动物肉类都必须经由穆斯林或其他[[有经者]]以真主之名屠宰。穆斯林可以合法食用的食物被称为[[符合教规的食物 (伊斯兰教)|哈拉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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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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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伊斯兰教界定了家庭各个成员的义务和法定权利。父亲负责家庭的财政,有义务向他的家庭成员提供福利。财产继承的划分在《古兰经》里亦有说明,它提到死者的大部分遗产都会由直系亲属继承,一部分会用作支付债务及遗赠之用。与死者具备同样亲属关系的情况下,女性亲属一般可继承的遗产份额是男性亲属的一半。[[伊斯兰教婚姻法|伊斯兰教婚姻]]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婚姻双方在两名见证人在场的要约和承诺,婚姻合同里规定新郎将聘礼([[麦亥尔]])送给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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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觉得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妻子,穆斯林男子可以拥有多达四位妻子。相反,穆斯林女子只可以有一名丈夫。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伊斯兰教里的离婚又称为[[塔拉克]],丈夫须读出“离婚”来开始离婚的进程。学者对于圣典在传统的伊斯兰习俗如[[希贾布|面纱]]、[[深闺制度|隔离]]的根据存在分歧。二十世纪伊始,穆斯林社会改革者反对这些诸如[[伊斯兰教的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制]]的习俗,成效各异。穆斯林妇女在衣着保持庄重的同时尝试更积极地参与社会的各项事务,以顺应现代的潮流。一些伊斯兰组织如[[塔利班]]则力图继续实行适用于妇女的传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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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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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贫富悬殊,[[伊斯兰经济|伊斯兰经济法学]]鼓励贸易,不鼓励囤积财富,并禁止计息贷款([[高利贷]]在阿拉伯语里称为[[里巴]])。[[天课]]是针对累积财富征收,贸易则不须课税。由于[[高利贷]]可以使富人不需要承担风险而变得更加富有,因此在伊斯兰教里遭到禁止。使贷方承担风险的分红制及风险投资则可以接受。投机性质的粮食囤积也不获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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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亦禁止侵占他人的土地。对利息的禁制使不设利息的[[伊斯兰银行]]应运而生。在穆罕默德时期,国家所得的财物会马上用于扶贫。[[欧麦尔·本·赫塔卜|欧麦尔]]在634年设立福利机构[[贝特马尔 (阿拉伯语)|贝特马尔]],把天课的收入用于扶助穷人、长者、孤儿、寡妇及残疾人士。贝特马尔在[[正统哈里发时期]]营运了数百年,并延伸至[[倭马亚王朝]]及[[阿拔斯王朝]]。此外,欧麦尔又设立儿童补助金及养老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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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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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学者普遍都认为早期的穆斯林社会不划分宗教权力及政治权力。穆罕默德是宗教及政治两方面的领导人,后来的正统哈里发时期亦沿用这种制度,宗教及政治权力都集中在哈里发的手里。根据学者拉皮德斯所说,哈里发的职责是“教授穆罕默德的启示、解决争议、维持秩序、延续穆罕默德的征服运动以保障穆斯林社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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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甚少提及政府,亦没有详细论述伊斯兰教理想的统治方式及穆斯林社群的统治者,但它的语调却影响到伊斯兰教的政治概念,特别是一些政治思想是源自[[乌玛]](穆斯林社群)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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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世界在接触到西方的世俗理想后有不同的走向。[[土耳其]]在[[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图尔克]]的改革后成为了世俗国家。与此相反,1979年的[[伊朗伊斯兰革命]]使[[伊朗]]的世俗政权被[[鲁霍拉·穆萨维·霍梅尼]]领导的神权国家[[伊斯兰共和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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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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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哈德]](جهاد ''Jihād'')是指“奋斗、努力,战斗”的意思,一些穆斯林所说的[[六功]]就是在五功的基础上加上吉哈德。吉哈德的广义被界定为“运用最大限度的力量、气力、努力及能力对付不被认可的事物”。不被认可的事物可指魔鬼、私欲及敌人,故可划分为不同种类的吉哈德。吉哈德一词如果不是用作修饰词,一般被误解或曲解为军事层面上的意思。吉哈德是指一人对追求宗教及道德完善的斗争。特别是什叶派及苏非主义的穆斯林权威人士将吉哈德分为“大吉哈德”及“小吉哈德”,“大吉哈德”是指与私欲作斗争,“小吉哈德”则指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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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斯兰教法学|伊斯兰法学]]里,军事上的吉哈德常指对非穆斯林侵略者采取的军事行动,以[[防卫战争|保卫]]及[[捍卫伊斯兰]]为目的,视为被压迫下的最后选择,但战争方式则受许多道德条件的约束,如不杀妇女儿童等。吉哈德是伊斯兰法律里唯一容许使用的战争形式,穆斯林可对叛教者、叛徒、路霸、暴力团体及攻击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领袖及国家等发动吉哈德。大部分的穆斯林会理解吉哈德为防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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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部分的情况及对大部分的穆斯林来说,吉哈德是集体的责任,只要部分人履行了这一责任,其他人便可得到豁免。只有一些拥有既定权力的人负有个人的责任。其他民众只会在[[动员]]的情况下才会被牵涉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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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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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逊尼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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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逊尼派穆斯林在孟加拉达喀尔的星期五礼拜.jpg|thumb|300px|逊尼派穆斯林在[[孟加拉]][[达卡]]的星期五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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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2013年马来西亚逊尼派穆斯林在首都布城的圣纪节巡游.jpg|thumb|300px|2013年[[马来西亚伊斯兰教|马来西亚逊尼派穆斯林]]在首都[[布城]]的[[圣纪节]]巡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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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尼派是伊斯兰教最大的教派,占穆斯林总数的75%-90%。他们强调穆斯林社团的历史传统,重视《古兰经》及圣训的宗教权威。这些穆斯林大约在10世纪下半叶自称为“遵奉逊尼的人们”,以区别于其他少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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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尼派穆斯林认为首四任哈里发都是穆罕默德的正统继任人,穆罕默德在逝世之前并没有建立继任的制度或指定任何继承人,继任的[[阿布·伯克尔]]是麦地那的领袖选举出来的。他们相信哈里发应该[[选贤与能]]由最合资格的人出任,而不是[[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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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尼派会先根据《古兰经》行事,然后才是圣训。如果在《古兰经》和圣训里都找不到法律事务的解决方案,他们会运用四个[[麦兹海布|法学派别]]提供的法理依据作出裁决,这四个法学派别分别是[[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马立克派]]及[[沙斐仪派]],建基于[[阿布·哈尼法]]、[[艾哈迈德·伊本·罕百勒]]、[[马立克·伊本·艾奈斯]]及[[沙斐仪]]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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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法学派别都相互承认各自的学说,穆斯林可以选择他们认可的法学派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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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雷尔维派]]及[[德奥班德运动]]是逊尼派的分支。巴雷尔维派是南亚逊尼派的复兴运动,有超过2亿信众。他们自视为最早穆斯林社群的南亚后裔及代表,强调伊斯兰教法在所有事务上的最高地位,奉行[[苏非主义|苏非派]]的习俗,敬拜先知穆罕默德。在逊尼派传教组织[[伊斯兰的召唤]]及[[世界伊斯兰使命]]的协助之下,巴雷尔维派得以传播至南非、美国、欧洲及澳大利亚。德奥班德运动是在1867年成立的印巴改革运动,发源自印度[[德奥班德]],深受沙特阿拉伯的[[瓦哈比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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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莱菲派又称[[瓦哈比派]]或圣训派,是一个极端保守的伊斯兰运动。他们认为伊斯兰教及穆斯林社会被思想落后的乌理玛(穆斯林学者)、苏非主义及虚假的革新所害,并受到西方殖民主义及世俗主义的威胁。他们寻求把伊斯兰教恢复到他们认为的理想状态,不盲目遵从传统逊尼派法学派别的裁决,只参照《古兰经》、穆罕默德及第一代穆斯林的言行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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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叶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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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什叶派穆斯林.jpg|thumb|300px|[[巴林]]的大部分人口都是什叶派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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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叶派]]是伊斯兰教第二大的宗派,占穆斯林总数的10-20%。什叶派穆斯林主要分布在[[伊朗]]、[[阿塞拜疆]]、[[伊拉克]]南部及[[南亚]],他们自视为是穆斯林里的“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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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逊尼派认为哈里发是由社群选举产生,但什叶派却相信穆罕默德指定了他的女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作为他的继承人,并认为只有阿里的一些后裔才能够成为伊玛目(穆斯林的领袖),因此他们认为阿里是第一位伊玛目,拒绝承认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发[[阿布·伯克尔]]、[[奥斯曼·本·阿凡]]及[[欧麦尔·本·赫塔卜]]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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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叶派亦有多个分支,[[十二伊玛目派]]、[[宰德派]]及[[伊斯玛仪派]]是其中最重要的教派。不同的教派奉不同的阿里后裔为伊玛目。十二伊玛目派及伊斯玛仪派都视[[贾法尔·萨迪克]]为第六任伊玛目,但在萨迪克逝世之后,伊斯玛仪派视他的儿子伊斯玛仪·贾法尔为继承人,十二伊玛目派则奉他的另一位儿子[[穆萨·卡齐尔]]为第七任伊玛目。宰德派认定贾法尔·萨迪克的父辈[[宰德·本·阿里]]为第五任伊玛目,因此其后的继位顺序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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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塔利派]]、[[阿拉维派]]及[[阿列维派]]是一些较小的什叶派教派。一些什叶派教派对伊玛目的敬拜超出了传统伊斯兰教的界限,被称为[[极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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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非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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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土耳其苏菲派的旋转狂舞.jpg|right|thumb|300px|土耳其苏非派的旋转狂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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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众所说,苏非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15世纪的苏非派宗师[[艾哈迈德·扎鲁克]]把苏非主义定义为“以修养内心、摒弃杂念全心全意侍奉真主为目的的一门学问”。[[德加维教团]]的导师[[艾哈迈德·伊本·阿吉巴]]则称苏非主义是“让人知道怎样可以感应真主存在的学问,培养出一些可敬的品性以净化和美化个人的内心”。苏非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神秘苦修方式,通过个人对真主的体验而寻求对真主的爱戴和认识。苏非派穆斯林着重伊斯兰教的精神层面,他们必须接受训练才可以运用他们的“认知及情绪感官”直接接触真主。[[巴士拉的哈桑|哈桑·巴士拉]]是苏非派的元老,他不仅劝告穆斯林不要造孽,还号令他们要为了精神上的永生而在日常生活里洁身自好,后来的[[安萨里]]在他的著作里把神学和神秘主义的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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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非主义流行于[[突尼西亚]]、[[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塞内加尔]]、[[乍得]]及[[尼日尔]]等国家。苏非主义在中亚亦强势复兴,那里被视为是苏非主义的中心,在对抗沙俄及苏联的殖民主义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苏非派穆斯林及各种苏非教团是这里的主要宗教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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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教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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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赫迈底亚]]是[[米尔扎·古拉姆·艾哈迈德]]在1889年的印度创立的伊斯兰改革运动,在全球有超过1,000万穆斯林信众。艾哈迈德声称自己就是伊玛目马赫迪(伊斯兰教预言的救世主)、再世基督及[[黑天]]的化身。[[哈瓦利吉派]]则是早年反抗[[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的统治而分裂出来的教派,其分支[[伊巴德派]]在全球有145万信众。与其他的哈瓦利吉派不同,伊巴德派不会把其他教派的穆斯林视为必须对抗及消灭的异端。其他少数派还有[[唯经派]]、[[马赫达维耶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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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伊斯兰民族]]、[[百分之五民族]]、[[美国摩尔科学神殿|摩尔科学神殿]]等都是黑人的穆斯林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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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教派穆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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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教派穆斯林援引《古兰经》[[仪姆兰的家属章]]第103段经文来说明他们的身份,该段经文呼吁穆斯林要团结一致和不要分裂。[[皮尤研究中心]]报称在七个国家里自称“只是穆斯林”的穆斯林占大多数,在另外三个国家则占相对多数,当中比例最高的国家是74%的[[哈萨克斯坦|哈萨克]]。在至少22个国家里,每五位穆斯林里就有一位自称“只是穆斯林”。不过,上述的大多数国家要么是以逊尼派为主流,要么是以什叶派为主流,没有其他教派分庭抗礼,因此而导致这些国家的许多穆斯林只是简单地称自己为穆斯林,而不指明是属于某个教派。此外,有其他资料给出与皮尤研究中心不同的数据,这些资料显示在上述的国家里除了传统上以什叶派为主体的[[阿塞拜疆]],其他国家的穆斯林都是逊尼派占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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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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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一个调查232个国家及地区的人口统计发现,全球人口的23%,即15.3亿的人口都是穆斯林,当中的75%-90%是[[逊尼派]],10%-20%是[[什叶派]],还有少数属于其他派系。约有57个[[各国伊斯兰教|穆斯林为多数的国家]],在穆斯林当中,阿拉伯人占大约20%。全球穆斯林人口由1900年的2亿飙升至1970年的5.41亿,并在2009年达到15.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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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穆斯林都在亚洲和非洲。全球约62%的穆斯林都在[[亚洲]]生活,超过6.82亿人分布在[[孟加拉]]、[[印度]]、[[印度尼西亚]]及[[巴基斯坦]]。在中东,非阿拉伯的[[土耳其]]及[[伊朗]]是最大的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尼日利亚]]是非洲最大的穆斯林国家,他们的穆斯林人口超过任何一个阿拉伯国家,包括[[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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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估算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大约2,000万至3,000万穆斯林(1.5至2%人口)。不过,[[圣地牙哥州立大学]]国际人口中心向《[[美国新闻及世界报道]]》提供的数据却表明中国有6,530万穆斯林。在许多欧洲国家,伊斯兰教是仅次于[[基督教]]的第二大宗教。伊斯兰教在美国亦逐渐迫近第二大宗教的位置,根据皮尤论坛及美国-伊斯兰关系理事会的数据,美国穆斯林的人数介乎245.4万至7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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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皮尤研究中心]]在关于世界宗教的调查报告中表示全球穆斯林人口数量正迅速上升,而且该数字将在2050年与基督徒数量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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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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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文化]]一词可以是指伊斯兰教相关的文化,例如[[节日]]及服饰。它又经常被用来指称传统穆斯林的文化。伊斯兰文明则指早期哈里发国的综合文化,包括非穆斯林在内,有时又称为“[[伊斯兰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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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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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位于设拉子的哈菲兹·设拉子墓穹顶内侧的几何花纹砖饰.jpg|thumb|300px|位于[[设拉子]]的哈菲兹·设拉子墓穹顶内侧的几何花纹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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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艺术]]包含7世纪以后聚居在穆斯林地区的人民(不一定是穆斯林)所创作的[[视觉艺术]],包括[[建筑]]、[[书法]]、[[绘画]]、[[陶艺]]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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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伊斯兰文化表达方式或许就是建筑,特别是[[清真寺]]的四穹顶及多柱式建筑。伊斯兰文明的各种不同的文化可以通过这种建筑物得以体现。举例来说,北非及西班牙的伊斯兰建筑有[[古罗马]]及[[拜占庭帝国|拜占庭]]的特色,如具备罗马及拜占庭建筑那种[[大理石]]及[[斑岩]]圆柱的[[凯鲁万大清真寺]]、[[格拉纳达]][[阿兰布拉宫]]的庭园外围的列柱令人想起罗马庭园的柱廊、[[科尔多瓦 (西班牙)|科尔多瓦]]的[[科尔多瓦主教座堂|大清真寺]]有罗马的圆柱及拜占庭的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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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伊斯兰书法体的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png|thumb|260px|[[伊斯兰书法|伊斯兰书法体]]的[[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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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伊斯兰文化习俗里,人物及动物的图像并不受欢迎,这与所有亚伯拉罕宗教反对偶像崇拜的规条有关。阿卜杜拉·伊本马苏德传述穆罕默德说道:“实在的,在复活日火狱中的居民当中最受折磨的人就是做画的人。”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学者对这个规条有不同的解读,莫卧儿、波斯及土耳其艺术亦有动物和人物的画像。对生物图像的反感经常被用来说明造就了书法、棋盘铺嵌及图案的流行,使它们成为伊斯兰艺术文化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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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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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时代在公元622年的[[希吉拉]](迁移)正式开始,那是穆罕默德重要的转捩点。据称哈里发[[欧麦尔·本·赫塔卜|欧麦尔]]将那一年定为伊斯兰历1年。伊斯兰历是[[阴历]],根据月球的形态决定每个月的开端和结束,与犹太历一样,一天是从日落开始至下一次的日落为亦止。伊斯兰教的[[穆斯林节日]]固定在阴历的日子之上,因此这些节日会定在[[公历]]不同年份的不同[[季节]]上。伊斯兰教最重要的两个节日一个是[[都尔黑哲月]]第十天的[[宰牲节]](古尔邦节),是麦加朝觐的日子,另一个是[[闪瓦鲁月]]第一天的[[开斋节]](肉孜节),标志着[[赖买丹月]]([[斋月]])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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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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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穆斯林家庭里,婴儿的出生被视为是“真主的恩赐”,家人会在婴儿的耳边向他们[[宣礼]],接着家中最年长或最受尊重的长辈会把一小片糖、枣或蜜糖放到婴儿的[[牙床]]上,象征可使婴儿变得善良和可爱。在婴儿出生后的第七天,家人会举办名为[[阿其刮]]的庆典,婴儿会进行剃头的仪式,穆斯林亦会在这时为男婴实施[[割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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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婚礼称为尼卡,新郎及新娘要在婚礼上签署合同,合同上要说明新郎给予新娘的[[麦亥尔|聘礼]],通常是金钱。婚礼可在家里、清真寺或公共会堂举行,由伊玛目或年老的穆斯林主持。具体的仪式因族群的不同而有异,但通常都会设宴,新婚夫妇会在婚礼当天或数天后广邀朋友、邻居及家人一起进餐,让社群知悉他们已经结婚。在一些地方,新娘会在结婚当天沐浴,并在身上涂上一种叫[[散沫]]的染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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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丧葬仪式应尽量在死亡当天办理。遗体首先会进行清洗洁净,然后七窍会被堵上,继而以裹尸布包裹,穆斯林不使用[[棺材]]。参加丧礼的人们会进行礼拜及经文颂读。被裹尸布包裹的遗体会被放在担架上并带到墓地下葬,遗体的脸部朝向[[麦加]]的方向,使亡者可以听到[[穆安津|宣礼员]]叫拜。由于[[伊斯兰教末世论]]有死后肉体复活的说法,因此[[火葬]]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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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教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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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九个国家宣称它们是[[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共和国]],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共和国谋求推动伊斯兰教在国内占据更广泛及更重要的地位,它们同时以伊斯兰教为国教。这九个国家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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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巴林]]、[[文莱]]、[[伊朗]]、[[毛里塔尼亚]]、[[阿曼]]、[[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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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十七个国家或地区亦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没有自称为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共和国,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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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吉布提]]、[[埃及]]、[[伊拉克]]、[[约旦]]、[[科威特]]、[[利比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摩洛哥]]、[[巴勒斯坦]]、[[卡塔尔]]、[[索马里]]、[[索马里兰]]、[[突尼斯]]、[[阿联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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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日和圣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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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节日有开斋节(伊斯兰教历10月1日)、古尔邦节(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和圣纪(穆罕默德诞辰,教历3月12日)。此外,还有阿舒拉日(伊斯兰教历1月10日)、圣女法蒂玛纪念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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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圣地: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此外,什叶派另有自己的圣地:纳贾夫、卡尔巴拉(以上在伊拉克)、库姆和马什哈德(以上在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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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的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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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不久,就传入了中国。在中国史籍中,最早用汉语记述伊斯兰教情况的文献是唐代杜环的《经行记》。杜环于唐天宝十载 (751)随高仙芝军队攻葱岭以西各地,怛逻斯一役败后,为阿拉伯人所俘,遂在阿拉伯各地游历,至762年由海道回国,他把十余年的经历和见闻写成《经行记》,原书已佚,现只能从其叔父杜佑所撰的《通典》中见到他介绍伊斯兰教情况的片断。又据《闽书》记载,穆罕默德有门徒大贤四人,唐武德(618~626)中来朝,一贤传教于广州,二贤传教于扬州,三贤、四贤传教于泉州。据传,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从7世纪开始,阿拉伯穆斯林就沿着海陆交通线到达中国,进行贸易或旅行,传播伊斯兰教。唐、宋、元三代,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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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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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旧唐书·西域传》记载,永徽二年(651)八月,阿拉伯帝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遣使到中国,在长安朝见了唐高宗。使者介绍了哈里发国家建国的经过、国内习俗和伊斯兰教情况。这是阿拉伯帝国第一次遣使聘问,中国伊斯兰教史家就把这一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始。从唐永徽二年到南宋末的 600余年间,阿拉伯帝国遣使赴华曾达47次之多。当时,中国和阿拉伯之间的交通主要通过陆、海两路。陆路是从阿拉伯半岛经波斯及阿富汗到达新疆天山南北,复经青海、甘肃直至长安一带。海路由波斯湾和阿拉伯海出发,经孟加拉湾、马六甲海峡分别到达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地。当时,在华进行贸易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对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起了很大作用。宋代,中国和阿拉伯之间海上交通很发达。中国政府专门指定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城市作为国际贸易港口,并设有专门销售阿拉伯商品的市场。不少阿拉伯人长期在沿海港口久居不归。世代在华居住的被称为“蕃客”,居处称为“蕃坊”。中国政府简选其中德高望重者为“蕃长”,其办事处称“蕃长司”。负责领导宗教活动,管理民事诉讼,联系贸易等。他们还经营穆斯林的公共墓地,建筑了一些清真寺。在长期居留的过程中,与中国人通婚,繁衍后代,逐渐成为中国的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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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人在向东方扩张的过程中,征服了中亚细亚,并传入伊斯兰教。北宋乾德三年(965),中亚地区伊斯兰教的萨曼尼王朝,又把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喀什地区的哈拉汗国。后分南北两路向内地传播。南路沿大戈壁入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并继续向东伸展。到北宋天禧元年(1017)又进入了南疆的于阗,取代当地佛教的地位。北路由喀什传播到阿克苏和库车,到16世纪,伊斯兰教已遍及全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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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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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初,成吉思汗西征。此时,大批的中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东迁中国,他们信仰的伊斯兰教也随之传播到中国各地。这些人大部被编入“探马赤军”镇守边疆,平时进行生产劳动,战时打仗;有的被编入官局,成为工匠。一些阿拉伯的上层人物,在元朝政府中有相当高的地位,据文献记载,元代的穆斯林任中央政府丞相、平章政事等重要官职的有32人,在地方政权任职的更多。其中如赛典赤·瞻思丁,不仅本人历任陕西、四川和云南等地方要职,子孙三代亦都居高官。元世祖忽必烈之孙阿难答自幼信奉伊斯兰教,其所率士卒多数为穆斯林,从而使其辖区(陕、甘、宁、青等地)伊斯兰教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1365年,喀什嗣王托和乐铁木尔汗改信伊斯兰教后,借政治力量传教,使伊斯兰教在新疆得以进一步传播。至于东来的穆斯林商人,主要分布定居在甘肃、宁夏、陕西、河南、云南等地,当时称这部分人为“回回”,故有“元朝回回遍天下”之语。元朝政府尊重这些穆斯林的信仰,各地也普遍建立清真寺,伊斯兰教随之遍布于中国广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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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开国功臣中有不少是穆斯林,如在朱元璋的起义军中就有回族著名将领常遇春、胡大海等。在朝做官的穆斯林亦为数不少。著名的航海家郑和是云南的回族穆斯林,和他一起七次“下西洋”的马欢、哈三等人也都是穆斯林。1430年,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时,曾踏上阿拉伯半岛,船队的一部分人还到麦加朝觐,绘制了“天房图”,加强了中国人民和阿拉伯人民之间的友谊。明代中国先后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十个兄弟民族信奉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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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穆斯林大都是逊尼派,在教法学上属该派中的哈乃斐学派。在传播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支系,如格底目、依赫瓦尼、哲赫林耶、虎夫耶、卡迪林耶、库布林耶及依禅等。他们的基本信仰、基本义务相同,只是在某些教法和修持细节上有所区别。在穆斯林聚居的地方,都建有清真寺,著名的如广州怀圣寺、泉州圣友寺、杭州真教寺、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北京牛街礼拜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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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与著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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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和著名阿訇相继出现。他们一方面提倡寺院教育,传播和保持伊斯兰教的学术文化;另一方面又从事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经籍的翻译和著述,宣传、介绍伊斯兰教历史和教义,以增进中国穆斯林的理解和认识。明代后期,陕西胡登洲阿訇招生授业,传习阿拉伯语经典,为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之先河,后发展为陕西学派。约100年后,山东经师常志美在传授阿拉伯语经书外,还兼授波斯语的教义著述,后发展为山东学派。此后,经堂教育逐步推广到其他穆斯林聚居区。明末清初,以南京、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和云南大理、保山一带,以汉语译著教义著作的活动十分活跃,并出现一批著名的学者,如王岱舆、马注、刘智、马德新、张中等。至近代,在北京、上海、江苏、镇江、云南等地,实行宗教教育的改革,培养了一批伊斯兰学者和译经家,并出现了《古兰经》和其他典籍的汉语译本。新疆维吾尔族近代伊斯兰学者谢木斯丁曾赴麦加朝觐,受瓦哈比派影响,提倡宗教改革,著有《古兰经注释》。泰剑立萨依布是喀什地区的著名学者,曾支持喀什地区的宗教改革,著有诗集和《古兰经注》等。早期流传的《古兰经》都是相互模仿的手抄本。清同治元年(1862),云南出现了木刻版的《古兰经》,经版至今仍存。最早的《古兰经》选译本,大约是在明末清初之际出版。1927年才有全译本问世。1931年出版了汉译《古兰经》,1946年又出版了《古兰经译解》等,现已有多种译本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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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5日 (三) 13:22的最后版本

一名穆斯林在朝觐过程当中在麦加礼拜。

伊斯兰教阿拉伯语:الإسلام, al-’islām‎;英语:Islam),是以《古兰经》为基础,圣训为辅助的一神教宗教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穆斯林(伊斯兰信徒)相信《古兰经》为造物主命天使、天神给其最后使者穆罕默德逐字逐句的启示,而圣训则是穆罕默德的言行录。伊斯兰这一名称来自《古兰经》,源自闪语字根S-L-M,意为“追随、服从(真主的律法)”;穆斯林的名字也来自这个字根,意为“追随者”、“和平与善的实践者”。

伊斯兰教7世纪初产生于阿拉伯半岛中国旧称“回教”、“清真教”或“天方教”。古兰经被伊斯兰教信徒视为唯一神灵一字不漏的说话及先知的演示和生活例子(由同伴转述收集得来,称为圣训)。伊斯兰(Islam)是一个同形异义词,有多个意思,又是阿拉伯语萨拉姆(Salaam)的闪族字根,萨拉姆可直译为“和平”。其他的意思还有顺从,或把自身奉献给神。伊斯兰教的追随者称为穆斯林,意指“顺从神的人”。穆斯林是一个不变动词的分词,而伊斯兰(Islām)则是不定词。

穆斯林信仰独一且无与伦比的造物主阿拉,并相信人生意义和目的是追随、服从和取悦造物主安拉(真主)并慈爱所有真主的创造物;伊斯兰教导安拉在人类历史长河里都有派遣了众多先使者带领并教导人类,历代各个时期、民族都有,其中包括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尔撒耶稣)等,而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古兰经载有他所得的讯息。伊斯兰的教义色彩较其他宗教更明显,而强调信仰与坚持戒律的价值观,伊斯兰的基本功修包括五功,是为“”,五功是穆斯林需要奉行的五个基本义务。伊斯兰还拥有自己的一套宗教法律,该法律实际触及生活衣食住行及社会的每一个层面,由饮食金融战事以及福利等各方面。

在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后,伊斯兰帝国持续扩张,占据了大片的地区,促使哈里发国的诞生,传教活动亦吸引更多人改信伊斯兰。早期哈里发的宗教政策、穆斯林的经济及商贸开拓及后来奥斯曼帝国的扩张都使伊斯兰从麦加大西洋太平洋的方向扩散,形成穆斯林世界

多数的穆斯林属于逊尼派(顺尼派)(75%-90%)及什叶派(10%-20%)两大伊斯兰教派,两派中均有人同时信仰伊斯兰神秘主义。伊斯兰教是中东中亚东南亚主要部分及非洲的大部分的主流宗教。在法国德国中国西北地区俄罗斯西南部及加勒比地区都可找到庞大的穆斯林社群。穆斯林最多的国家印度尼西亚,这里居住着全球穆斯林总数的15%。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穆斯林分别占全球总数的25%、20%及15%。皈依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几乎可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可找到。截至2020年,全球约有19亿穆斯林,占24.9%的世界人口。在信徒人数上,伊斯兰教是世界第二大宗教,被认为是世上增长得最快的宗教。

语源及词义

“伊斯兰”是一个动名词,出自闪语三字母的字根“s-l-m”,后来成为阿拉伯语动词“Aslama”,意指“接纳、追随、服从”。伊斯兰的意思是接纳、追随和服从真主的命令或意志,而穆斯林是同一个动词形式的分词,意思是“追随者”、“拥护者”、“服从者”,用以指称伊斯兰教的信徒或所有服从造物主的事、物,因为信徒实践信仰方式包括行善、礼拜和遵从真主的指示。在《古兰经》里,伊斯兰一词有时带有独特的言外之意。在一些经文当中,这个词语带出了冥冥中自有主宰的意思:“真主欲使谁遵循正道,就使谁的心胸为伊斯兰而敞开;……”

有一些经文则将伊斯兰指称这个正信:“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正信),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作为你们的宗教(正信)。”另一些经文则形容伊斯兰所指的接纳和追随的意思,是真心诚意的归依真主,而不仅是口头上的承诺。在加百列圣训里,伊斯兰是伊斯兰三大要素的其中一个,另外两个是伊玛尼(正信)及伊赫桑(卓越),这里的伊斯兰在信仰学上就是认主学,从历史上认定穆罕默德是真主的最后使者,并在教义上要求穆斯林奉行五个基本支柱的功修。

信条

真主

土耳其伊斯坦堡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圆形图案写有“安拉”(真主)的字样。

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学观念是认主学,即是伊斯兰的信主独一论。真主在阿拉伯语里称作安拉,部分学者相信那是“al-ʾilāh”(主)的简化字,又有人将之追溯到阿拉姆语“Alāhā”。五功之一的认主学在清真言里有述,宣称除了安拉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最后使者,《古兰经》里断定了祂的独一性:“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间还有许多神明,那么,天地必定破坏了……”。《古兰经》又把真主描述为:“祂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祂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祂的匹敌。”穆斯林坚信,真主不仅仅是某个民族的主,而是全人类的主,全世界的主,甚至是众世界的养主、普慈特慈的主。他们也相信真主所造之物是受祂掌管、管理和支配,生命的意义是信仰、崇拜和服从祂。

伊斯兰教的信仰是严格的一位论,真主阿拉唯一真主。穆斯林认为耶稣是前代的其中一位先圣先贤、一位先知、一位伟人,但仅只可以称耶稣为真主的使者,就像穆罕默德一样。他们并不认同基督教三位一体的教义,认为那是多神论

预定

预定,又称前定,根据逊尼派对“前定”的信条,真主已预定所有事物。《古兰经》的经文也有说明,如:“我们只遇到真主所注定的胜败,是我们的保佑者……”穆斯林认为世上发生的所有善或恶的事物都是早已预定的,真主不容许的事物便不会发生,他把每个人已发生的事和即将发生的事都写在一块被严加保护的板子上。据穆斯林学者所述,人类的所作所为是可以自主的,也是真主的意志,有不可改变部分(天生的),也有可改变部分(人为部分),人类只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不负其他人的责。大部分什叶派都不同意前定的说法。

天使

对天使、天神的看法在伊斯兰的信仰里至关重要,天使、天神的阿拉伯语“马拉克”(ملك malak)意指使者,与希伯来语“马拉克赫”(malʾákh)及希腊语“安基卢斯”(angelos),在中文则与道教的“力士(黄巾力士)”相近。据《古兰经》所说,天使、天神没有自由意志,有别于人类,他们是完完全全追随、服从真主的所有命令。天使、天神的职责包括转达真主的启示、赞美真主、记下每个人的行为(俱生神)以及在人们去世时取去他们的魂魄(死神)---等等。《古兰经》里是这样描述天使的:“每个天神具有两翼,或三翼,或四翼。祂(真主)在创造中增加祂所欲增加的……”

由于伊斯兰不接受把无形的事物形象化,因此伊斯兰艺术一般来说都避免用图画描绘天使、天神。穆斯林相信天使、天神本体是不能被肉眼所见,穆罕默德等先知都是通过接触人形化的天使、天神那里获得天启。他们不相信天上的事物能够用形像来表示,在伊斯兰,在西方艺术中的天使图像与对天使外观的观念,并不存在{。

天启

奥斯曼帝国书法大师阿齐兹先生手抄的《古兰经》,开端章

大部分穆斯林相信伊斯兰的圣书是真主向先知口授并被纪录下来的典籍。穆斯林相信所有真主在以前启示过很多给之前的众先知使者们的经典,其中给穆萨(摩西)和尔撒(耶稣)并纪录在讨拉特妥拉)及引支勒的部分内容遭到扭曲、篡改,(现在已不存在,只有极少残余碎片)混入了作者的言语。《古兰经》是真主启示的原文,并且是真主最后的启示,也是阿拉伯语最出色的文学典范。

穆斯林相信《古兰经》的经文是真主在公元610年开始通过天使加百列穆罕默德作出的启示,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6月8日逝世为止。在穆罕默德在世的时候,所有启示都通过他的同伴(萨哈巴)传承下来,但主要的传承方式是背诵者,当时就有许多萨哈巴们背记下全部、整本《古兰经》,直到今天有数以百万计背诵者,之后才再收集成册。

《古兰经》分为114个苏拉(章),共有6236节阿亚(节)。年代较早(麦加时期)的一些苏拉主要论及伦理及宗教话题,较后期(麦地那时期)的苏拉则主要讨论与穆斯林社会相关的社会及道德事项。《古兰经》较为侧重在道德方面给予指引,而不是法律指示,它被视为是“伊斯兰教原则及价值的原始资料”。穆斯林法学家会在诠释《古兰经》的时候参考圣训或穆罕默德的生平纪录作为诠释和具体示范。对《古兰经》的诠释被称为塔夫细尔

“古兰”一词是阿拉伯语的译音,解作朗读,穆斯林所指的《古兰经》,是指阿拉伯语的原版,而不是它的复印品及译本。对于穆斯林来说,阿拉伯语原文的古兰经才是完美的,因为它是“启示的原文”,译文会因语言、时代不同及误译而造成缺失,译本只会被视为是《古兰经》的注释。

先知

穆斯林相信先知们(أنۢبياء anbiyāʾ )是被真主挑选成为替祂传递信息的人物(使者)。根据《古兰经》,真主指示先知们把“真主的启示”传达给各国、各地、各民族的民众。虽然先知们可以显示真主给他们的奇迹、神迹以证明他们的身份,但穆斯林相信他们都是凡人,而不是神明。伊斯兰信仰学指出,所有真主的先知都宣扬伊斯兰正信的信息,即传递真主的启示正信~伊斯兰,让人们追随和服从真主的意志。《古兰经》提及许多先知,包括亚当努哈亚伯拉罕摩西尔撒(即耶稣)等。伊斯兰教也认同耶稣的存在,也非常尊崇耶稣,但不相信耶稣是或者神的儿子——穆斯林们相信耶稣是穆罕默德之前的众多伟大先知之一。

穆斯林相信真主指派的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带有真主讯息的先知(众先知的封印),向人类传达载于《古兰经》当中完美无暇的最后训示。在伊斯兰里,穆罕默德生平的“基准”范例称为逊奈(字面上解作“行走的道路”)。这些事迹被保存下来成为传说,称为圣训,详细叙述他的言语、行为及个人特征。库德西圣训是其中一种圣训,是穆罕默德用自己的言语复述真主的说话,而《古兰经》则被认为是真主的原话。古典穆斯林法学家沙斐仪强调逊奈在伊斯兰法里的重要性,把逊奈视为仅次于《古兰经》的法律来源。

穆斯林是跟随所有历代、各民族众使者们信和行(信仰和生活方式),而不是信或崇拜他们。

末日审判与复活

对于穆斯林来说,审判日(يوم القيامة Yawm al-Qiyāmah)的信条亦十分重要。他们认为真主已经预定了审判日的时间,是人类不能预知的。审判日的审判及大灾难也在《古兰经》及圣训里被描述出来,伊斯兰学者的诠释亦有所提及。与前伊斯兰阿拉伯国家时期人们对认知不同,《古兰经》强调了死者复活,说明人类被聚集起来之后,亡者便会复活,以真主的审判作终。

穆斯林相信所有人类会在审判日被复活并接受审判,以决定他们的归宿,善功重的进天园,罪恶重的入火狱。《古兰经》在地震章里把末日审判描述为“以便他们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古兰经》列出一些会使一个人被打下火狱的罪行,如至死不信、高利盘剥及犯奸淫等。不过,《古兰经》明确地指出真诚悔过的人可以获得真主的赦免。施舍、礼拜、爱护动物等善行可以得到进入天园的回报。穆斯林视天园为极乐世界,《古兰经》有提及天园的特征及身处其中者实在所得的喜事。有伊斯兰教的神秘学说认为天园的喜事是指精神上的快乐。

《古兰经》里有时会把审判日称为“报应日”(يوم الدين Yawm ad-Dīn)、“复活时刻”(الساعة as-sāʿah)及“大难”(القارعة al-Qāriʿah)。

圣训

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教经典。是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主要内容是有关穆罕默德及其传教过程中的记事和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宗教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阐述等。在穆罕默德生前并无文字记载。他逝世后80余年,才开始根据传述,着手收录,并出现了各家各派的圣训实录。到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布哈里、穆斯林·本·哈加吉、艾卜·达伍德、提尔米基、奈萨仪和伊本·马哲六人各自汇编的圣训集,流传颇广,被逊尼派称为六大圣训集。

此外,还有古兰经注、古兰学、圣训学、伊斯兰教法、和伊斯兰哲学等学科的各种著作。什叶派还有自己的经典,如四大圣训经、《辞章典范》等。

五条信仰

伊斯兰教教义中的五个基本信条。

信安拉 相信安拉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恩养者和唯一的主宰;是全能全知、大仁大慈、无形象、无所在又无所不在、不生育也不被生,无始无终、永生自存、独一无二的。

信天使 相信天使是安拉用“光”创造的一种妙体,为人眼所不见。天使只受安拉的驱使,执行安拉的命令,各司其职。它们并无神性,穆斯林只需承认他们的存在,不能膜拜。天使数目很多,著名的有四大天使,其中以吉卜利勒的地位最高。

信经典 相信《古兰经》是“安拉的言语”,是通过穆罕默德“降示”的最后一部经典。

信先知 相信自“人祖阿丹”以来,安拉曾派遣过许多传布“安拉之道”的“使者”或“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个使者,因而是最伟大的先知。

信后世 相信人要经历今生和后世,认为将有一天,世界一切生命都会停止,进行总的清算,即“世界末日”的来临。那时所有曾在世界上生活过的人,都将“复活”,接受安拉的裁判,行善者进天堂,作恶者下火狱。此外,各教派还有各自的特殊信条。

五功

五功是伊斯兰教的五项基本习俗,被认为是所有穆斯林都需要遵行的义务。《古兰经》指出五功是穆斯林崇拜真主及履行宗教信仰的准则和证明,分别是“”,五种,念証(清真言)、礼拜(萨拉特)、施舍(天课)、斋戒月斋戒及在身体及财政条件许可之下于有生之年至少有一次到麦加朝觐什叶派逊尼派都同意这五个项目就是五功。

清真言(证言) 伊斯兰教的基本信经及教义:“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主使者。”这是伊斯兰教所有信念及仪式的基础。穆斯林须在礼拜时诵读清真言,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

萨拉赫 即礼拜,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唤拜。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组成。

天课 即施舍,这是施舍累积财富的行为,是所有财政状况许可的穆斯林的义务。他们有义务将积蓄的固定部分捐献出来,帮助穷人及用于传播伊斯兰教。天课被视为宗教义务,富人的财富是“真主恩惠的信托财产”,故富人有欠于穷人。古兰经及圣训都认为穆斯林应自愿捐献更多的财富。

斋戒 即赖买丹月斋戒,穆斯林在赖买丹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并思念过错。斋戒是要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着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穷人。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一些穆斯林不会在赖买丹月斋戒,他们会分开不同的时间进行斋戒。

朝觐 即伊斯兰历都尔黑哲月在麦加的朝圣。任何体格健全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须到麦加朝圣一次。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着受戒服装,由两件无缝的被单构成。朝觐仪式包括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触摸黑石、在萨法山与麦尔卧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及象征性地在米纳(Mina)向魔鬼投石。朝觐者在他们的社区里备受尊重,伊斯兰教师认为朝觐是对真主虔诚的表达,不是获取社会地位的手法。

念证

莫卧儿帝国皇帝阿克巴时期的银币,一面(左)的文字为清真言

清真言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是以念証(宣誓)的具体声明:“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在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时须右手伸出食指比出1的手势,代表“认主独一”;念“穆罕默德,是主使者。”时,食指收回握拳。前半部分表示声明者承认真主是唯一敬拜的神,这亦意味着声明者跟从真主在《古兰经》所作的启示和律例。后半部分表示他们崇拜的真主是通过先知穆罕默德接触他们。

穆斯林在奉行五个教规规订的礼拜时都会诵读清真言,以示他们追随真主的意志,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在此后被正式视为穆斯林。清真言经常都出现在书法作品、清真寺的墙上、公众场所及穆斯林的家里,用以提醒穆斯林要崇拜独一的真主。

礼拜

穆斯林男子在大马士革倭马亚大清真寺礼拜期间俯伏在地。

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伊斯兰教的礼拜称为萨拉赫或萨拉特(صلاة Ṣalāh Ṣalāt)。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克尔白进行。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如老人、病人、军人、旅宿者、孕妇、残疾人士等,可以减免礼拜次数。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唤礼。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及赞美真主的用语组成。

清真寺是穆斯林的礼拜场所,穆斯林经常都用阿拉伯语“马斯吉德”来指称清真寺。汉语的清真寺是指所有用于伊斯兰教礼拜活动的建筑物,但在阿拉伯语里,私人的小型清真寺与公众的大型清真寺有不同的名称。虽然清真寺的主要用途是用作礼拜场所,但它亦是穆斯林社群聚会及学习的地方,麦地那的先知寺曾经是贫苦人士的庇护所。最早的一些清真寺没有叫拜楼,于是派人在其他地方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大部分现代清真寺都有叫拜楼及穹顶构造。

施舍

天课(زكاة ALA|Zakāt)有“净化”的意思,是指财政上有能力的穆斯林把累积的财富拨出一部分捐献给贫困及有需要的人士。《古兰经》指明这些捐献仅给予“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一种宗教义务,不是自愿性质的善举,富人被认为是亏欠有需要者,因为他们的财富被视为是“真主托付的赠款”。据保守估计,穆斯林每年捐献的天课总额是全球人道援助金的15倍。非贫困者每年需要捐献的天课是资产的2.5%。《古兰经》及圣训又呼吁穆斯林自愿作出更多的捐献,这种自愿性质的捐献称为萨达卡

斋戒

伊斯兰教的斋戒(صوم ṣawm)要求穆斯林在赖买丹月伊斯兰历的第九个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及避免性交,他们会在这段时期前往清真寺进行额外的礼拜。在赖买丹月结束的当晚,穆斯林会举办盛大的庆典。斋戒的用意是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着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有需要的人。伊斯兰教认为斋戒可以磨练穆斯林的道德品格,抵抗及远离任何形式的罪恶。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如病人孕妇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在赖买丹月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

除了赖买丹月必须恪守的斋戒,穆斯林亦可在其他时间进行斋戒,以调整心态及铭记对真主的信仰。

朝觐

禁寺朝觐的朝觐者。

朝觐(حج ALA|ḥajj)是在伊斯兰历都尔黑哲月(伊斯兰历第十二个月)在麦加进行的宗教活动。任何体格健全有能力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须到麦加朝觐一次。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着受戒服装。朝觐仪式包括在米纳及阿拉法特宿夜进行礼拜,接着追溯亚伯拉罕的足迹在穆兹达里法宿夜之后转至贾马拉特,象征式地向魔鬼投石,重复亚伯拉罕做过的动作。朝觐者接着到麦加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穆斯林相信克尔白是亚伯拉罕建造的礼拜场所。最后,朝觐者要在萨法山麦尔沃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体验亚伯拉罕的妻子夏甲为她的儿子伊斯梅尔寻找食水的考验。曾经去过朝觐的男穆斯林称为哈吉,女穆斯林称为哈佳,在穆斯林世界里倍受尊重。

历史

穆罕默德时期

阿拉伯文书法作品。内容为: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愿平安与真主的慈悯在他上

穆斯林在传统上视穆罕默德为最后一位先知。根据现存最早的传记资料所载,40岁的穆罕默德在公元610年开始透露他接收到相信是来自真主、经天使加百列(吉布里勒)传达的天启,一直持续到他在22年后逝世。穆罕默德的同伴记录了这些天启的内容,从而编成《古兰经》。

在麦加的穆罕默德向人们传道,恳请他们摒弃多神宗教,崇拜唯一的真主。虽然有一些人改信伊斯兰教,但麦加的权贵却迫害穆罕默德及他的追随者,导致一些穆斯林迁徙至阿比西尼亚阿克苏姆帝国)。许多在早期改信伊斯兰教的人都是贫民及奴隶,如比拉勒。麦加的权贵担心穆罕默德谴责部族意识、宣扬扶助贫民的讯息及呼吁停止多神崇拜会破坏他们的优越生活方式。

经历12年被麦加人迫害的生活及麦加对哈希姆系的杯葛之后,穆罕默德及他的亲人、穆斯林决定出走,在622年迁移到麦地那(旧称雅兹里布)。穆罕默德与迁移到麦地那的穆斯林(迁士)及改信伊斯兰教的麦地那人(辅士)在那里建立了政治及宗教实体。穆罕默德又草拟了麦地那宪章,落实麦地那穆斯林、犹太人、基督徒及异教徒社群的权利和责任,并把他们融合为一个社群,称为乌玛。宪章保障宗教自由及妇女的安全,赋予麦地那圣地的地位、制定了对内施政及对外防卫所需的税收体系及解决争议所需的司法体系。

移居麦地那的麦加人及当地的麦地那人都同意捍卫穆罕默德及麦地那,对抗外来的威胁,包括多个犹太人部族。在数年之内,他们与麦加爆发了两次冲突。首先是624年的白德尔战役,穆斯林在这次战役里取得胜利。麦加人为了复仇在一年后进军麦地那,双方在伍侯德战役里交战,虽然麦加人获胜,但他们无力攻取麦地那。

其他阿拉伯地区的部族组成联盟,并在壕沟之战里围攻麦地那,意图消灭伊斯兰教。麦加与穆斯林在628年签订侯代比亚和约,和约列明穆罕默德要退回投奔他的麦加人。不过,在和约签订之后有更多的麦加人改信伊斯兰教,并迁出麦加,切断麦加的贸易路线。穆罕默德在629年几乎兵不血刃地征服麦加,并在632年逝世之前统合各个阿拉伯部落皈依伊斯兰教。

哈里发国与内乱

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之后,对于由谁来继承他成为穆斯林社群的领袖出现分歧。最终,在其他穆罕默德伙伴的支持下,阿布·伯克尔成为了首任哈里发。在他的统治之下,穆斯林镇压了阿拉伯部落策动的里达暴动(又称叛教战争),又把势力延伸至叙利亚伊拉克。伯克尔又接纳穆罕默德另一位重要伙伴欧麦尔的建议,把《古兰经》编纂成书。

阿布·伯克尔在634年逝世,由欧麦尔奥斯曼·本·阿凡阿里哈桑·本·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相继继位,他们被统称为四大哈里发,在他们的管治下,穆斯林军队征服了波斯、叙利亚、亚美尼亚、埃及及北非部分地区。

欧麦尔在644年被波斯人刺杀,奥斯曼被推选成为哈里发,但过程受到更大的阻力。奥斯曼制订了《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并发送至全国各地。656年,奥斯曼亦遇刺,阿里成为哈里发。在与敌对势力爆发了第一次穆斯林内战后,阿里在661年被哈瓦立及派刺杀。此后,奥斯曼的表亲、不承认阿里为哈里发的穆阿威叶掌权,创建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

宗教及政治领导权的争端引起穆斯林社会的分裂。多数穆斯林都承认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发是合法的,他们就是逊尼派。少数穆斯林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阿里及他的后裔才应该是统治者,这类穆斯林被称为什叶派。穆阿威叶在680年逝世后,继承问题的争论再度引发内战,是为第二次穆斯林内战

倭马亚王朝征服了北非、西班牙,势力直达中亚及印度河流域。作为少数宗教族群的当地犹太人及基督徒受到严重迫害,他们被课以重税,以支持穆斯林在602-628年的东罗马帝国和萨珊波斯之间的冲突里作战,加上两个帝国大规模的战争令他们的军事都衰弱,使倭马亚能得以迅速征服各地,夺得东罗马帝国及波斯帝国的领土。不过,在签订麦地那宪章之后,犹太人及基督徒仍然可以在国内通过他们的法官执行他们的法律。

在750年,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的后裔勾结心怀不满的非阿拉伯裔穆斯林(马瓦里)、贫困的阿拉伯人及一些什叶派,并在阿布·穆斯林将军的协助下推翻倭马亚王朝,建立阿拔斯王朝

古典时代

主要的圣训集在阿拔斯王朝的早期得以整编。伊斯兰教法学家贾法尔·萨迪克的理论学说形成了贾法里派,而逊尼派的四大法学派别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马立克派沙斐仪派则分别出自阿布·哈尼法艾哈迈德·伊本·罕百勒马立克·伊本·艾奈斯沙斐仪的学说。沙斐仪又设计了一种确认圣训可靠程度的办法。塔巴里伊本·凯西尔分别在9世纪及14世纪所写的《塔巴里古兰经注》及《伊本·凯西尔古兰经注》是最常用的《古兰经》注释本。哲学家伊本·西那法拉比设法将希腊的哲学理论并入伊斯兰神学,至十一世纪时神学家安萨利等人极力反对他们的观点,最终占得上风。

马蒙穆阿台绥姆等哈里发把穆尔太齐赖派的哲学列为官方的信条,下令穆斯林跟从。穆尔太齐赖派是一个受希腊影响的哲学流派,属于一种叫凯拉姆的思辨神学,凯拉姆是指辩证法。许多传统穆斯林都不承认穆尔太齐赖派的学说,并谴责他们贬低《古兰经》的地位。罕百勒拒绝向马蒙妥协,因而被投入暗无天日的巴格达监狱接近三十个月。由艾什尔里建立的艾什尔里是凯拉姆的另一个流派。

一些穆斯林开始质疑尘世间放纵的生活并非虔诚的表现,他们强调清心寡欲,过着清贫、谦卑及正直的生活。苦修的伊斯兰神学家哈桑·巴士拉激发起苏非主义运动。通过安萨利的规范化及重整,苏非主义在13世纪变革,发展出苏非教团的模式。苏非教团是灵修导师与学生组成的团体。

这个时代又被称为伊斯兰黄金时代。在这时开设的公立医院(称为病坊)在医治病人的方式上具有现代教学医院的鶵形,医学生在接受教育和实习后需要通过考试才可以取得行医资格。建于859年的卡鲁因大学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认定是世上最早颁授学位的大学。有学者博士学位是源自穆斯林法学院教学资格实验定量技巧的标准亦得以落实,并形成引证的习惯。海什木被视为是现代科学方法之父,被称为是“世界上第一位真正的科学家”。政府会向科学家发放相当于当今职业运动员的薪水。有人认为哥白尼采用了阿拉伯天文学家的观测数据,从而提出日心说贾希兹亦提出自然选择的基础理论。鲁米写了一些最出色的波斯诗歌,至今依然是美国最畅销的诗歌作品之一。

8世纪的柏柏尔人叛乱使第一个独立于哈里发国的穆斯林国家得以成立。隶属伊斯玛仪派的组织卡尔马特在930年发起叛乱声讨阿拔斯王朝,麦加遭到洗劫,黑石亦被掠夺,后来阿拔斯王朝赎回黑石。蒙古帝国在1258年灭掉阿拔斯王朝。

在这时,德里苏丹国统治印度次大陆的北部。伏尔加保加利亚亦成为伊斯兰教的国家。许多穆斯林前往中国经商,在宋朝的进出口贸易当中有重要的地位。

近代

鄂图曼王朝阿卜杜勒-迈吉德二世是最后一位伊斯兰教哈里发。

在14世纪初,苏非商人把伊斯兰教带进东南亚,并在随后的两个世纪传播到苏门答腊印度尼西亚东部。伊斯兰教亦传播到中亚突厥人及蒙古人的原居地,成为几乎所有突厥语族人的宗教。除了经由陆路东抵中国西部的新疆,伊斯兰教又通过广州等港口从海路传入中国,最早具传统中国特色的清真寺仍然屹立在广州。马里在15世纪有一个兴盛的穆斯林王国,伊斯兰教在大部分西非地区落地生根,遍及萨赫勒尼日河沿岸及当今的尼日利亚。阿拉伯的穆斯林部落亦在14世纪迁居至苏丹,当地的努比亚人亦逐渐转信伊斯兰教。

在这时,什叶派最大的派系宰德派与大部分的逊尼派派系一样都采纳哈乃斐派的法学。什叶派的萨非王朝在1501年当政,征服了整个伊朗。随后,萨非王朝强迫大量的伊朗逊尼派穆斯林改信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直至现在,十二伊玛目派仍然是伊朗的国教。

鄂图曼帝国则通过海陆路的武力扩张威胁欧洲,他们在1529年的维也纳之围兵锋直指中欧。通过征服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伊斯兰教亦乘势传入东欧。在16世纪之前,克里米亚、俄国南部、哈萨克西伯利亚西部亦受到伊斯兰教法的管治。高加索地区在17世纪中叶之前亦落入伊斯兰势力的手里。

在1800年代开始,穆斯林世界的政治局势开始全面衰退。这种衰退在文化上十分明显,18世纪尚有塔基丁伊斯坦堡设立天文台,杰辛格天文台也是在这个世纪内建成,但到20世纪,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拥有主要的天文台。大英帝国在19世纪正式结束了蒙兀儿帝国在印度的统治,奥斯曼帝国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瓦解,哈里发国的制度在1924年寿终正寝。

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瓦哈布在18世纪于当今的沙特阿拉伯推动赛莱菲复兴运动,这是逊尼派的一种极端保守改革运动。他们自称为认主独一者(一神论者),外界则称为瓦哈比派。建基于伊本·泰米叶伊本·卡伊姆·贾兹亚的学说,瓦哈比派致力于维护一神论,革除后世的创新达到净化伊斯兰教的目的。他们极力反对偶像崇拜的庙宇和神殿,导致许多庙宇和神殿都遭到破坏,包括穆罕默德及其追随者在麦加及麦地那的遗址。19世纪则出现德奥班德运动巴雷尔维派,他们都是伊斯兰复兴运动。

现代

随着与工业化国家的接触,穆斯林通过经济移民来到新的地区。许多的穆斯林以合约佣工的身分由印度、印度尼西亚移居到加勒比地区,使加勒比成为穆斯林人口比例最大的美洲地区。此外,都市化及在非洲的贸易增长使穆斯林在新的地区定居,又在这些地区传播伊斯兰教,结果使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穆斯林在1869年至1914年倍增。自1960年代开始,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劳工移民到欧洲,使穆斯林移民显著地增加,现在西欧国家的穆斯林人口大约有2,000万。

有越来越多的穆斯林知识份子不再把永恒不变的伊斯兰教宗教信仰与过时的文化传统习俗混为一谈。自由派尝试使宗教传统与现代的世俗统治及人权规范共存。自由派的支持者认为解读宗教经典的方法有多种,又强调有需要“在宗教事务上留有独立思考”的空间。女权问题在现代有关伊斯兰教的讨论当中有很大的比重。

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关闭了许多清真寺,并禁止宗教活动,但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伊斯兰教在中国又兴盛起来。阿尔巴尼亚曾经是第一个正式禁止包括伊斯兰教在内所有宗教习俗的国家。另外,在柬埔寨,由于穆斯林独特的信仰与红色高棉仇视所有宗教信仰的政策不兼容,约有15万占族穆斯林在红色高棉时期被杀害。在土耳其,军事政变推翻了伊斯兰政权,政府建筑物内禁止佩戴头巾,突尼斯也一样。阿富汗(塔利班)及伊朗的革命运动则将世俗政权推翻,建立了较极端的伊斯兰政权。一些跨国的极端组织如奥萨玛·宾·拉登基地组织诉诸恐怖主义反抗西方的影响。

穆罕默德·阿布都贾迈勒丁·阿富汗尼穆罕默德·伊克巴勒等伊斯兰思想家意识到穆斯林社会落后于欧洲,他们呼吁要振兴及活化伊斯兰教的思想和习俗,以恢复穆斯林的尊严和高尚的地位。学者阿布·阿拉·毛杜迪则推动了现代伊斯兰主义的发展。经常被封杀的穆斯林兄弟会等伊斯兰组织提倡利用伊斯兰教作为全面的政治操作方案。伊朗革命推翻了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国。土耳其的伊斯兰政党正义与发展党在民主制度下执政了超过十年,其他国家的伊斯兰政党在阿拉伯之春后的选情亦顺利。1969年耶路撒冷阿克萨清真寺的纵火事件促使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成立,该组织致力于促进穆斯林国家之间的全面合作。

出于对伊斯兰教的虔诚而出现的现象遍布全球。在许多地方,穿戴希贾布(头巾)越来越普遍,支持奉行伊斯兰教法的穆斯林比率亦增加。随着越来越多的宗教资料以电子形式发放给穆斯林,他们能够接收到足够精确的讯息,不再倚赖沦为配角的教士。一些组织开始利用传媒传播伊斯兰教,例如24小时电视频道Peace TV。由于伊斯兰教的价值观切合非洲传统的生活方式,许多专家都认同伊斯兰教在东非和西非的增长超出其他宗教。

法律与法学

沙里亚法规(字面解作“前往温泉胜地的道路”)是由传统伊斯兰学术界所建立的伊斯兰法律,大部分的穆斯林都遵从沙里亚法规。根据《大英百科全书》,沙里亚法规是“出于宗教信仰而使穆斯林负有义务遵守的一种问责制度”。

《古兰经》制定了人们和社会的权利、责任及他们需要遵守的规则。穆罕默德则树立榜样,这些范例都记录在圣训里,展示他在实际上如何于社会上落实这些规定。

伊斯兰教法广泛包罗每个细节,从国家大事如政府治理、外交到日常生活的事宜。《古兰经》指出,侯杜德是五种特定罪行的刑罚,该五种罪行分别是偷盗、酗酒、私通、诬陷私通、抢劫。《古兰经》及圣行里亦包括了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及伤人、谋杀的赔偿机制,还有斋戒施舍礼拜的律例。

法学家在《古兰经》、圣行及通过其他方式找到的具体线索而解释法理依据,是为费格赫(伊斯兰教法学)。伊斯兰教法渊源学则解释伊斯兰教法是如何从法律来源当中得出,并说明它们的分类、理解及应用方式。在9世纪,法学家马立克·伊本·艾奈斯的学生沙斐仪把伊斯兰教法学的理论编纂成典,他的著作称为《法源论纲》,为伊斯兰教法提供理论基础。根据沙斐仪所述,伊斯兰教法的来源有四个,依重要性排列分别是《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的言行)、穆斯林法学家的共识(伊制马)及类比论证(格雅斯)。

法学家

一名伊玛目埃及开罗领祷(1865年,让-里奥·杰洛姆的画作)。

伊斯兰教里有许多词汇用以指称在宗教上获得认可的身份,法学家一般是指涉猎伊斯兰研究多门学科的穆斯林法律学者。从广义上来说,乌理玛是指接受过多年的教育及钻研伊斯兰教科目的穆斯林神职人员,例如穆夫提(解释伊斯兰教法的学者)、卡迪(伊斯兰教法法官)、法基赫(伊斯兰教法学专家)及穆哈第斯(圣训专家)。一些人把学术身份较低的村落穆拉(接受过伊斯兰神学及法学教育的人)、伊玛目(领祷者)及毛拉维(高级伊斯兰学者)包括在乌理玛之内,另一些人则认为符合较高资格的神职人员才可以称为乌理玛。一些穆斯林奉行伊智提哈德作出法律裁决,不承认宗教权威人士。伊斯兰教是一神论宗教,真主是唯一的神,穆斯林不会崇拜法学家,他们视所有法律和道德标准都是源自真主,法学家不能加以改动,他们的职责是通过《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及其他先知的言行解读圣典。

礼仪与饮食

许多习惯都属于伊斯兰教的礼仪法,称为艾达卜。这些礼仪包括以色兰(愿主赐您平安)来问候他人、经常诵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只用右手进食吃喝。伊斯兰教的卫生习惯则主要属于个人整洁及健康的范畴,对男性有割礼的习俗。伊斯兰教葬礼的仪式包括在遗体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礼拜,这种礼拜称为者那则礼,遗体须洗净及以殓布包裹,并葬在坟墓里。

穆斯林的饮食受到限制,禁止食用及饮用猪肉制品、血、腐肉。所有动物肉类都必须经由穆斯林或其他有经者以真主之名屠宰。穆斯林可以合法食用的食物被称为哈拉勒

家庭

伊斯兰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伊斯兰教界定了家庭各个成员的义务和法定权利。父亲负责家庭的财政,有义务向他的家庭成员提供福利。财产继承的划分在《古兰经》里亦有说明,它提到死者的大部分遗产都会由直系亲属继承,一部分会用作支付债务及遗赠之用。与死者具备同样亲属关系的情况下,女性亲属一般可继承的遗产份额是男性亲属的一半。伊斯兰教婚姻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婚姻双方在两名见证人在场的要约和承诺,婚姻合同里规定新郎将聘礼(麦亥尔)送给新娘。

只要觉得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妻子,穆斯林男子可以拥有多达四位妻子。相反,穆斯林女子只可以有一名丈夫。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伊斯兰教里的离婚又称为塔拉克,丈夫须读出“离婚”来开始离婚的进程。学者对于圣典在传统的伊斯兰习俗如面纱隔离的根据存在分歧。二十世纪伊始,穆斯林社会改革者反对这些诸如一夫多妻制的习俗,成效各异。穆斯林妇女在衣着保持庄重的同时尝试更积极地参与社会的各项事务,以顺应现代的潮流。一些伊斯兰组织如塔利班则力图继续实行适用于妇女的传统法律。

经济

为了减少贫富悬殊,伊斯兰经济法学鼓励贸易,不鼓励囤积财富,并禁止计息贷款(高利贷在阿拉伯语里称为里巴)。天课是针对累积财富征收,贸易则不须课税。由于高利贷可以使富人不需要承担风险而变得更加富有,因此在伊斯兰教里遭到禁止。使贷方承担风险的分红制及风险投资则可以接受。投机性质的粮食囤积也不获鼓励。

伊斯兰教亦禁止侵占他人的土地。对利息的禁制使不设利息的伊斯兰银行应运而生。在穆罕默德时期,国家所得的财物会马上用于扶贫。欧麦尔在634年设立福利机构贝特马尔,把天课的收入用于扶助穷人、长者、孤儿、寡妇及残疾人士。贝特马尔在正统哈里发时期营运了数百年,并延伸至倭马亚王朝阿拔斯王朝。此外,欧麦尔又设立儿童补助金及养老金的制度。

政治

伊斯兰学者普遍都认为早期的穆斯林社会不划分宗教权力及政治权力。穆罕默德是宗教及政治两方面的领导人,后来的正统哈里发时期亦沿用这种制度,宗教及政治权力都集中在哈里发的手里。根据学者拉皮德斯所说,哈里发的职责是“教授穆罕默德的启示、解决争议、维持秩序、延续穆罕默德的征服运动以保障穆斯林社群的利益”。

《古兰经》甚少提及政府,亦没有详细论述伊斯兰教理想的统治方式及穆斯林社群的统治者,但它的语调却影响到伊斯兰教的政治概念,特别是一些政治思想是源自乌玛(穆斯林社群)的概念。

穆斯林世界在接触到西方的世俗理想后有不同的走向。土耳其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图尔克的改革后成为了世俗国家。与此相反,1979年的伊朗伊斯兰革命使伊朗的世俗政权被鲁霍拉·穆萨维·霍梅尼领导的神权国家伊斯兰共和国取代。

吉哈德

吉哈德(جهاد Jihād)是指“奋斗、努力,战斗”的意思,一些穆斯林所说的六功就是在五功的基础上加上吉哈德。吉哈德的广义被界定为“运用最大限度的力量、气力、努力及能力对付不被认可的事物”。不被认可的事物可指魔鬼、私欲及敌人,故可划分为不同种类的吉哈德。吉哈德一词如果不是用作修饰词,一般被误解或曲解为军事层面上的意思。吉哈德是指一人对追求宗教及道德完善的斗争。特别是什叶派及苏非主义的穆斯林权威人士将吉哈德分为“大吉哈德”及“小吉哈德”,“大吉哈德”是指与私欲作斗争,“小吉哈德”则指战事。

伊斯兰法学里,军事上的吉哈德常指对非穆斯林侵略者采取的军事行动,以保卫捍卫伊斯兰为目的,视为被压迫下的最后选择,但战争方式则受许多道德条件的约束,如不杀妇女儿童等。吉哈德是伊斯兰法律里唯一容许使用的战争形式,穆斯林可对叛教者、叛徒、路霸、暴力团体及攻击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领袖及国家等发动吉哈德。大部分的穆斯林会理解吉哈德为防卫战。

在大部分的情况及对大部分的穆斯林来说,吉哈德是集体的责任,只要部分人履行了这一责任,其他人便可得到豁免。只有一些拥有既定权力的人负有个人的责任。其他民众只会在动员的情况下才会被牵涉在内。

教派

逊尼派

逊尼派穆斯林在孟加拉达卡的星期五礼拜

逊尼派是伊斯兰教最大的教派,占穆斯林总数的75%-90%。他们强调穆斯林社团的历史传统,重视《古兰经》及圣训的宗教权威。这些穆斯林大约在10世纪下半叶自称为“遵奉逊尼的人们”,以区别于其他少数派。

逊尼派穆斯林认为首四任哈里发都是穆罕默德的正统继任人,穆罕默德在逝世之前并没有建立继任的制度或指定任何继承人,继任的阿布·伯克尔是麦地那的领袖选举出来的。他们相信哈里发应该选贤与能由最合资格的人出任,而不是世袭

逊尼派会先根据《古兰经》行事,然后才是圣训。如果在《古兰经》和圣训里都找不到法律事务的解决方案,他们会运用四个法学派别提供的法理依据作出裁决,这四个法学派别分别是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马立克派沙斐仪派,建基于阿布·哈尼法艾哈迈德·伊本·罕百勒马立克·伊本·艾奈斯沙斐仪的学说。

四个法学派别都相互承认各自的学说,穆斯林可以选择他们认可的法学派别。

巴雷尔维派德奥班德运动是逊尼派的分支。巴雷尔维派是南亚逊尼派的复兴运动,有超过2亿信众。他们自视为最早穆斯林社群的南亚后裔及代表,强调伊斯兰教法在所有事务上的最高地位,奉行苏非派的习俗,敬拜先知穆罕默德。在逊尼派传教组织伊斯兰的召唤世界伊斯兰使命的协助之下,巴雷尔维派得以传播至南非、美国、欧洲及澳大利亚。德奥班德运动是在1867年成立的印巴改革运动,发源自印度德奥班德,深受沙特阿拉伯的瓦哈比派影响。

赛莱菲派又称瓦哈比派或圣训派,是一个极端保守的伊斯兰运动。他们认为伊斯兰教及穆斯林社会被思想落后的乌理玛(穆斯林学者)、苏非主义及虚假的革新所害,并受到西方殖民主义及世俗主义的威胁。他们寻求把伊斯兰教恢复到他们认为的理想状态,不盲目遵从传统逊尼派法学派别的裁决,只参照《古兰经》、穆罕默德及第一代穆斯林的言行而为。

什叶派

巴林的大部分人口都是什叶派穆斯林。

什叶派是伊斯兰教第二大的宗派,占穆斯林总数的10-20%。什叶派穆斯林主要分布在伊朗阿塞拜疆伊拉克南部及南亚,他们自视为是穆斯林里的“精英”。

虽然逊尼派认为哈里发是由社群选举产生,但什叶派却相信穆罕默德指定了他的女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作为他的继承人,并认为只有阿里的一些后裔才能够成为伊玛目(穆斯林的领袖),因此他们认为阿里是第一位伊玛目,拒绝承认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发阿布·伯克尔奥斯曼·本·阿凡欧麦尔·本·赫塔卜的合法性。

什叶派亦有多个分支,十二伊玛目派宰德派伊斯玛仪派是其中最重要的教派。不同的教派奉不同的阿里后裔为伊玛目。十二伊玛目派及伊斯玛仪派都视贾法尔·萨迪克为第六任伊玛目,但在萨迪克逝世之后,伊斯玛仪派视他的儿子伊斯玛仪·贾法尔为继承人,十二伊玛目派则奉他的另一位儿子穆萨·卡齐尔为第七任伊玛目。宰德派认定贾法尔·萨迪克的父辈宰德·本·阿里为第五任伊玛目,因此其后的继位顺序亦不同。

穆斯塔利派阿拉维派阿列维派是一些较小的什叶派教派。一些什叶派教派对伊玛目的敬拜超出了传统伊斯兰教的界限,被称为极端派

苏非主义

土耳其苏非派的旋转狂舞。

据信众所说,苏非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15世纪的苏非派宗师艾哈迈德·扎鲁克把苏非主义定义为“以修养内心、摒弃杂念全心全意侍奉真主为目的的一门学问”。德加维教团的导师艾哈迈德·伊本·阿吉巴则称苏非主义是“让人知道怎样可以感应真主存在的学问,培养出一些可敬的品性以净化和美化个人的内心”。苏非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神秘苦修方式,通过个人对真主的体验而寻求对真主的爱戴和认识。苏非派穆斯林着重伊斯兰教的精神层面,他们必须接受训练才可以运用他们的“认知及情绪感官”直接接触真主。哈桑·巴士拉是苏非派的元老,他不仅劝告穆斯林不要造孽,还号令他们要为了精神上的永生而在日常生活里洁身自好,后来的安萨里在他的著作里把神学和神秘主义的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

苏非主义流行于突尼西亚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塞内加尔乍得尼日尔等国家。苏非主义在中亚亦强势复兴,那里被视为是苏非主义的中心,在对抗沙俄及苏联的殖民主义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苏非派穆斯林及各种苏非教团是这里的主要宗教形象。

其他教派

阿赫迈底亚米尔扎·古拉姆·艾哈迈德在1889年的印度创立的伊斯兰改革运动,在全球有超过1,000万穆斯林信众。艾哈迈德声称自己就是伊玛目马赫迪(伊斯兰教预言的救世主)、再世基督及黑天的化身。哈瓦利吉派则是早年反抗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的统治而分裂出来的教派,其分支伊巴德派在全球有145万信众。与其他的哈瓦利吉派不同,伊巴德派不会把其他教派的穆斯林视为必须对抗及消灭的异端。其他少数派还有唯经派马赫达维耶派等。

此外,伊斯兰民族百分之五民族摩尔科学神殿等都是黑人的穆斯林运动。

无教派穆斯林

无教派穆斯林援引《古兰经》仪姆兰的家属章第103段经文来说明他们的身份,该段经文呼吁穆斯林要团结一致和不要分裂。皮尤研究中心报称在七个国家里自称“只是穆斯林”的穆斯林占大多数,在另外三个国家则占相对多数,当中比例最高的国家是74%的哈萨克。在至少22个国家里,每五位穆斯林里就有一位自称“只是穆斯林”。不过,上述的大多数国家要么是以逊尼派为主流,要么是以什叶派为主流,没有其他教派分庭抗礼,因此而导致这些国家的许多穆斯林只是简单地称自己为穆斯林,而不指明是属于某个教派。此外,有其他资料给出与皮尤研究中心不同的数据,这些资料显示在上述的国家里除了传统上以什叶派为主体的阿塞拜疆,其他国家的穆斯林都是逊尼派占大多数。

人口统计

2009年一个调查232个国家及地区的人口统计发现,全球人口的23%,即15.3亿的人口都是穆斯林,当中的75%-90%是逊尼派,10%-20%是什叶派,还有少数属于其他派系。约有57个穆斯林为多数的国家,在穆斯林当中,阿拉伯人占大约20%。全球穆斯林人口由1900年的2亿飙升至1970年的5.41亿,并在2009年达到15.16亿。

大部分穆斯林都在亚洲和非洲。全球约62%的穆斯林都在亚洲生活,超过6.82亿人分布在孟加拉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在中东,非阿拉伯的土耳其伊朗是最大的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尼日利亚是非洲最大的穆斯林国家,他们的穆斯林人口超过任何一个阿拉伯国家,包括埃及

大部分的估算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大约2,000万至3,000万穆斯林(1.5至2%人口)。不过,圣地牙哥州立大学国际人口中心向《美国新闻及世界报道》提供的数据却表明中国有6,530万穆斯林。在许多欧洲国家,伊斯兰教是仅次于基督教的第二大宗教。伊斯兰教在美国亦逐渐迫近第二大宗教的位置,根据皮尤论坛及美国-伊斯兰关系理事会的数据,美国穆斯林的人数介乎245.4万至700万。

2015年,皮尤研究中心在关于世界宗教的调查报告中表示全球穆斯林人口数量正迅速上升,而且该数字将在2050年与基督徒数量相当。

文化

伊斯兰文化一词可以是指伊斯兰教相关的文化,例如节日及服饰。它又经常被用来指称传统穆斯林的文化。伊斯兰文明则指早期哈里发国的综合文化,包括非穆斯林在内,有时又称为“伊斯兰风味”。

艺术

位于设拉子的哈菲兹·设拉子墓穹顶内侧的几何花纹砖饰

伊斯兰艺术包含7世纪以后聚居在穆斯林地区的人民(不一定是穆斯林)所创作的视觉艺术,包括建筑书法绘画陶艺等各个领域。

最重要的伊斯兰文化表达方式或许就是建筑,特别是清真寺的四穹顶及多柱式建筑。伊斯兰文明的各种不同的文化可以通过这种建筑物得以体现。举例来说,北非及西班牙的伊斯兰建筑有古罗马拜占庭的特色,如具备罗马及拜占庭建筑那种大理石斑岩圆柱的凯鲁万大清真寺格拉纳达阿兰布拉宫的庭园外围的列柱令人想起罗马庭园的柱廊、科尔多瓦大清真寺有罗马的圆柱及拜占庭的马赛克。

伊斯兰书法体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

在许多伊斯兰文化习俗里,人物及动物的图像并不受欢迎,这与所有亚伯拉罕宗教反对偶像崇拜的规条有关。阿卜杜拉·伊本马苏德传述穆罕默德说道:“实在的,在复活日火狱中的居民当中最受折磨的人就是做画的人。”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学者对这个规条有不同的解读,莫卧儿、波斯及土耳其艺术亦有动物和人物的画像。对生物图像的反感经常被用来说明造就了书法、棋盘铺嵌及图案的流行,使它们成为伊斯兰艺术文化的重要部分。

历法

穆斯林时代在公元622年的希吉拉(迁移)正式开始,那是穆罕默德重要的转捩点。据称哈里发欧麦尔将那一年定为伊斯兰历1年。伊斯兰历是阴历,根据月球的形态决定每个月的开端和结束,与犹太历一样,一天是从日落开始至下一次的日落为亦止。伊斯兰教的穆斯林节日固定在阴历的日子之上,因此这些节日会定在公历不同年份的不同季节上。伊斯兰教最重要的两个节日一个是都尔黑哲月第十天的宰牲节(古尔邦节),是麦加朝觐的日子,另一个是闪瓦鲁月第一天的开斋节(肉孜节),标志着赖买丹月斋月)的结束。

习俗

在穆斯林家庭里,婴儿的出生被视为是“真主的恩赐”,家人会在婴儿的耳边向他们宣礼,接着家中最年长或最受尊重的长辈会把一小片糖、枣或蜜糖放到婴儿的牙床上,象征可使婴儿变得善良和可爱。在婴儿出生后的第七天,家人会举办名为阿其刮的庆典,婴儿会进行剃头的仪式,穆斯林亦会在这时为男婴实施割礼

穆斯林的婚礼称为尼卡,新郎及新娘要在婚礼上签署合同,合同上要说明新郎给予新娘的聘礼,通常是金钱。婚礼可在家里、清真寺或公共会堂举行,由伊玛目或年老的穆斯林主持。具体的仪式因族群的不同而有异,但通常都会设宴,新婚夫妇会在婚礼当天或数天后广邀朋友、邻居及家人一起进餐,让社群知悉他们已经结婚。在一些地方,新娘会在结婚当天沐浴,并在身上涂上一种叫散沫的染料。

穆斯林的丧葬仪式应尽量在死亡当天办理。遗体首先会进行清洗洁净,然后七窍会被堵上,继而以裹尸布包裹,穆斯林不使用棺材。参加丧礼的人们会进行礼拜及经文颂读。被裹尸布包裹的遗体会被放在担架上并带到墓地下葬,遗体的脸部朝向麦加的方向,使亡者可以听到宣礼员叫拜。由于伊斯兰教末世论有死后肉体复活的说法,因此火葬不被接受。

国教地位

有九个国家宣称它们是伊斯兰国家伊斯兰共和国,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共和国谋求推动伊斯兰教在国内占据更广泛及更重要的地位,它们同时以伊斯兰教为国教。这九个国家分别是:

阿富汗巴林文莱伊朗毛里塔尼亚阿曼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

另有十七个国家或地区亦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没有自称为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共和国,他们是:

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吉布提埃及伊拉克约旦科威特利比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摩洛哥巴勒斯坦卡塔尔索马里索马里兰突尼斯阿联酋

节日和圣地

主要节日有开斋节(伊斯兰教历10月1日)、古尔邦节(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和圣纪(穆罕默德诞辰,教历3月12日)。此外,还有阿舒拉日(伊斯兰教历1月10日)、圣女法蒂玛纪念日等。

三大圣地: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此外,什叶派另有自己的圣地:纳贾夫、卡尔巴拉(以上在伊拉克)、库姆和马什哈德(以上在伊朗)。

在中国的传播

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不久,就传入了中国。在中国史籍中,最早用汉语记述伊斯兰教情况的文献是唐代杜环的《经行记》。杜环于唐天宝十载 (751)随高仙芝军队攻葱岭以西各地,怛逻斯一役败后,为阿拉伯人所俘,遂在阿拉伯各地游历,至762年由海道回国,他把十余年的经历和见闻写成《经行记》,原书已佚,现只能从其叔父杜佑所撰的《通典》中见到他介绍伊斯兰教情况的片断。又据《闽书》记载,穆罕默德有门徒大贤四人,唐武德(618~626)中来朝,一贤传教于广州,二贤传教于扬州,三贤、四贤传教于泉州。据传,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从7世纪开始,阿拉伯穆斯林就沿着海陆交通线到达中国,进行贸易或旅行,传播伊斯兰教。唐、宋、元三代,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时期。

唐宋

据《旧唐书·西域传》记载,永徽二年(651)八月,阿拉伯帝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遣使到中国,在长安朝见了唐高宗。使者介绍了哈里发国家建国的经过、国内习俗和伊斯兰教情况。这是阿拉伯帝国第一次遣使聘问,中国伊斯兰教史家就把这一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始。从唐永徽二年到南宋末的 600余年间,阿拉伯帝国遣使赴华曾达47次之多。当时,中国和阿拉伯之间的交通主要通过陆、海两路。陆路是从阿拉伯半岛经波斯及阿富汗到达新疆天山南北,复经青海、甘肃直至长安一带。海路由波斯湾和阿拉伯海出发,经孟加拉湾、马六甲海峡分别到达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地。当时,在华进行贸易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对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起了很大作用。宋代,中国和阿拉伯之间海上交通很发达。中国政府专门指定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城市作为国际贸易港口,并设有专门销售阿拉伯商品的市场。不少阿拉伯人长期在沿海港口久居不归。世代在华居住的被称为“蕃客”,居处称为“蕃坊”。中国政府简选其中德高望重者为“蕃长”,其办事处称“蕃长司”。负责领导宗教活动,管理民事诉讼,联系贸易等。他们还经营穆斯林的公共墓地,建筑了一些清真寺。在长期居留的过程中,与中国人通婚,繁衍后代,逐渐成为中国的穆斯林。

阿拉伯人在向东方扩张的过程中,征服了中亚细亚,并传入伊斯兰教。北宋乾德三年(965),中亚地区伊斯兰教的萨曼尼王朝,又把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喀什地区的哈拉汗国。后分南北两路向内地传播。南路沿大戈壁入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并继续向东伸展。到北宋天禧元年(1017)又进入了南疆的于阗,取代当地佛教的地位。北路由喀什传播到阿克苏和库车,到16世纪,伊斯兰教已遍及全疆。

元明

13世纪初,成吉思汗西征。此时,大批的中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东迁中国,他们信仰的伊斯兰教也随之传播到中国各地。这些人大部被编入“探马赤军”镇守边疆,平时进行生产劳动,战时打仗;有的被编入官局,成为工匠。一些阿拉伯的上层人物,在元朝政府中有相当高的地位,据文献记载,元代的穆斯林任中央政府丞相、平章政事等重要官职的有32人,在地方政权任职的更多。其中如赛典赤·瞻思丁,不仅本人历任陕西、四川和云南等地方要职,子孙三代亦都居高官。元世祖忽必烈之孙阿难答自幼信奉伊斯兰教,其所率士卒多数为穆斯林,从而使其辖区(陕、甘、宁、青等地)伊斯兰教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1365年,喀什嗣王托和乐铁木尔汗改信伊斯兰教后,借政治力量传教,使伊斯兰教在新疆得以进一步传播。至于东来的穆斯林商人,主要分布定居在甘肃、宁夏、陕西、河南、云南等地,当时称这部分人为“回回”,故有“元朝回回遍天下”之语。元朝政府尊重这些穆斯林的信仰,各地也普遍建立清真寺,伊斯兰教随之遍布于中国广大地区。

明代开国功臣中有不少是穆斯林,如在朱元璋的起义军中就有回族著名将领常遇春、胡大海等。在朝做官的穆斯林亦为数不少。著名的航海家郑和是云南的回族穆斯林,和他一起七次“下西洋”的马欢、哈三等人也都是穆斯林。1430年,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时,曾踏上阿拉伯半岛,船队的一部分人还到麦加朝觐,绘制了“天房图”,加强了中国人民和阿拉伯人民之间的友谊。明代中国先后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十个兄弟民族信奉伊斯兰教。

中国穆斯林大都是逊尼派,在教法学上属该派中的哈乃斐学派。在传播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支系,如格底目、依赫瓦尼、哲赫林耶、虎夫耶、卡迪林耶、库布林耶及依禅等。他们的基本信仰、基本义务相同,只是在某些教法和修持细节上有所区别。在穆斯林聚居的地方,都建有清真寺,著名的如广州怀圣寺、泉州圣友寺、杭州真教寺、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北京牛街礼拜寺等。

翻译与著述

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和著名阿訇相继出现。他们一方面提倡寺院教育,传播和保持伊斯兰教的学术文化;另一方面又从事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经籍的翻译和著述,宣传、介绍伊斯兰教历史和教义,以增进中国穆斯林的理解和认识。明代后期,陕西胡登洲阿訇招生授业,传习阿拉伯语经典,为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之先河,后发展为陕西学派。约100年后,山东经师常志美在传授阿拉伯语经书外,还兼授波斯语的教义著述,后发展为山东学派。此后,经堂教育逐步推广到其他穆斯林聚居区。明末清初,以南京、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和云南大理、保山一带,以汉语译著教义著作的活动十分活跃,并出现一批著名的学者,如王岱舆、马注、刘智、马德新、张中等。至近代,在北京、上海、江苏、镇江、云南等地,实行宗教教育的改革,培养了一批伊斯兰学者和译经家,并出现了《古兰经》和其他典籍的汉语译本。新疆维吾尔族近代伊斯兰学者谢木斯丁曾赴麦加朝觐,受瓦哈比派影响,提倡宗教改革,著有《古兰经注释》。泰剑立萨依布是喀什地区的著名学者,曾支持喀什地区的宗教改革,著有诗集和《古兰经注》等。早期流传的《古兰经》都是相互模仿的手抄本。清同治元年(1862),云南出现了木刻版的《古兰经》,经版至今仍存。最早的《古兰经》选译本,大约是在明末清初之际出版。1927年才有全译本问世。1931年出版了汉译《古兰经》,1946年又出版了《古兰经译解》等,现已有多种译本流传。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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