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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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羌族总人口306072人(2000年。主要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理县、松潘、黑水等县以及绵阳市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其余散居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绵阳市的平武县以及贵州省铜仁地区的江口县和石阡县。大多数羌族聚居于高山或半山地带,少数分布在公路沿线各城镇附近,与藏、汉、回等族人民杂居。自称“尔玛”或“尔咩”,意为“本地人”。

  羌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北部和南部方言。北部方言通行于茂县北部的赤不苏区、较场区,中部的沙坝区,松潘县的小姓乡、镇坪乡、白羊乡以及黑水县的大部分地区,下分芦花、麻窝、茨木林、维古、曲谷、镇坪、三龙、黑虎、沟口渭门9种土语。南部方言通行于理县、汶川县和茂县南部,下分雁门、龙溪、绵虒、蒲溪、木卡和桃坪6种土语。由于与汉族频繁交往,很多羌族能讲汉语、用汉文。直至20世纪80年代,羌族结束了没有本民族文字的历史。1989年5月,按照羌族人民的愿望,根据党的民族政策, “四川省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创制领导小组”成立,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创制组完成了以26个拉丁字母为形式的《羌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设计,该方案于1993年通过有关部门审定。随后,羌文在茂县、汶川县、理县和松潘县的羌语分布区推行。

  羌族地区的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大部分为高山峡谷,其间层峦叠嶂,山高坡陡,河谷深邃。北部有岷山山脉,主峰雪宝顶海拔5588米;龙门山脉斜贯于东南,主峰九顶山海拔4969米;西部横亘着邛崃山脉,主峰四姑娘山海拔6250米;四姑娘山以北,有许多海拔在5000米以上、终年积雪覆盖的高山。只有茂县的土门区、北川县和平武县的锁江、徐塘、平南、豆叩、大印、平通六个羌族聚居乡镇属于中低山和深丘低山区。

  岷江、湔江及其支流是羌族人民的母亲河。岷江源于阿坝州松潘县与九寨沟县交界的弓杠岭南,在都江堰市以上为岷江上游,从北向南纵贯羌区。岷江支流有黑水河、杂谷脑河、鱼子溪河和寿溪河等。湔江,又称石泉河、北川水,发源于岷山山脉,因“水势如湔沸之状”而得名,经北川、江油注入涪江。

  羌族地区处在高山峡谷之间,气候温和,冬干春旱,夏秋降雨充足,日照时间较长,昼夜温差大,气温垂直差异显著。在岷江河谷地带,年平均气温在11至14摄氏度,无霜期210至235天,年平均降水量500毫米左右。由于降水量较小,蒸发量大,这一地区又被称为岷江上游半干旱河谷。涪江水系河谷地带年平均气温13.9至15.7摄氏度,无霜期235至270天,降水量700到1200毫米。灾害性天气有冬干、春旱、夏旱、伏旱、冰雹、霜冻等。

  羌族地区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位于汶川县境内的卧龙自然保护区,蜚声中外,被列为联合国国际生物圈保护区。2006年,该区与四姑娘山、夹金山脉一起,作为“四川大熊猫栖息地”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是一座天然的动植物园,总面积约70万公顷,峰峦重叠,云雾缭绕,分布着不同的植物群落,有树种4000多种,鸟类300多种,有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哺乳动物60多种,还有红杉,金钱槭等珍稀树木。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的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也是植物种类繁多的地方,据资料记载,仅维管束植物就有87科380属1600多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树种有20多种,它和卧龙自然保护区被专家誉为“世界上罕有的生物基因宝库”。

  羌族地区的传统农作物以玉米为主,也有青稞、小麦、荞麦、各种豆类和蔬菜。被称为“雪山大豆”的一种白豆是著名的特产。经济林木有花椒、核桃、苹果、鸡血李、樱桃、杏子、茶叶、生漆、油茶、花生、向日葵等。饲养黄牛、牦牛、犏牛、马、羊、猪等牲畜及各种家禽,养羊业较发达。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羌族地区引进了大量名、特、新、优农产品。药材种类200种以上,其中名贵药材有虫草、贝母、鹿茸、天麻、麝香,大宗药材有羌活、党参、当归、大黄、黄芪等。在高山深处,有蕨苔、木耳等山珍,还有丰富的菌类资源。此外,还有铁、云母、石膏、磷、水晶石和大理石等数十种地下矿藏。


民族历史

  羌族源于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称于世,不仅是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羌”,原是古代人们对居住在祖国西部游牧部落的一个泛称。今甘肃、青海的黄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游一带是古羌人的活动中心。史书记载,殷商时期,羌为其“方国”之一,有首领担任朝中官职。他们有的过着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有的从事农业生产。《诗经•商颂》记载:“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反映了古羌与殷商密切的关系。甲骨文卜辞中有关“羌”的诸多记载,表明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十分活跃。

  周时,羌之别种“姜”与周的关系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华夏。春秋战国时期,羌人所建的义渠国,领域包括今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宁夏及河套以南地区,是中原诸国合纵连横的重要力量,与秦国进行了170多年的战争。以羌人为主要成分的诸戎逐渐为秦国所融合。而居住在甘肃、青海黄河上游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处于“少五谷,多禽畜,以射猎为事”的状态。在《后汉书•西羌传》中,有秦厉公时羌人无弋爰剑被俘,逃回家乡后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开始有了原始农业生产,使其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记述。

  此后,羌人进一步发展和分化。《后汉书•西羌传》载:“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众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旄牛种,越嶲羌是也;或曰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这一时期,西北的羌人迫于秦国的压力,进行了大规模、远距离的迁徙。

  汉代羌人分布很广,部落繁多。为隔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汉王朝在河西走廊设有敦煌、酒泉、张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统,设护羌校尉等重要官职以管理羌人事务。同时,归附的羌人大量内迁,从地域上分为东羌和西羌。进入中原的东羌附居于塞内而与汉族杂居、通婚、融合,从事农业生产,私有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未进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区,有新疆塔里木盆地南沿的婼羌、雅鲁藏布江流域的发羌、唐牦、西南地区的牦牛羌、白马羌、青衣羌、参狼羌和冉駹羌诸多羌人部落。其中,牦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汉源县九襄镇),后继续南下至越嶲郡(今四川安宁河流域及雅砻江下游)。白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绵阳市西北部和甘肃武都市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一带。参狼羌,主要在今甘肃武都市,特别是白龙江一带。冉駹羌则分布在岷江上游和四川西北部的广大地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说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各部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处在氏族部落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氐人符坚建立前秦政权,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33年。之后,还有几个羌人部落相继兴起。即陇南的宕昌羌,川、甘边境和岷江上游的邓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从东汉到西晋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汉族之中。

  隋唐时期,活动在甘青和青藏高原东南部的羌人部落有党项、东女、白兰、西山八国、白狗、附国等,其中,西山八国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各部的统称。他们处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势力之间。有的同化于藏族,有的内附中原王朝,或同化于汉族,或在夹缝中生存,在唐蕃长期和战不定的局势下,得以单独保存和发展。

  宋代以后,南迁的羌人和西山诸羌,一部分发展为藏缅语族的各民族,一部分发展为现在的羌族。羌族民间广为流传的叙事诗《羌戈大战》中记述:远古时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被迫西迁和南迁,南迁的一支羌人遇到身强力壮的“戈基人”,双方作战,羌人屡战屡败,正准备弃地远迁,却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他们在脖子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打败了“戈基人”,终于得以安居乐业,并分成九支散居各地。这段传说,反映了羌人迁徙的一段历史,与史书文献及考古资料结合,印证了羌族的来源。

  明末清初时,一部分羌族由四川迁往贵州铜仁地区,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后,中国逐步变为半殖民半封建国家,和全国其他民族一样,羌族也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一道,曾经向帝国主义、反动官府和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过英勇不屈的斗争,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841年,鸦片战争期间,羌族人民和藏、彝等族人民,组成2000人的军队,开赴浙江前线,在宁波镇海战役中,重创英国侵略军。1894年,羌族地区一个坤姓土司的残余势力,依仗封建特权,盘剥所属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户羌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他们一致向清朝官府列举了坤土司23条罪状,与封建土司的余孽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终于迫使清朝将坤土司“摘去顶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设立“官盐店”,对食盐实行垄断专卖,从中渔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装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盐店”,允许食盐自由买卖。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羌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他们热爱人民的军队,积极参军支前。仅茂县一县就有1000多人参加红军北上抗日,还有上万名民工为红军提供后勤保障。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在羌族地区实行白色恐怖统治,经过革命锻炼的羌族人民,继续不断地向反动派展开英勇不屈的斗争。

  1942年,茂县爆发了“茂北事变”。茂县专区的专员和县长以“铲烟”为名,派兵洗劫了茂县北路蚕陵乡的一些村寨,引起当地羌、汉各族人民的强烈愤慨。他们消灭了前往搜刮的保安中队,并顺势直攻茂县县城,打垮了守城的国民党军队,将县城团团围住。这次斗争虽然由于国民党的收买分化最后遭到失败,但斗争的声势给敌人以有力的打击,显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精神。1947年,茂县龙坪、三齐等乡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一次被称为“龙坪事件”的武装起义。事件起因于国民党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层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后来发展成为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这次斗争最后也因羌族统治阶级的背叛而失败,但再一次显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据文献资料记载,早在公元前310年,秦朝在岷江上游和湔江上游地区设有湔氐道。汉时,置汶山郡以管辖这一带的“六夷、七羌、九氐”部落。隋唐时代,朝廷实行“羁縻州”制度,在茂县及周围地区设有茂州都督府及多个羁縻州。五代时期,前蜀设有茂州,辖汶山、汶川、石泉和通化四县;设维州,辖保宁、小封二县;范围主要在茂县和汶川县以南,理县以东地区。宋时,基本上沿袭唐代的“羁縻州”制度,设茂州、威州,各辖两县、十几个羁縻州。熙宁九年(1076年)石泉县改隶绵州。

  元时开始推行土司制度,设茂州,辖汶山、汶川两县。委任土官治理地方,设有安抚司、千户所、万户府。今平武县境内设置了龙州三寨长官司,管理“白马、木瓜和白草”三寨。其中,白草即北川羌族。明代土司制度进一步完善,在茂县等地设有董姓静州长官司、坤姓岳希长官司、何姓陇木长官司、温姓牟托土巡检、水草坪巡检、苏姓长宁安抚司、叠溪郁姓长官司、实大关长官司,以及杂谷安抚使司、瓦寺宣慰司等。北川县境中西部的开坪、坝底增设两个小土司,俗称艾林土司和坝底土司,负责对周边羌寨的管理。此时,羌民基本被悉数管辖,同时,在土司之下,各寨设有牌头和寨首。朝廷在这些地区均建立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军事治安体系,设置了大量的关、堡、墩台,驻兵防守。

  清初,今北川马槽、白什一带的“下五簇”羌寨被分别划归艾林土司、坝底土司以及茂州的陇木土司和叠溪大姓土司、小姓土司管理。乾隆年后,羌族地区逐步实行“改土归流”,以流官代替了土司政权,羌族地区进入流官统治时代。清政府对北川羌族采取了特殊的管理措施,即设置若干既懂羌语又会汉话的人作“通司”,负责向羌民传达县地方官员的指示,反映羌民的意见,羌寨的刑狱诉讼案件由知县办理,日常事务由羌寨自行办理。实行地区包括今开坪、小坝、桃龙、片口、墩上、坝底、青片、禹里等乡的全部或部分地区,这一地区在当时被统称为“番寨”。直到辛亥革命前夕,这一区域才被划归县地方政府直接管辖。

  民国初年,四川军阀的防区制逐渐形成,二十八军将松、理、茂、汶一带作为防区,在羌族地区设置了“屯殖督办公署”。1935年底,国民党政府将羌族地区划入“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管辖,专署即设在茂县,并实行保甲制。而北川全境因“改土归流即为汉”,许多深居大山的羌民由此被视为“汉人”。

  行政建制将羌族地区纳入了历代中央政权的统治,使羌族地区和祖国内地紧紧地连结在一起。羌、汉两族人民之间的亲密往来更是从未间断。早在公元前三世纪,举世闻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就有不少羌人参加。历代中央政权在这里派官设治,客观上增进了两族人民之间的关系。羌族人民用马匹、药材和其他土特产品同汉族交换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特别是近代以来,羌、汉民族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加强,个别羌民开始接受儒学教育;大量宗教活动场兴建起来;一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被引入;商业贸易开始出现,汉、羌商户云集茂州、北川等地,使羌族社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据文献资料记载,早在公元前310年,秦朝在岷江上游和湔江上游地区设有湔氐道。汉时,置汶山郡以管辖这一带的“六夷、七羌、九氐”部落。隋唐时代,朝廷实行“羁縻州”制度,在茂县及周围地区设有茂州都督府及多个羁縻州。五代时期,前蜀设有茂州,辖汶山、汶川、石泉和通化四县;设维州,辖保宁、小封二县;范围主要在茂县和汶川县以南,理县以东地区。宋时,基本上沿袭唐代的“羁縻州”制度,设茂州、威州,各辖两县、十几个羁縻州。熙宁九年(1076年)石泉县改隶绵州。

  元时开始推行土司制度,设茂州,辖汶山、汶川两县。委任土官治理地方,设有安抚司、千户所、万户府。今平武县境内设置了龙州三寨长官司,管理“白马、木瓜和白草”三寨。其中,白草即北川羌族。明代土司制度进一步完善,在茂县等地设有董姓静州长官司、坤姓岳希长官司、何姓陇木长官司、温姓牟托土巡检、水草坪巡检、苏姓长宁安抚司、叠溪郁姓长官司、实大关长官司,以及杂谷安抚使司、瓦寺宣慰司等。北川县境中西部的开坪、坝底增设两个小土司,俗称艾林土司和坝底土司,负责对周边羌寨的管理。此时,羌民基本被悉数管辖,同时,在土司之下,各寨设有牌头和寨首。朝廷在这些地区均建立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军事治安体系,设置了大量的关、堡、墩台,驻兵防守。

  清初,今北川马槽、白什一带的“下五簇”羌寨被分别划归艾林土司、坝底土司以及茂州的陇木土司和叠溪大姓土司、小姓土司管理。乾隆年后,羌族地区逐步实行“改土归流”,以流官代替了土司政权,羌族地区进入流官统治时代。清政府对北川羌族采取了特殊的管理措施,即设置若干既懂羌语又会汉话的人作“通司”,负责向羌民传达县地方官员的指示,反映羌民的意见,羌寨的刑狱诉讼案件由知县办理,日常事务由羌寨自行办理。实行地区包括今开坪、小坝、桃龙、片口、墩上、坝底、青片、禹里等乡的全部或部分地区,这一地区在当时被统称为“番寨”。直到辛亥革命前夕,这一区域才被划归县地方政府直接管辖。

  民国初年,四川军阀的防区制逐渐形成,二十八军将松、理、茂、汶一带作为防区,在羌族地区设置了“屯殖督办公署”。1935年底,国民党政府将羌族地区划入“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管辖,专署即设在茂县,并实行保甲制。而北川全境因“改土归流即为汉”,许多深居大山的羌民由此被视为“汉人”。

  行政建制将羌族地区纳入了历代中央政权的统治,使羌族地区和祖国内地紧紧地连结在一起。羌、汉两族人民之间的亲密往来更是从未间断。早在公元前三世纪,举世闻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就有不少羌人参加。历代中央政权在这里派官设治,客观上增进了两族人民之间的关系。羌族人民用马匹、药材和其他土特产品同汉族交换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特别是近代以来,羌、汉民族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加强,个别羌民开始接受儒学教育;大量宗教活动场兴建起来;一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被引入;商业贸易开始出现,汉、羌商户云集茂州、北川等地,使羌族社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宗教信仰

  羌族除一部分邻近藏族地区的信仰藏传佛教外,其余普遍信仰原始宗教,即万物有灵、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神灵均以白石(白色石英石)为象征,被敬奉于山中、林地、屋顶和室内。一般在碉房屋顶四角供有五块白石,分别象征天神、地神、山神、山神娘娘和树神。其中,天神地位最高,能主宰万物,祸福人畜。堂屋的神龛供有家神(泛称角角神),包括祖先神、女神(保佑妇女之神)、男神(保佑男子之神)、牲畜神(保佑六畜兴旺)、财神(招财进宝)、仓神(守管家庭粮食和财物)、门神(挡住三灾六难)。神龛下火塘上的三足架,其中一足上系一小铁环,即代表火神。此外,从事特殊行业的家庭,还供奉各自的祖师神。如猴头神、药王神、石匠神、鲁班、太上老君。一些地方的羌族受汉族影响,还供有灶神、土地神、观音菩萨,送子娘娘、川主、关圣人、玉皇大帝等。

  羌族的祭师,羌语称“释比”或“许”,既是从事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又是农业生产者,可以娶妻生子,在羌族社会中占有崇高的地位。所诵经文全靠师徒、父子之间的口传心授而代代相传。人们相信他能通达神灵,产生神秘的、不可思议的力量。他要主持:祭山、供奉、还愿、看病、驱魔逐邪、消灾避难、招魂、占卜、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儿命名、超度亡灵等仪式。作预卜占卦(分羊髀卜、鸡蛋卜、白狗卜等)、驱鬼除邪(送茅人)、踩红锅、踩犁铧、开红山、划水碗等巫术。使用的法器有羊皮鼓、猴头帽、神杖、铜锣、令牌等。作法前,释比要净身,燃香柏熏身或杀白鸡祭祖,以示对神的虔诚和敬意。诵经涉及内容丰富,包罗万象。主要分三类:神事经,主要在请神、敬神或还愿时用;人事经,在婚丧作法时诵唱;鬼事经,用于驱鬼避邪。法事完毕后,人们会以钱、食物和其他有用的物品予以回报。在茂县维城一带,释比掌握无文字的图经画卷《刷勒日》,被当地羌族奉为圣书。在过去,释比是羌族口头传承和宗教文化的主要传播者。

民族服饰

  羌族服饰朴素美观,风格独特。各地略有差异。其中,汶川县的龙溪、绵虒、雁门,理县的蒲溪,茂县的赤不苏、黑虎、三龙、渭门,北川县的青片,松潘县的镇坪等地服饰具有代表性。头饰,男女包头帕。赤不苏一带的妇女盛行“一匹瓦”,瓦片状的青布上绣有花纹,用银牌、环扣点缀。黑虎乡的妇女以白布帕包头(被称为“万年孝”)。传说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黑虎将军。蒲溪妇女包头用黑色头帕,前端露出一块白色布块,人称“喜鹊头帕”。无论男女,都穿棉布或锦缎(过去为自制土布或麻布)长衫,右衽,比较宽松,形似旗袍。男衣过膝,女衫有的到脚背。色彩因年龄不同有所变化,中老年人多为单一的蓝色、黑色,年轻姑娘则喜欢艳丽的色彩。衣领、袖口和对襟有扎花,斜襟部嵌有一至三指宽的花纹,有的镶梅花形银饰,皆手工细作。纹式多样,色泽艳丽。衣衫外套无领、无袖、无扣的羊皮褂子,羊皮褂子四周露垂长毛,晴天毛向外,雨天毛向内,可用来防寒、挡雨、垫坐、垫背和负重。男女除了束腰带,女子还喜欢束花围腰和绣花飘带,男子系裹肚。在高山或半高山的羌族男女裹绑腿,以麻布或毡子缠绕。鞋类以自制的“云云鞋”最有特色。形似小船,鞋尖微翘,面上绣有云纹图案。未婚男子和姑娘穿绣花彩鞋,中老年人则穿素色圆口布鞋。装饰上,女性普遍喜戴银牌、领花、耳环、手镯、戒指、发簪,有的还在戒指上镶嵌玛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挂链珠和椭圆形的“色吴”。成年男子饰以腰刀、烟袋、铁火镰。



文化

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在羌族文学中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它主要靠人们世代口授和长期歌唱而传承,是羌族人民集体创作的结晶,题材广泛,有传说、寓言、故事、神话等,反映了羌族的历史、生活、习俗和思想感情,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是羌族珍贵的文化瑰宝。如,叙事长诗《木姐珠与斗安珠》歌颂了羌族人民的勤劳和智慧,反映了人们不畏神权,追求自由婚姻的美好愿望;英雄史诗《羌戈大战》,由序歌、羊皮鼓的来源、大雪山的来源、羌戈相遇、重建家园五部分组成,反映出古羌人在历史上曾有过的迁徙记忆。

民歌

  民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大多是见景生情,即兴发挥,抒发出唱者不同的心境。主要分酒歌、山歌、情歌、时政歌、劳动歌、喜庆歌、丧祭歌等。其中,酒歌是专门在饮酒时唱,由老人引领,众人相和,内容多为颂扬英雄、先辈功绩和欢迎客人,礼仪性强。在松潘县小姓乡、镇坪乡、茂县赤不苏、较场等地至今还流行多声部民歌,演唱技巧独特。不仅有二声部、三声部、五声部、多声部,还有合声民歌的不同组合形式。

民间乐器

  民间乐器主要有羌笛、口弦、唢呐、锣、钹、响盘(铜铃)、羊皮鼓、指铃、肩铃等。其中,羌笛最具特色,是六声阶的双管竖笛,演奏时多为独奏,曲调自由,大致分为劳动曲、爱情曲、迎春曲三类。其音层互垫,双音叠韵,音色柔和、悠扬婉转,表达出悲凉的意境。

羌族舞蹈

  羌族舞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生命力。舞风古朴典雅,粗犷优美。主要分为自娱性舞蹈、祭祀性舞蹈、礼仪性舞蹈、集会性舞蹈四类,基本动作较为一致而各具特色。自娱性舞蹈最具代表性的舞种有“莎朗”和“席步蹴”,与节日、喜庆活动密切相关。祭祀性舞蹈主要指羊皮鼓舞和铠甲舞。羊皮鼓舞是一种带有古老历史沉淀的舞蹈,跳者以释比为主,在庄严的宗教祭祀活动中进行,以达到敬神、消灾、避难、祈福的目的。铠甲舞流行于茂县、黑水县一带,是为战死者、民族英雄和有威望的老人举行隆重葬礼时表演的祭祀舞蹈。舞者身披生牛皮铠甲,头戴插有野鸡翎和麦秆的头盔,肩挂铜铃,手执兵器,分列对阵而舞,吼声震天,威武雄壮,唱、跳和吆喝融为一体,表现出古代将士的英勇。礼仪性舞蹈是一种迎宾待客时作为礼仪内容之一的舞蹈,韵律特殊,胯部动作较多,表现了羌族原始古朴的审美意识。集会性舞蹈是以男性为主的集体舞。舞者唱着具有召唤性和示威性的歌曲,伴随着发出浑厚、威武的吼声,踏步走出不同的队列和阵形,反映出古代出征战士高昂的士气。新中国成立以来,羌族民间舞蹈得到了挖掘和抢救,经过艺术家们提炼改编的《铠甲舞》、《腰带舞》、《羌族锅庄》等舞蹈,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特别是1991年以来,阿坝州艺术馆推出的羌族莎朗舞,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更让众多的中外游人感受到羌族舞蹈特有的艺术魅力。

羌族民间工艺

  羌族民间工艺别具一格,以挑花、刺绣最为出色。心灵手巧的羌族妇女,不需图稿,信手绘成各种优美的图案,绣成绚丽多彩的成品。题材取自世间万物,用挑、扎、绣、勾、纳、提、拼、扣、纤等多种针法,单用或混用,绣于头帕、衣服、腰带、裹肚、围腰、鞋袜、香包等局部地方,美观漂亮而耐用。羌族工匠打造的三足架(铜制或铁制),以及簪子、耳环、手镯、戒指等金银首饰;石匠凿制的石狗、石柱、门坊和碑刻等,精巧美观,表现出民间工艺的高超技术。


风俗习惯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羌族创造了灿烂的传统文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家庭、婚姻

  羌族家庭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长制家庭,由祖孙三代或父母、子女两代组成。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儿子成婚后,要另立门户,独子或幼子随父母生活。父亲主要安排和支配家中的经济生活,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和财产继承问题,组织或参与宗教祭祀与对外社交等活动;母亲主要是参加劳动生产和操持家务。舅权在婚姻及家庭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如遇男女婚事,必须事先得到母舅应允才行;母死必经母舅的同意方可入葬;分家由母舅主持;母舅有对小辈进行管教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等。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羌族礼仪

  羌族至今保持着古老的人生礼仪。孩子出生后,女婿要携礼向岳母家报喜。亲友带着衣物、祝米、鸡蛋和挂面看望产妇。有的地方,有生子后在门前挂靴的习俗,若生女,鞋面向上,若生男,鞋面朝下。生子后,要请释比做法,忌讳生人到家。羌族姓氏普遍为汉姓。一般随父姓,取名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请释比取名,有的由长辈或按照个人意愿来取名。孩子满月和满岁后,家人还要宴请亲友吃“满月酒”和“满岁酒”。孩子脖子上戴长命锁,以避邪祛病,保平安健康。

  羌族男子在年满十五周岁时要举行成年礼(冠礼)。一般在农历十月至十二月举行。届时,请来亲朋好友,围着火塘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家中神龛下跪叩拜,并接受释比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用白色公羊毛线栓系的五色布条,作为护身符围在脖子上。再由族中长辈叙述祖先历史,或由释比诵经祷告,祭祀家神及诸多神灵。

丧葬习俗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禁忌

  羌族民间存有一些禁忌。如:火塘是神圣的,任何人不得跨越火塘,不能在火塘边吵架或说不吉利的话。火塘边座位男女有别,坐错了会得罪火神。家中有人生病,忌见生人,要在家门外立一条板凳,以谢绝外人进入;正月初一忌大声叫骂,不能动用火钳、绳子和菜刀;禁止妇女参加重要的宗教活动;孕妇不能进新婚夫妇的新房,怕压喜;新娘出嫁时不能回头看,以避免招来霉运失财;孩子未满月前,妇女不得入灶房,否则会得罪灶神和家神。


食俗

日常食俗

  羌族民间大都一日两餐,即吃早饭后出去劳动,要带上馍馍(玉米面馍),中午就在地里吃,称为“打尖”。下午收工回家吃晚餐。主食大都离不开面蒸蒸。经常食用的面蒸蒸是将玉米粉放在甑子内蒸成颗粒状,即可当饭食用,有时将洗净的大米拌到玉米粉里,或将玉米粉拌到大米中蒸,称为“金裹银”或“银裹金”。用小麦粉和玉米粉混合做成馍放入火塘上烤熟,也是羌族日常主要食品之一。许多地区的羌族还喜食用玉米粉加推豆花的连(米+查)浆水发酵,蒸成豆泡子馍馍,或将嫩玉米磨碎做成的水粑馍馍。用麦面片加肉片煮熟称为“烩面”;沸水加玉米粉煮成糊状,称为“面汤”,继续加玉米粉搅稠,以筷子可拈起为度,称为“搅团”,都是常吃的主食。在食用搅团时,要同时吃用白菜、圆根(芜菁)泡成的酸菜作的酸菜汤,能开胃。常用玉米、小麦、豆类先炒熟,再磨制成炒面,一般多在旅行或放牧时食用。在食用马铃薯时,羌族民间喜将马铃薯整个煮熟,然后去皮,再舂成泥状,做成糍粑,称为洋芋糍粑,用油煎或炸后,拌蜂蜜吃。也可用洋芋糍粑切片加酸菜、肉片煮汤吃。

  因吃鲜菜的时间只有几个月,常年多食用白菜、萝卜叶子泡的酸菜,以及青乐做成的腌菜。肉食以牛、羊、猪、鸡肉为主,兼食鱼和狩猎兽肉。散居在山区的羌族一般不常食新鲜猪肉,都是将猪宰杀后去毛,剖成两半或切成几大块,吊在房梁上熏烤制成“猪膘”,存放时间一般为一年,食用时一是与蔬菜同煮,熟后捞起猪膘,切成长方形大片盛入碗中即可食用;二是将生腌猪膘切成小块同菜一起炒,作用是以猪膘代油,还要加些花椒和辣椒提味。在宰杀年猪时,羌族喜将猪血等充填到猪大肠内,煮熟后称为血肠。血肠也是宴客吃酒时的一种上肴。有的还将猪血与荞麦和在一起做成血馍馍食用。羌族还常把新鲜的猪肉放在新宰的猪肚子里加盐、花椒等扎紧、风干,作成“瓤肚”久存不坏。

  羌族一般饮用的酒称为咂酒,茂县羌语称“日麦希”,意为羌人酒。咂酒的制法是用青稞煮熟拌上酒曲,封入坛内,发酵7—8天后即可饮用。羌族饮咂酒,不用酒具,而是将酒坛开封,用一根细竹管咂吸,咂饮时以长幼为序,轮流咂饮,并不断地注入凉开水,直到味淡为止。

  羌族日常灶具很有特点,常在火塘上支起一个铁三足,做饭时将铁锅放在上面加热,或烤制食品,考究的铁三足还要在上面镶制银饰。

节日、礼祭食俗

  每逢节日、婚丧、祭祀、聚会、待客或换工劳动,除饭菜丰盛外,还必备美酒。正如一首羌谚所云:“无酒难唱歌,有酒歌儿多,无酒不成席,无歌难待客”。结婚吃“做酒”,宴客吃“喝酒”,重阳节酿制的酒称为重阳酒,需储存一年以上方可饮用,重阳酒因储存时间较长,酒呈紫红色,酒醇味香,是重阳节期间必不可少的美酒。另一种被称为蒸蒸酒的饮料是将玉米面蒸熟拌酒曲酿制而成,饮用时既有酒香又能顶饭,类似汉族的醪糟。无论年节或待客,羌族都以“九”为吉,故宴席时都要摆九大碗,菜肴与川菜相同。炖全鸡,习惯于用竹签撑起鸡头,使之昂起。以鸡头飨上宾(如舅父等)。

  农历十月初一为羌族年节。年节的宴会又称“收成酒”。年节这天全寨人到“神树林”还愿,焚柏香孝敬祖先和天神,要用荞麦粉做成一种馅为肉丁豆腐的荞面饺,有的还要用面粉做成牛、羊、马、鸡等形状不同的动物作为祭品。次日,设家宴,请出嫁的女儿回娘家。进行各项节日活动。祈祷丰收的祭山会是全村寨的一种祭祀活动,除已婚的妇女不准参加外,全寨的人都要带上酒、肉和馍去赴会。会首由全寨各户轮流担任。届时会首要备好1只黑公羊、1只红公鸡、1坛咂酒、3斤猪肉、1斗青稞、13斤面做的大馍和香蜡、爆竹、纸钱等,按规定摆好,由“许”(巫师)主持祭祀,祈求天神和山神保佑全寨人寿年丰,并将山羊宰杀后煮熟,连同其他食品分给各户,过去称“散分子”。最后大家席地而坐,互相品尝各自的祭祀食品。

  羌族结婚操办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新娘新郎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典型食品

  羌族特别讲究药膳,较为典型的药膳菜有:羊肉附片汤;羊归汤;猪肉加杜仲1-2两清炖。以上三种都能补肾。黄芪炖鸡或黄芪(当归、党参也可)加上几两炖猪肉也能补血益气。虫草炖鸭,能滋阴补肺益肾。


羌族建筑

  羌族一般在向阳、背风,有耕地和水源的高半山或河谷地带筑屋造房,由几户或几十户形成自然村寨。建筑大致分为两类:碉楼与碉房。碉楼属古代建筑遗存,汉代称“邛笼”。多矗立于关口要隘或村寨附近及中心,以石砌筑,外观雄伟,坚固实用,楼体呈四角、六角或八角形,上细下粗,棱角突出,结构严密,内有六七层,最高的达十三四层。碉楼已成为川西地区一大景观,彰显了羌族人民高超的建筑智慧。碉房也叫“庄房”,为居住用房。呈方形,一般分三层(也有两层和四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楼层之间用独木做的锯齿状楼梯连接。房顶可脱粒、晒粮、晾衣,四角设有塔形石龛,上置白石,为天神居所。中层楼内两端为卧室,中间为堂屋,是平时全家聚会、接待客人、欢庆歌舞以及举行祭祀的重要地方,内设神龛,供奉祖先、家神诸多神灵,并砌有火塘,火种终年不熄,有“万年火”之称。碉房的建筑,就地取材,以土石为料,不绘图、不吊线,也不用柱架支撑,均由当地的男劳力信手垒石砌成,他们巧妙地结合地形,分台筑室,碉房形式多样,层次不一,冬暖夏凉,牢固耐用。

  羌族地区山高谷狭,交通险阻,勤劳勇敢的羌族人民凭智慧还架起了竹索桥、“悬筒渡索”的溜索和木架的挑桥,开凿了栈道。索桥在古代称“笮”,是将竹绳系在河谷两岸坚固的物体上,不用铁钉,没有桥墩,只是用多条竹索,并排横跨江面,上铺木板,以通人畜。栈道指凿岩成道,有的在陡壁上凿孔、架木、铺板而成悬空通道,有的在道路中断之处用片石砌成保坎,将木梁置于保坎上,以便通行。今天在羌族地区仍然可以看到大量的栈道遗存。

羌族民间体育

  羌族民间体育种类繁多。如推杆、拳下翻身、抱蛋、仰卧抱杆起、扭棍子、摔跤等。随着文化生活的丰富,增加了广播、电影、电视等新的文化娱乐形式,使羌族人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传统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 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 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 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中国少数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由于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相对汉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另外,还有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共73.4万多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在55个少数民族中:
  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有18个民族,他们是: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等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为1600多万人。
  人口在百万人以下10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他们是:傈僳族佤族畲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仡佬族锡伯族等族。
  人口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有15个少数民族,他们是: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基诺族等族。
  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民族,他们是:门巴族鄂伦春族独龙族塔塔尔族赫哲族高山族珞巴族(按实地普查区域的人数计算)等民族。